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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专题培训(企业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提纲•我国职业病现况简介•职业病防治法意义和作用•条文浅析让让工健作康远永离伴危工害作班门弄斧•企业生存构成:投资人、员工、消费者、政府和相关利益方•企业发展构成:研发、生产、销售;人力、资金和财务、战略•PM2.5对汽车行业??机遇+挑战=人力近年职业病发病势头迅猛,群体事件接二连三,发病总数不断扩大,群众健康受到严重威胁一我国职业病现况简介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089号•关于加强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的提案近年来,我国报告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据出现了逐年大幅度上升的趋势:2009年全国报告职业病18128例,较2019年增加了32%;2019年全国报告职业病27240例,较2009年增加了50%。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我国职业病实际发病情况要远远高于报告数据。职业病已成为危害劳动者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今年5月中下旬,农工党中央桑国卫主席邀请卫生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等有关部门的专家赴湖南省就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089号•我国职业病危害广泛分布多个行业,既包括传统行业,也延伸到了新兴产业,接触危害因素的职工人数众多;大量农村户籍务工人员进入中小企业和非正规经济组织务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或超时、超体力劳动,成为受到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群体;而且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复杂,导致受到职业损害的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难以保障,群体罹患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如湖南耒阳和张家界返乡农民工群发尘肺病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此外,由于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等特点,且伤残率高,难以治愈,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十分严重。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089号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三是监管不到位•四是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滞后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089号建议•(一)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二)不断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能力建设•(三)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职业病患者救助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是要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职业特点,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大尘毒危害治理力度,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投入和劳动者个人防护•二是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自律管理作用,发挥行业大型企业的带头作用,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职业防护。工会组织要做好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是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在强化对企业监管的同时,还要做好服务工作,真正督促、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落实防治措施,如对作业现场定期进行检验评价,组织员工定期体检,建立职工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等•四是要积极制定经济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履责,积极推动劳动保护产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应紧紧围绕需求开展工作,以需求为导向,包括政府需求、企业需求、劳动者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处理好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立足从源头上解决当地的职业卫生问题,立足从源头上解决企业的职业卫生问题①职业病危害分布广,接触人群多②尘肺病依然是最严重的职业病,中毒恶性事件逐年增加③新旧职业病危害叠加,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④中小企业/农民工的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⑤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严重我国职业病的发病特点职业病种类多10类115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多400余种职业病危害分布广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电子等30多个行业。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层出不穷职业病危害种类多、分布广,超标情况严重2019年报告的职业病病例比2009年增加50%,远大于GDP增速所检测的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全部超标,最高超标1240多倍所检测的石棉矿山粉尘全部超标,最高超标110倍所检测的95%的金矿企业粉尘超标,最高超标57倍所检测的木质家具企业至少存在15种化学毒物,最多达31种,超标严重一是事件多发,近年来,媒体报道了福建仙游县、广西马山县、贵州施秉县、甘肃古浪县、江西修水县、辽宁朝阳市、安徽凤阳县等多起尘肺病群发事件,一次性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患病,情况严重。尘肺病依然是最严重的职业病,中毒恶性事件逐年增加二是治愈难,费用高。尘肺病等职业病一旦患病,很难治愈。尘肺病患者往往需要终身治疗,治疗费用昂贵,每年治疗费都在万元以上。三是形成严重社会问题。罹患尘肺病的人群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工,其应享有的法定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昂贵的治疗费用全由其家庭支付,造成很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生物性接触放射介入治疗医药生产接触职业紧张与疲劳人类工效学问题新旧职业病危害叠加,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中小企业/农民工的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大批剩余农村劳动力、(城市待业大军)或乡镇企业就地转移,或是进入城镇异地转移•据估计2019年有乡镇企业2133万个,就地转移占70%。•2019年统计农民工已达到2.26亿安徽怀宁、泗县等地的铅中毒事件化学品污染影响社会稳定,政府公信力下降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严重电子洁净室工作车间电子女工因接触三氯乙烯导致大庖性表皮坏死松解症、重症中毒性肝病死亡其原因:大多数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基础薄弱一是不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意识淡薄。二是职业卫生管理薄弱,作业环境恶劣,缺乏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四是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不足,防护意识不强,因此深受职业病危害伤害。三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未能得到有效贯彻。用人单位劳动者二职业病防治法意义和作用职业健康损害、环境污染健康损害的过程如同发生在这块草坪上的现象……职业病的发生条件•人体接触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并不一定都发病。•职业病的发病取决于4个条件:①有害因素的性质及其作用部位;②作用于人体的剂量、浓度和接触时间;③联合作用:毒物的独立、相架、协同和拮抗作用;高温环境影响④个体易感性:健康状况、免疫状况、遗传特征。预防为主、预防至上的原则•论语:预则立不预则废•黄帝内经: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兵,不亦晚乎•淮南子:“思患而预防之”“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宋邵雍道:爽口物多终作疾,快心事过反为殃;与其病后能加药,敦若事先便自防而且提倡主动预防为上,被动预防为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7日通过,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出台的意义1.保障人权,保护健康权益2.突破贸易技术壁垒,提高企业竞争力3.促进安全生产和经济健康发展4.法制化发展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职业病防治解决的重点问题•建设项目管理:源头控制,经济节约•设备、原材料管理:属于源头管理•工作场所管理:防范为主•防护设备与防护用品:降低暴露风险•职业健康监护:早发现•职业病诊断、鉴定:早治疗•职业病人保障:保护劳动者权益•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意识这是一次大修(10年施行)•吴邦国: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针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增强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一是明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全面负责,并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部门的责任。二是简化职业病诊断和劳动仲裁程序,重点解决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三是加大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患者,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医疗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大修解决什么问题?•2009年6月,张海超开胸验肺•深圳建筑民工半年维权路问题一、监管体制得以理顺•长期以来,我国职业病监管体制不顺、机构职责不明、部门互相推诿始终饱受各界的批评。卫生+-安监+-劳动+-工会;分头管理造成了职业病监管严重缺位•调查发现大量职业病事件的背后,都有针对违法用工单位处罚难以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过去是安监部门负责显性的工伤事故,像什么工厂爆炸、职工伤残等事件,卫生部门负责隐性、潜伏的职业病事件。因此,同样的职业伤害由两个部门分别管辖是不利于防治职业伤害、减少职业伤害的•由于卫生行政部门没有行政强制手段(秀才执法),在一些情况下,他们在企业进行调查并不是很顺利,并且卫生部门肩负的工作也很多,不能够花费很大的精力来做职业病防治工作•调整结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安监部门负责监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用人单位是否提供符合标准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审核等任务。卫生行政部门则从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用人单位防治观念以及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方面,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问题二、更加强调预防为主•此次修改专门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并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工会要参与用人单位防治职业病规章制度的制定,还要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劳保责任,督察监督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经费是否使用到位、督促参加工伤保险问题三、大力维护职业病患者权益•一直以来,职业病举证难、诊断难问题始终是职业病患者维权路上的拦路虎•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要的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的接触史,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根据日常监督的信息作出判断•为了避免劳动争议久拖不决,法律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作出裁决;在仲裁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服裁决提起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需要按照职业病待遇向劳动者支付治疗费用•此外,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没有办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人,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医疗和生活救助,地方人民政府还要采取措施帮助其获得医疗救治问题四、重在落实•宣传至上,要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普法宣传,让广大从事有毒有害行业的职工知晓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和技能、自己应该享有的劳动保护措施以及一些权益•强化了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责任:公正、客观,作为企业科学防治依据和监管技术支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增加渎职处罚力度举例•市安监局否决安徽海容蓄电池建设项目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意见:3月14日,市安监局在巢湖经开区召开了该企业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复审会。经过审查,认为:此报告书评价依据不完整,评价内容针对性不强,检测数据溯源性较差且结果待查,职业健康监护项目及评价不符合规范要求,对卫生防护设施和卫生管理分析评价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一致,评价结论及建议不准确。专家组不予通过该报告的技术审查。市安监局根据专家意见,现场对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根据专家组的建议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对该项目评价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加强内部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编制高质量、高标准的职业健康评价报告。市安监局严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3月14日下午,市安监局在巢湖经开区组织召开了职业卫生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会。市安监局副局长朱世群、总工师罗昌俊
本文标题:2019职业病防治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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