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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脉神剑——2012年大师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一本通.(勿做商用,侵权必究)中国法律硕士联盟专用六脉神剑——2012年大师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一本通.(勿做商用,侵权必究)中国法律硕士联盟专用序我从未想过替人作序,但作为大师兄的同学和同僚,实难以拒绝他的要约。其实本书无需序言,大家只需翻一翻,看一看他做的归纳总结便足以了解这本书的价值所在,以至于任何前叙性文字都显得多余。但既已允诺,仍要画蛇添足地说道几句:一、我希望你在这个时间已经考虑了为什么要考研,为什么要选择法律硕士,这很重要。目标比结果重要,如果你不了解你要去哪里,那么再勤奋地奔跑或许只是让你迷失得更远。法律硕士教育属于职业教育,它的前提是你已经做好了职业规划,至少你要明白你需要什么又能得到什么。如果你想在法学院里过得舒服一些,将来生活体面些,最好多想想这个问题。无意识的或者跟风者看到这里需要做的是立刻放下书,用一天的时间进行反思,过几天再决定是否继续考下去。二、我希望你能明白,任何努力都应该是持续的,你千万别觉得考上了名校硕士将来就一定如何如何,我身边有不少名校硕士日子惨淡,对前途一无所知。也有不少人现在已经有几家大所的offer在手,生活意气风发。另外你要明白,所谓法学院的精英教育其实是不折不扣的伪命题,你要自己成全自己。三、最后一点,别忘记理想。相对于勇气和智慧而言,理想更可贵。能够坚守理想的人更是凤毛麟角,但大师兄仍在坚守阵地,以特有的方式实践着他的诺言,本书就是明证。祝你们好运。elhan六脉神剑——2012年大师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一本通.(勿做商用,侵权必究)中国法律硕士联盟专用寄语考生寄语考生寄语考生寄语考生————————在法大等你在法大等你在法大等你在法大等你“六脉神剑”原出自金庸的武侠小说《天龙八部》,乃大理段氏一脉中的最高武学,由大理开国皇帝段思平所创。之所以将本系列复习材料称之为“六脉神剑”,出于以下考虑:其一,无论是练武还是习文,都讲求功底扎实。法律硕士自2000年首次实行入学考试联考以来,已然走过12个年头,纵观历年真题,考察的主要是考生的基本知识,在此基础上略加拔高,超纲的知识极少,这就要求考生对联考五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做系统的构建。其二,有考生初次接触法律硕士联考的指南和分析,不知道如何有针对性地重点复习,以至在某些枝节问题上浪费大量时间,大大降低了复习效率。其三,各地的书市情况迥异,有些考生买不到诸如联考指南、考试分析、历年真题、必备法条等考试必备用书,导致人有我无的境况,输在资料上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大的遗憾。其四,有些考生在市面上买了一大堆的习题,欲从茫茫题海中觅得法律学习真经,却往往适得其反,须知法律讲求悟性,能够举一反三方为上策。基于上述几点考虑,结合之前在中国法律硕士联盟论坛发的资料已不能满足考生复习的需要,同时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选举法的修改、侵权责任法的实行,加之每年法律硕士考纲的增删,重新整理出一份适合考生复习的资料不仅是必要的,也是余这两年来的夙愿。本系列主要结构如下:《刑法学》、《民法学》、《中国宪法学》的编写结构为本章基本知识图解、知识点精读、本章重要知识点辨析比较、本章重要法条解读及注释、本章历年真题及解析、出题规律研究及主观题背诵等六部分;《法理学》的编写结构为本章基本知识图解、知识点精读、本章相关重要知识点辨析比较、本章历年真题及解析、法理学经典题目精炼、出题规律研究及主观题背诵等六部分;《中国法制史》包括本章基本知识图解、知识点精读、本章历年真题及解析、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总结、中国法制史出题规律研究、中国法制史主观题背诵六部分组成。考生真正把基本知识掌握扎实了,能够“六脉“皆通,相信对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会大有裨益。法律硕士考研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考生要安排好时间的分配,至少在八月份之前完成基础课和公共课的第一轮复习,对于有志于考名校的同学,更要重视英语的复习,切莫专业课考的很好,英语却未能上线,以致遗憾之极。同时,考研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既然选择了法律硕士联考,就朝着目标一往无前地走下去。受诸多因素限制,整理和编写每一门课程至少要耗费十几天的时间,本系列将在整理完毕后第一时间陆续上传到中国法律硕士联盟论坛的中国政法大学版块,供诸位考生复习参考用,请勿用于商业用途。伟大的诗人海子说:“面对大河我无限惭愧,我年华虚度,空有一身疲惫……”当你选择了法律硕士,当你在图书馆、教室或者其他场所血战,当你为了自己的远大理想奋力前行,你已经拒绝了平庸!期待2012年的春暖花开,期待2012年四月蓟门桥畔有你自信而坚定的笑声,期待选择其他高校的学子金榜题名。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2012,在法大等你!秦时月2011年6月于法大研院六脉神剑——2012年大师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一本通.(勿做商用,侵权必究)中国法律硕士联盟专用第一章绪论一、本章基础知识图解第一节法学法学法学的含义法学的概念法学又称为法律科学,是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研究活动和认识成果的人文社会科学。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以法或法律现象(包括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规则、法律意识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要素)为研究对象。法学体系概念法学体系是一个由法学内部各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学科或知识系统。法学体系划分★1.从认识论角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2.从法律制定和实施角度,可以分为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等。3.从法律部门划分角度,可以分为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军事法学、商法学等。4.从法学与其他学科关系角度,可以分为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5.从法学研究视角和方法不同角度,可以分为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律史学、法心理学、法人类学等。法学产生和发展产生条件1.要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2.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学者阶层的出现。历史发展中国1.春秋战国有了相当发展,出现许多学派。(1)法家学说:强调法律及其强制作用、主张以法治国。(2)儒家学说:强调道德感化作用、主张“德主刑辅”。2.秦始皇:以商鞅、韩非的“明法审令”、“事皆决于法”的思想为指导。3.西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思想,儒家思想自此超越法律统治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4.清朝鸦片战争后,西方资产阶级法律思想传入中国,与封建法律思想并存、交融。六脉神剑——2012年大师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一本通.(勿做商用,侵权必究)中国法律硕士联盟专用西方★1.法学最早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发展成一门独立学科,出现法学派别和法学著作,如盖尤斯的《法学阶梯》。2.中世纪西欧,法学成为神学分支。12—16世纪,出现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3.17—18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许多重要法律思想、理论和学说。4.19—20世纪,出现许多资产阶级法学流派,主要有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马克思主义法学含义和产生含义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的总称。产生时间19世纪40年代特征★1.以往法学都在不同程度上以唯心史观为基础。有的认为法与经济无关.有的则否认经济对法的决定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为指导的法学,它认为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2.以往的法学大多试图掩饰和否认自己的阶级倾向性,主张法学是超阶级的,是“公共意志”的体现。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在阶级社会中,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法学总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3.以往法学大多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随着国家的消亡,阶级意义上的法也将会趋于消亡。第二节法理学法理学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是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治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性。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1.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2.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3.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是“论”与“史”的关系。4.和其他学科联系更为紧密。六脉神剑——2012年大师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一本通.(勿做商用,侵权必究)中国法律硕士联盟专用二、本章知识点精读★1111、在西方,法学最早源于古希腊,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2222、法学的产生至少应当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首先,要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谈到法学的产生时指出,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3333、在12世纪至16世纪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到了19世纪至20世纪,为适应由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的需要,出现了许多资产阶级法学流派,其中主要有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4、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5555、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的关系。★6666、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是法学研究的核心和基础。日常使用的法学方法论主要有社会调查的方法、历史调查的方法、分析和比较的方法、词义分析的方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方法等。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来说,其基本的研究方法大致上可分为三类,即阶级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研究方法1.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是法学研究核心和基础。(1)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2)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3)坚持普遍联系的观点。(4)坚持发展的观点。2.其他方法:(1)社会调查方法。(2)历史调查方法。(3)分析和比较方法。(4)词义分析方法。(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方法。(6)阶级分析法。(7)价值分析法。研究意义1.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2.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3.是培养法律理论素养的需要。4.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六脉神剑——2012年大师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一本通.(勿做商用,侵权必究)中国法律硕士联盟专用三、本章历年真题详解(一)2001年真题(2001.二.3.判断题)法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的。【答案】×【答案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在阶级社会,一国范围内的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通过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上升为国家意志,这样的法律不仅是惟一的、而且是具有阶级性的。也就是说并非一切统治阶级的意志都是法,而只有被奉为法律,即体现在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人人必须遵守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中的统治阶级意志才是法。进而,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又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法在本质上具有物质根源(物质渊源)性和物质制约性。即法的阶级意志性归根结底又决定于法的物质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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