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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管理区生产经营管理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农场职代会的精神,以加快职工增收为目的,以“优农业、强管理、惠民生、保稳定”为工作方向,创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为建设现代化大农业核心功能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二)奋斗目标:播种面积15.5万亩,粮豆总产7万吨,人均纯收入2万元(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1万元)。二、种植业管理全面落实“身份田和经营田”土地承包制度。(一)土地发包原则1、管理区职工、居民优先原则。土地资源配置先职工后居民、先区内后区外,先场内后场外,符合条件的原承包户优先。2、科技示范户、有农场户籍的整体搬迁户优先原则。3、遵循土地可调整原则和定向流转原则。通过管理区办理流转手续,禁止私自流转,区内流转优先。4、按地号先定作物、定措施、再定承包人原则。5、有本场户籍与无本场户籍人员缴纳承包费标准不同原则(二)土地承包办法及收费标准1、身份田身份田的配置按水田标准分配劳均8亩,收费标准为40元/亩,承包土地时先按规模内经营田标准全额交费,待农场审核后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返还或补差。-2-2、经营田(1)经营田承包规模①有本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员按劳动力承包经营田,劳均承包规模不超100亩(包括身份田在内)。②在农场水田开发建设时至今连续承包农场土地的无本场户籍的承包户按户承包经营田,户均承包规模不超150亩。③对超规模部分的经营田,运用市场调节机制,实行级差收费。(2)经营田收费标准①有本场户籍人员承包经营田收费标准为:一类地规模内经营田收费标准300元/亩。对超出规模部分,在规模内经营田收费标准基础上每超一亩加收1元/亩承包费,最高加收限额为150元/亩。二类地(不包括堤外计划内耕地)规模内经营田收费标准250元/亩。对超出规模部分,在规模内经营田收费标准基础上每超一亩加收0.2元/亩承包费,最高加收限额为30元/亩。②无本场户籍人员承包经营田收费标准为:一类地规模内经营田收费标准300元/亩。对超出规模部分,在规模内经营田收费标准基础上每超一亩加收1.5元/亩承包费,最高加收限额为225元/亩。二类地(不包括堤外计划内耕地)规模内经营田收费标准250元/亩。对超出规模部分,在规模内经营田收费标准基础上每超一亩加收0.4元/亩承包费,最高加收限额为60元/亩。-3-③堤外计划内耕地:鼓励长期承包,已签订长期承包合同的家庭农场,家庭劳动力中只限签订合同本人不享受身份田。对长期承包确有困难的,可实行正常承包,承包费价格一年一定,2011年上缴标准220元/亩。④三类地继续按兴场发[2008]1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25元/亩,不享受身份田、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按国家政策执行。⑤有本场户籍人员种植玉米作物的,经农场验收核实后,经营田补贴20元/亩。⑥管理区竞价部分:一类地15元/亩,二类地10元/亩。此款用于职工福利和公益事业建设。对超出规定规模的经营田、2011年新改水田和堤外计划内耕地不实行竞价。同一地号出现两人以上参与公开竞价的上不封顶。(三)土地承包收费方式及时间1、以货币形式全额上打承包费。2011年3月10日前完成100%。已签订长期承包合同的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四)土地承包相关规定1、有农场户籍的整体搬迁户原未承包土地又无其他经营或就业性收入、本人愿意并具备承包土地条件的,管理区将采取“超规模大户让地”等方式给予妥善解决承包耕地。2、实行土地承包申报制度。凡承包农场土地的种植户,必须由本人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管理区申请办理承包身份田和经营田手续,由-4-管理区统一登记造册,在管理区张榜公式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管理区上报农场政研室审批。3、虽已承包土地但未达到身份田或经营田规定规模的,不予补足面积。4、一人在多个管理区承包土地的,只享受一份符合分配条件的身份田和不超规模部分的经营田。凡弄虚作假、不履行申报告知义务,对重复享受身份田的,取消其身份田待遇;对重复享受规模内经营田的,除按超规模收费标准补交承包费外,另加收承包费50元/亩,并取消其下年土地承包资格。5、对违反场(区)规民约、不履行职工义务、不诚信人员(包括不支持管理区工作、不按时缴纳承包费、不按协议偿还欠款、不按期偿还各类贷款、不按农技措施种植、不按时支付雇工费等),取消其下年土地承包资格。6、凡在农场享受身份田待遇的落户农民,必须持有迁出地县市、乡镇、村屯出具的在农村没有责任田的三级证明,经农场去当地核查后给予补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其以后年度在农场承包土地资格。7、水田承包户必须在2011年12月20日前向农场上交水稻200公斤/亩,按当时水稻市场价格折算后用于预交下一年度土地承包费、种子统供保证金、合同定金等款项,多退少补。逾期不交水稻的,取消其下一年度土地承包资格。8、承包耕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承包户必须无条件让出耕地。在农场土地承包可调整情况下另行调整承包地。如对地上附-5-着物或在产品等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户有权要求征地、占地一方给予相应赔偿。9、充分利用好路边和两沟一台等土地资源(含堤外计划外耕地),可分配给未承包土地的管理区和场直职工或居民承包栽种紫穗槐或柳树创收。10、管理区已成立鑫兴水稻专业合作社,不再以个体抗御市场风险,组成合力共同抗御市场风险。我管理区2011年将继续全面积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全区的化肥统一购进,种植户在上缴2011年土地承包费的同时,按管理区与购肥方签订合同的规定。11、饲料地补贴办法:有本场户籍人员养殖规模及饲料地核定面积标准按农场规定执行,年末按40元/亩以给予补贴。实际种植青贮作物并实施青贮的,年底经农场验收核实后返还承包费。三、财务管理(一)严格执行《大兴农场财务管理规定》,强化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定期公开。(二)全面落实农场核实认定的土地面积,建立管理区土地档案,各种植户承包的土地按地号区号全部纳入土地档案管理。全面完成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和承包费收缴工作。(三)认真作好管理区财务刚性化预算,做到管理费逐项核定,收支公开、定期召开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会议。(四)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定期公开,增加透明度,完善民主理财及监督小组制度,进行有效的监督。(五)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完成农场清欠指标,对享受身份田补差的,对有欠款的按清欠文件规定比例扣缴。(六)强化信贷管理,严格履行五户联保手续,杜绝发生不良-6-贷款。保证哈尔滨商行贷款按期还贷。(七)义务工管理。管理区本着“群众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按“一事一议”程序解决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劳务。标准为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5个标准工作日,每台机车不超过4个班次,由管理区掌握公开使用。在签订承包合同时签订义务工使用合同,如各户因一定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工义务时,管理区替其雇佣人员完成,费用由其承担。(八)区管人员劳动报酬:畜牧兽医人员年薪标准为2万元/人(基础工资1万元+风险收入1万元);卫生员(兼女工主任)年薪标准为2万元/人(基础工资1万元+风险收入1万元);治安员年薪标准为1万元/人(基础工资0.8万元+风险收入0.2万元);电工年薪标准为1.2万元/人(其中农场支付0.84万元,电业局支付0.36万元),基础工资0.96万元+风险收入0.24万元。风险收入经管理区和业务部门考核后兑现。四、区务工作(一)规范《区规民约》。管理区全体居民必须严格遵守。(二)全面完成11站、23站的整体拆迁结尾工作,全力做好10站、12站、14站拆迁户安置工作。(三)营区管理1、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实行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总支书记、主任、书记、站长为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人。2、实现办公区、机务区、晒场的绿化、美化、净化、香化、设专人管理。4、保证精神文明建设费用支出,确保环境建设提档升级。5、保证工会、民兵、妇委会、共青团活动经费,完成农场群团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7-(四)农具场、晒场管理1、管理区所辖的机动车辆及农机具,按农时阶段使用完后,清理干净,统一入场管理。进场前必须同管理区、作业站签订管护协议,交纳农机具管护金,实行有偿服务,其标准为:插秧机高速100元/台、小插秧机50元/台、年;48马力以下(含48马力)拖拉机80元/台、年;48马力以上拖拉机100元/台、年;小型履带式收获机140元/台、年;大型收获机1500元/台、年。2、禁止无证驾驶,取缔三无车辆。机动车及农机具必须100%安装反光牌,否则不允许作业。3、加强晒场管理,确保粮食安全,按入场每户收取50元管护费。五、继续开展“扶低致富”共享工程实行管理人员包户,建立健全扶贫档案,做到有目标、有项目,有措施、有成果、有记录。对低收入户、贫困户有意愿搞特色种植、养殖等项目的,可通过五户联保贷款方式解决资金,扶持他们尽快脱低。对可扶持的14户贫困户100%实现脱贫,达到年末实现收入人均12000元。六、非公有经济及庭院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职工家属从单一的农业走出来进入市场,搞好庭院经济和经济作物的种植规模,积极发展畜牧业,根据自己的实际从事各个行业,发展多元经济。七、其他配套管理(一)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保证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区将在各生产阶段进行安全教育签字,达到全年安全无事故;主任、站长同管理区职工(外引户、暂住户、长期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强劳动监督,雇主与务工人员签订-8-劳动合同,防止发生劳动纠纷。(二)卫生和计划生育:完善甲级卫生所建设,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列》,做到主要领导应知应会,宣传到位。管理区总支书记、卫生员、妇女主任同管理区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包括外引户、暂住户、长期工)。(三)信访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杜绝越级上访。(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加强管理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明确到人。2、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到治安员处登记,并需有本区职工为其担保,否则不允许在本区务工。3、反对一切邪教迷信不法活动,如出现此类现象,造成社会影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农场相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经职工民主管理大会通过后生效。
本文标题:四区生产经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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