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
1附件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为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市质监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一、清理范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包括:197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为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县级质监局、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技术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二、清理标准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3.《**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107号令)对列入这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一)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要求的;(二)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依据的上位法已修改或2者废止的;(三)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内容的;(四)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五)其他依法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三、清理步骤1、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应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各业务处室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于2011年3月底前向市局法规处报送初步清理意见,由市质监局审议公布、汇总上报省质监局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具体清理步骤详见附表一)2、县级质监局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技术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应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各单位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将本单位初步清理意见于2011年3月底前报送市局法规处,由市质监局审议公布、汇总上报省质监局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具体清理步骤详见附表二)附表:1.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步骤表2.县级质监局和相应技术机构规范性文件清理步骤表3.1979-200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4.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5.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附表1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步骤表3序号工作内容和步骤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备注1梳理文件,形成《**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办公室2010.12.312自查清理并分类形成初步清理意见,填写《1979~200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报送市局法规处。各有关业务处室2011.3.313对报送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审查、研究,形成清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发送各处室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法规处2011.5.314收集反馈意见,对照清理标准,研究形成《1979~200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法规处2011.6.305市局局务会审议法规处2011.7.316审议公布法规处2011.8.317汇总上报省局法规处法规处2011.8.318上报省政府法制办汇总省局法规处2011年11月底注:清理范围包括197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附表2县级质监局和相应技术机构规范性文件清理步骤表4序号工作内容和步骤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备注1梳理文件,形成清理目录。县级质监局和相应技术机构2010.12.312自查清理并分类形成初步清理意见,填写《1979~200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报送市局法规处。县级质监局和相应技术机构2011.3.313对报送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审查、研究,形成清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发送县级质监局和相应技术机构征求意见。市局法规处2011.5.314收集反馈意见,对照清理标准,研究形成《1979~200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市局法规处2011.6.305市局局务会审议市局法规处2011.7.316审议公布市局法规处2011.8.317汇总上报省局法规处市局法规处2011.8.318上报省政府法制办汇总省局法规处2011年11月底注:清理范围包括197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县级质监局和相应技术机构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附表351979-200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清理责任单位:(加盖公章)清理时间:年月日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发文时间(年月日)简要说明(包括拟保留、需要修改的理由、依据等)经办人:联系电话:注:文件按发文字号顺序排列。附表46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清理责任单位:(加盖公章)清理时间:年月日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发文时间(年月日)简要说明(包括拟保留、需要修改的理由、依据等)经办人:联系电话:注:文件按发文字号顺序排列。附表572005-200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清理责任单位:(加盖公章)清理时间:年月日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发文时间(年月日)简要说明(包括废止/失效的理由、依据等)经办人:联系电话:注:文件按发文字号顺序排列。
本文标题: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4435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