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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检索系统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检索系统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检索系统北大法宝-英文译本检索系统北大法宝法律检索能力张佳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zhangjia@chinalawinfo.com提纲第一部分法律检索能力第二部分法律信息资源概述第三部分法律资源组成第四部分法律检索策略第五部分法律检索实例说明第六部分法律检索能力培养第一部分法律检索能力法律检索能力如何界定?法律检索能力,强调的就是“法律检索”(LegalResearch)技能。法律知识是技能的基础,是前提,实现从法律知识到法律技能的飞越,是成为法律专业人士的重要途径。法律检索能力的重要性法律检索是法律专业人士的核心工作之一。美国律师协会(ABA)把它明确规定在律师的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中。因为在工作中,律师都是要先从法律检索入手,迅速准确查找到解决有关问题的法律依据是律师职业的基本技能,这种基本技能关系到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严肃性以及被代理人利益等,因此也作为律师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律师在检索中做到恪守职责。我国法律专业学生的能力现状具有基本法律知识能力四年的法学本科教育,学生系统学习了法律专业知识,对我国法律体系有较为深入了解。在学习期间,根据个人爱好,选择毕业论文方向,使得毕业生在某个法学领域有较深入的理论基础。可以说,基本具备了从事法律行业的知识能力的储备。需要提高法律检索能力法律行业是一个实践行业,法律思维能力的形成以及法律检索能力的培养是需要专门学习,并最终通过法律实践来验证。对刚毕业的学生而言,这方面的能力较弱,当面对接手的法律问题时,不知从何着手。第二部分法律信息资源概述法律信息资源,通常也称为法律信息、法律资源、法学文献信息、法律文献信息等,由于我国现今的法律信息体系还处于初创期,未完全建立起一套成熟完备的法律信息系统,以至于对法律信息资源的定义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科学定义和分类。法律信息广义上是与法有关的信息和知识的总和,狭义上是法治运行与酝酿活动中产生的法律专业信息,是维系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重要元素,是支持与保障法治进程的重要资源。一、法律信息资源类型按照一般社会科学文献的分类方法,法律信息资源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次法律信息资源也称原始法律信息资源,根据我国的立法体系和司法实践,主要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具有普适性的规范,具体包括宪法、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行政部门制定的规章、我国加入和签订的国际公约和条约,法律解释(含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地方法规等。二次法律信息资源是指对一次法律资源信息进行整理、加工,分析与汇总。例如法学论文、法学专著、法律教材、法律和判例解释或释义等。法律资源检索工具法律资源检索工具,是系统汇集法律资源,按照一定体系和方法编排,提供快捷、有效地的检索途径。二、法律资源载体通常分为印刷型载体和电子型载体印刷:书、报、刊(影像、缩微、甲骨文、竹简、铜表)电子:磁盘、光盘网络:数据库、政府网站、搜索引擎、其他法律网站(各种媒介的替代、转换、促进、借鉴)第三部分法律资源组成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0年1月)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以网民人数3.84亿,居世界首位,互联网大国规模初显。在网民获取信息最主要的途径中,网络独占鳌头,紧随其后的是电视和报纸,由此可见,互联网是获取信息最常用的一种来源和途径,更应将互联网作为重要的法律工具来获取法律信息。中国法律资源(含港澳台地区)外国法律资源国际法律资源一、中国法律资源(含港澳台地区)(一)网络资源1.法律数据库或在线法律服务北大法宝——中国法律信息总库()四大检索系统中国法律检索系统vip.chinalawinfo.com中国司法案例检索系统vip.chinalawinfo.com/case/中国法学期刊检索系统journal.chinalawinfo.com中国法律英文检索系统国信中国法律网()中国律师网()2.政府网站中国人大网()中国政府网()最高人民法院网()最高人民检察院网()3.法律学术网站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民商法律网()中国诉讼法律网()4.法律媒体网站中国法院网()正义网()5.律师宣传网站律师天下()(二)主要法律出版物1.公报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部门公报、公告、文告、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2.法律工具书主要类型有法律词典、法律年鉴、法律百科全书、法律汇编、行政法规汇编以及各国家部委、各地方人大、政府出版的规章、地方法规、规章汇编等。3.案例参考及学习资料主要的书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判案大系》、《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审判业务指导丛书》等等。二、港澳台资源地区法律资源香港香港律政司网()双语法例资料系统()香港司法机构网()香港立法会()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香港法例》、《香港特区的条例》、《香港特区的规例》、《香港判例集》、《香港区域法院判例集》等。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澳门印务局网()澳门特区法院网()澳门法律网()澳门法例资料查询系统()《澳门特区公报》、《澳门特区法例》、《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法例汇编》等。台湾“立法院”全球资讯网()“政府”出版数据网()“司法院”网站()法源法律网()等《总统府公报》、《立法院公报》、《司法院公报》、最高法院出版的《判例汇编》、司法院出版的《司法解释汇编》等。三、国外法律资源美国美国国会法律图书馆()FindLaw()Thomas()美国政府网站()康耐尔大学法律信息学会()LexisNexis()Westlaw()等《美国法典》(U.S.C.)、《美国法典注释》(U.S.C.A.)、《联邦规则典》(C.F.R.)、《最高法院判例汇编》(S.C.R.)、联邦判例汇编(F.R.)等。英国英国及爱尔兰法律信息学会网站()英国法律在线()英国皇家文书出版局(HMSO,)律师信息网()等.《一般法案和一般会议措施》(PublicGeneralActsandGeneralSynodMeasures)、《当前法律令》(CurrentLawStatutes)、《立法引注》(LegislationCitators)、《法律报告》(TheLawReport)。四、国际组织法律资源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欧盟委员会()欧盟法院()等第四部分法律检索策略一、常用法律检索工具比较搜索引擎检索例如谷歌和百度,搜索引擎的便捷性和局限性。微软研究院一名技术专家说:“75%的内容通用搜索引擎搜索不出来”。利用搜索引擎获取法律信息,使用者必须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海量搜索结果中筛选真正有用的信息。检索获取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相关性和准确性等都无法保证,有关资料无法构成紧密的知识关联体系。对于经常查询法规类文件的人们,尤其是法律专业人士不能把搜索引擎作为唯一的检索工具。政府网站检索成绩:据统计,2006年1月1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截止2009年12月,使用“gov.cn”域名的政府网站达到4.5万余个。问题:地方政府对本部门和行业的法规文件并不能全部收录到网上,对继承历史部门文件和时效注释不及时,文件分类,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废止、重新颁布的注释工作跟不上。同时,更新速度缓慢的问题在地方政府网站比较常见。一、常用法律检索工具比较专业法律数据库检索法律数据库的最大特点便是对法律信息进行编辑、整理加工,以方便使用者查询。一般来讲,数据库的内容加工是在获得原始数据后,根据数据库的结构和用户查询需要,进行编辑整理。对于法律文件而言,数据库要对法律文件内容格式、分类、检索字段、文件时效性(即是否有效)等做二次加工,及时跟进法律文件的修改、修订、废止等变化情况,保证使用者使用文件的准确性。因此,对于法律人来讲,搜索引擎和政府网站都不是最理想的法律检索工具,它们只能作为法律检索的辅助渠道,法律专业人士,必备的法律网络检索工具应是专业法律信息公司出版的法律数据库。一、常用法律检索工具比较二、法律数据库常用检索方法跨库检索即选中多个子数据库输入标题或全文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标题关键词检索当知道所要查询的标题中的关键词时,最适合使用此方式,能快速找到检索结果。全文关键词检索全文查询中尽量不要单独使用助动词如“的、地、得”、简单的数词如“1,2”等。二、法律数据库常用检索方法发文字号检索知道法规的发文字号,例如“法释[2009]3号”,在“发文字号”文本框中输入,即可查询到该篇司法解释的标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掌握的信息只有“最高院公布的[2009]3号文件”,则就需要在发布部门中选择“最高院”,发文字号中输入“[2009]3号”,进行查询。分类检索“北大法宝”的中央法律法规库分为99个大类,近千个小类,可通过查找键找到具体分类,了解某一分类下的所有相关文件。如结合标题和全文关键词检索,结果会更准确、有效。日期检索在相应的日期字段有前后两个输入框用于输入日期范围,如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等。三、搜索引擎和法律数据库的通用检索方法熟练使用布尔逻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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