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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知识讲座一、政府采购的基础知识。二、政府采购的监督与管理。三、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四、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一、政府采购的基本知识(一)政府采购的一般概念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制度,是包括采购政策、采购程序及采购管理工作在内的总称。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制度,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制度,而且还是一种政治制度。政府采购,要体现政府的意图,要保护国家的利益,要支持经济发展,要促进社会进步。单位采购,主要看价格低、服务好,政府采购不能简单只看价格低,而是既要价格低,又要价值高质量好。1、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制度所谓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我国关于政府采购的解释,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指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而制定,保证政府采购合理有效、经济节省、公开透明的政府支出管理制度,是政府管理公共支出、调节经济运行、维护本国和社会利益的基本制度。2、政府采购的特点政府采购与企业采购、私人采购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二是采购主体的特定性。采购主体为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三是采购活动的非商业性。政府采购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政府部门提供消费品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四是采购对象的广泛性。采购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个领域。五是采购管理的政策性。采购当事人必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的法规、政策和制度,依法采购。六是采购运作的规范性。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事先经过严格规定,具体操作时根据不同的采购规模、采购对象及采购要求等,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七是采购影响的不可替代性。因为其特殊作用,政府采购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通常使用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3、政府采购的原则(1)透明原则。透明原则,即政府采购所进行的有关活动都必须公开进行,包括采购的数量、质量、规格、要求都要公开,招标投标活动要公开,采购的过程要公开,以及采购结果要公开等。国外一般将政府采购称之为阳光工程,就是说这项工程只有在阳光下进行,才能最有效地保证它的合理性,才能使有关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了解采购情况,监督采购资金的使用。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钱。不进行必要的公开和监督就很难避免暗箱操作,中饱私囊的情况,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为此政府采购首先要遵循透明原则,将整个采购活动暴露于阳光之下。(2)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是指政府采购在有多种选择,有多个供应商可以供货的情况下,要通过公开竞争选择最优的供应商,取得最好的采购效果,既不能不搞公平竞争,也不能搞暗箱操作原则。政府采购对供应商而言是一种采购量大,资金有保证的供货渠道,参与政府采购,不仅能够及时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回收资金和赚取利润,而且可以提高自己企业的声誉。对于许多供应商的积极参与,只有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操作,才使采购人采购到最好的东西,也使参与的供应商感到公平合理,即使自己未中标也心服口服。(3)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在政府采购的交易中要正当,不能以自己所处的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无理要求。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成为许多供应商追逐的对象。政府采购要通过公平竞争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但我们政府采购人是政府机关,不能利用自己所处的这种优势地位进行不公正交易,也不能单纯为了降低成本而过分挤占供应商的利润。如果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进行一些不公正的采购交易活动,就可能违背政府采购的宗旨。(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也称诚信原则,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论作为采购人或者是供应商或者其他当事人,从事、代理或供货行为,发布信息等都应当诚实,讲信用,不能有任何欺骗和欺诈行为,它不仅影响到现实的政府采购交易,而且影响到信誉,从而给自己带来损失。(二)实施政府采购的必要性1、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省政府支出。通过法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能极大地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国际经验和我国政府采购结果都表明,实行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率一般为10%以上。2、保证采购质量,保障政府机关有效行使职能。通过法律法规采购程序、采购准则,能使采购人采购到质量有保证、价格合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3、发挥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等政策的实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国家不再直接管理与安排经济的运行,但仍需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调控和引导。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控制的一种重要的和有效的调控资源,通过这种资源的使用可以实现政府的调控意图。4、促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能够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效益。通过政府采购立法,为加强政府采购支出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5、有效抑制腐败,遏制采购中的权钱交易和其它腐败行为。抑制腐败的最有效措施是制度,是立法。通过政府采购立法,规定采购程序、监督内容以及惩处措施等,加之严格执法,就能给犯罪分子以震慑力,从而从制度上根本消除腐败产生的温床。6、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制度,并且是有约束的制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国家通过宏观调控,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企业自主创新采购环保、节能、绿色产品,都体现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二、政府采购的监督与管理(一)政府采购的监管对象及内容《湖北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专设职能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加强政府采购制度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采购执行(代理)机构依法分别履行职责。主要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构,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1、政府采购监管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合同法》、《中小企业法》、财政部第18号、19号、20号以及地方性法规、规定、制度。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3、政府采购监管的主要内容:财政部门要依法抓好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合同履约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等执行情况的监管。政府采购当事人要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4、政府采购监管的方式: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与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职责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行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机构分设,职能分离,是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一项重大举措,设立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是县委、县政府实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具体体现。1、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1)政府采购制度监管。组织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行政法规。拟定政府采购的制度,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程序。(2)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批复,汇总、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政府采购资金。(3)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分析政府采购报表。(4)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审批采购人申报项目的采购方式,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的编制管理。(5)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监督执行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规定政府采购合同样式,受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6)政府采购资格管理。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建立和管理本级政府采购专家库,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申报或认定。(7)政府采购投诉管理。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政府采购行政复议。(8)政府采购人员管理。规定政府采购人员专业岗位组织要求,负责其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9)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范围、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下的业务工作指导。(10)规定并实施对同级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的内容、标准、方式,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检查同级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活动和内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三、政府采购的程序(一)政府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方式分为五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根据中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的规定,组织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其中的一种方式。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项目应符合的基本条件: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在我们现在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主要优点是时间短、效率高、价格低(实行二次报价)、能够把项目谈得更细致,但不足的是容易产生部分主观因素。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单一来源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相对来说在实际工作中是比较少的,因为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必须要符合必要的条件:(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5、询价采购。是政府采购活动中最频繁最常见的一种采购方式。主要是对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的,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二)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程序是用法律的形式规定的,是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是维护政府采购秩序的前提条件,因此,政府采购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职责:1、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填报全年采购计划汇总表)2、提交政府采购申请表(采购申请报告、申请表)3、主管领导审批4、政府采购资金归集(自筹资金缴入采购专户、预算内资金各主管股室审核)政府采购中心职责:1、确定采购方式(采购中心根据采购项目规模、特点及市场条件、确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五种)2、执行采购(发布采购信息、发售招标文件、供应商预审、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3、确定中标、成交(公布供应商名称、采购价格等、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4、签定、执行采购合同(中标通知发出三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供应商签定合同,交采购中心审核后,供应商履行合同)5、采购项目验收(采购人组织专人对采购项目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特殊采购项目应邀请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采购资金支付(采购中心对合同履行、项目验收、发票等审核无误后,由采购人填写资金请拨单,由主管领导审批后会同中标通知书拨款联交支付中心支付)1、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下达的采购方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目前政府采购指定的媒体有: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信息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各县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批准的本地媒体。公告发布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公开招标二十日、竞争性谈判五个有效工作日、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本文标题:政府采购知识讲座.(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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