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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实施方案(试用版)国家行动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八月目录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背景..........................12.评估目的.........................................23.评估逻辑框架.....................................34.过程评估.........................................35.效果评估.........................................46.成人行为危险因素监测.............................57.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68.质量控制.........................................99.时间进度........................................10图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逻辑模型.............................12附件1:过程评估信息收集表.............................................................................................13附件2:效果评估的指标.....................................................................................................14附件3:成人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可利用的指标.................................................................17附件4:2007年、2010年成人行为危险因素饮食情况调查内容...................................19附件5:监测点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情况.........................................................20附件6:效果评估内容调查问卷.........................................................................................24附件7:调查问卷说明.........................................................................................................311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背景为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行为能力,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民的综合素养,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卫生部疾控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中国疾控中心于2007年9月1日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并由卫生部办公厅于2007年11月份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89号)。通知要求,通过政府倡导和推动、努力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舆论环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普及相关知识、促进全民行动(包括推出行动技术方案和支持工具、创造支持环境、提供服务)、加强能力建设等6项行动策略和措施,到2015年底,达到如下具体目标:1)到2010年底,有80%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健康一二一”行动;以省(区、市)为单位,有30%的县(区)组织开展“健康一二一”行动。2)到2010年底,与行动开展前相比,开展“健康一二一”行动地区的居民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在原有基础上上升50%,到2015年底上升80%。3)到2010年底,与行动开展前相比,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上升30%和50%,到2015年底分别上升50%和70%。4)到2010年底,与行动开展前相比,开展“健康一二一”行动地区居民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和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分别上升40%,到2015年底上升60%。自2007年以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启动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截至2010年底,行动已覆盖至全国767个县区,占26.7%;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京、天津、河2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海南、重庆、陕西、甘肃、新疆兵团,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区)覆盖率达到30%。为进一步在全国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卫生部于2011年6月份印发了《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疾控慢病便函[2011]63号)。2.评估目的2011年度是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的第五年,为了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涉及的有关指标的现况,以进一步扎实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家行动办公室特制定本评估方案。本次评估主要有四个目的:2.1.采用过程评估信息登记表格,收集各地2011-2012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活动的执行情况,了解各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2011年、2012年是否按计划实施。2.2.利用2007年、2010年成人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数据,了解我国部分慢性病控制相关的膳食关键指标、身体活动水平、吸烟及饮酒等指标在2010年的现况,以及在2007-2010年期间的变化。2.3.通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了解效果核心指标的现况,以作为今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工作的基础信息。2.4.通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比较开展行动的县(区)和未开展行动的县(区),效果核心指标是否有不同。33.评估逻辑框架评估内容分为过程和效果两部分。过程评估的内容包括投入和活动的产出。效果评估旨在了解各效果指标的现况或2007-2010年期间的变化(参见图1)。4.过程评估4.1.评估内容过程评估的内容主要围绕《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疾控慢病便函[2011]63号)附件《2011-2012年度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项目内容和考核目标,了解各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的情况。各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过程评估的核心内容参见附件1。附件中的信息收集表将在往年报表的基础上简化,并增加2011-2012年度新增加活动内容的信息收集表。各地可结合地区和阶段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补充。上级行动办也可对下级行动办的工作进行抽查或典型调查,调查内容自行设计。4.2.评估方法上述核心信息的收集需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逐级填写和上报,并配合相关证明资料。所有过程评估资料均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网站()过程评估专栏上报。该板块将于2011年底对外开放。各省行动办于7月底、次年1月底前上报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资料。45.效果评估5.1.评估内容效果评估主要收集下列信息,具体内容参见附件2: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知晓率:即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一二一行动)及行动日(9月1日)的知晓。②健康生活方式知晓率:即对主要健康生活方式内容的知晓,对不健康生活方式健康害处的知晓,对推荐的身体活动水平的知晓,对油、盐推荐摄入量的知晓,对健康腰围、BMI值的知晓。③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的比例:即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的指导工具如控盐勺、控油壶、BMI尺子、腰围尺等的使用。④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即居民通过日常生活、出行及运动等进行的体力活动的时间。⑤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即居民的BMI、主动控油、控盐、及控制体重的状况。⑥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即居民通过日常生活、出行及运动等进行的体力活动达到推荐水平的比例。⑦以及扩展领域核心指标如:a)吸烟:对吸烟的健康危害的知晓,现有吸烟及被动吸烟的情况。b)饮酒:对饮酒的健康危害的知晓。55.2.评估方法国家可以利用2007年、2010年成人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数据,掌握我国部分慢病控制相关的膳食关键指标、身体活动水平、吸烟、饮酒等指标的现况,并比较这些指标在2007-2010年的变化。但各省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了解效果核心指标的现况,并比较启动的县(区)和未启动的县(区)效果核心指标是否有不同。6.成人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可以利用2007年、2010年成人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分析饮食、运动、吸烟、饮酒指标在2010年的现况,以及2007-2010年期间的变化趋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第一阶段即2007-2010年主要针对饮食和身体活动。通过分析在2007年和2010年两次成人行为危险因素监测中,采用了相同的调查方法收集的关键指标信息,可以了解饮食和身体活动在2007-2010年期间的变化情况。自2011年起,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扩展了内容,逐步加入控烟、饮酒等内容。可以利用2010年成人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数据,了解控烟、饮酒的关键指标的现况信息。成人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可利用的指标可参见附件3。但饮食的有些调查内容的调查方法不尽一样,具体情况参见附件4。根据各省上报的资料,监测点启动情况见附件5。但考虑到2010年成人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的162个监测点中仅有27个监测点启动并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各省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67.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针对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知晓率;②健康生活方式知晓率;③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的比例;④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⑤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⑥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的比例;以及扩展领域如吸烟、饮酒、口腔卫生、伤害和个人卫生等内容,可组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开展行动的县(区)和未开展行动的县(区),均使用附件6的问卷。调查问卷说明见附件7。各地可结合地区和阶段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补充。7.1.调查对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指在调查前一年内,在调查地区生活6个月及以上者。调查对象为18-69岁常住人口。7.2.调查方法7.2.1.每层样本量计算样本量主要通过城乡居民对基本健康知识的知晓情况来反映。基于既往大型调查经验,我国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的知晓率50%,允许误差δ=0.1Π。取95%可信区间,μα=1.96。根据公式计算如下:N=μα2×Π(1-Π)/δ2,约计400人。考虑20%的无应答,每个县(区)调查500人。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抽取2个县(区),7共完成1000份问卷。为确保样本具有性别和年龄的代表性,应按照县(区)年龄、性别结构进行抽样。7.2.2.抽样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考虑抽取两个县(区);在选取的每一个县(区)分别抽取一个居委会,一个村,即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抽取2个居委会,2个村,并将名单上报给国家行动办公室。各地可结合地区和阶段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补充。鉴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不均衡,各地可结合当地开展情况,选取调查对象。在所辖县(区)有很大规模(如所辖的30%县(区)启动并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已经启动并开展了行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分别随机抽取一个启动的县(区),一个未启动的县(区),以比较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效果指标是否在启动的县(区)和未启动的县(区)间存在差异。在所辖县(区)未启动或很少县(区)启动并开展了行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不考虑启动情况,在所辖县(区)中随机抽取2个县(区)。在选取的每一个县(区),随机抽取一个居委会和村。每个居委会和村,随机抽取250户居民,每户居民抽取1名调查对象完成问卷调查,抽取调查对象时应充分考虑调查对象年龄和性别的代表性。如抽取的调查对象外出,就近选择同一年龄阶段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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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2-18
本文标题: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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