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
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案例一由“银广夏”和“安然”案件看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一、教学目标通过本案例的学习,应掌握什么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他们是如何产生的?他们有哪些特征?我们应采取什么措施对他们进行规避和防范。二、案例背景(一)“银广夏”事件1.背景介绍(1)事件起因:1994年6月17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银广夏A”的名字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软磁盘生产,然后进入全面多元化投资阶段。“天津广夏”是银广夏集团在1994年天津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原名为天津保洁品有限公司。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2)事件经过:银广夏集团的利润绝大部分来自天津广夏,2000年银广夏主营业务收入9.1亿元,净利润4.18亿元。银广夏2000年1月19日公告说,当年天津广夏向德国诚信公司出口2.1亿马克的姜油精等萃取产品,实际执行1.8亿马克,按1999年年报提供的萃取产品利润率66%推算,天津广夏2000年创造的利润达4.7亿元。(3)事件结果: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如此之高的产量、如此之高的价格,经过多方面的证实是不可能的。《财经》杂志记者对此事进行多方面的调查,最后查明:与天津广夏签订订单的德国诚信贸易公司仅是一个注册资本10万马克的小公司,根本没有能力与天津广夏签订如此大的订单;从天津海关取得的证据表明,天津广夏提供的报送单根本就不存在。至此真相大白:天津广夏1999至2000年获得暴利的萃取产品出口纯属子虚乌有,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值得深思的是,对银广夏进行年度报表审计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却对银广夏集团提供的财务数据深信不疑,在年度利润和每股收益居高不合常理的情况下,为该集团1999年与2000年的年度报表签署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事件真相大白后,银广夏集团崩溃,进入“PT”公司的行列。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这个全国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解体,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李有强等七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案件剖析(1)银广夏集团的造假手段。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天津广夏最后查明:整个出口过程,包括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免税文件和金融票据等全是一手伪造的。(2)银广夏事件中审计方法的严重缺陷。在开展审计业务之前,注册会计师就应该充分估计审计风险,尽量把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而且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但是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在“银广夏”案例中,没有执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谨慎,没有对审计证据的真伪进行关注,没有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第一对银广夏年度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未能对关键证据亲自取证。重要证据如海关报关单、银行对账单、重要出口商品单价等都由银广夏提供,没有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对这些证据的真假作进一步的确认。审计准则要求对重要的外部证据亲自取证,如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的函证,函证的询证函必须由事务所发出。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正真做到。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第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过分依赖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也是银广夏审计失败的原因。这样做的一个重要弊端就是忽略了管理当局的品德和内部控制的充分了解,从而导致对审计风险的低估。重实质性审计,轻符合性审计,这是国内审计工作中一个问题:如果管理当局提供的重要会计资料都是有意伪造的,这时一味强调实质性审计岂不正中了被审计单位为注册会计师设下的圈套。相反,如果审计人员能在审计之前多花点时间到生产、管理现场作符合性审计,与相关人员,如操作工、质检员、仓库管理员、统计员等交谈询问,许多管理上的漏洞,真实的生产经营及销售情况是不难被发现的。我国证券市场不够规范等客观因素使得对国内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非常高,更应该注意规避由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不诚实所带来的审计风险。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第三银广夏舞弊事件没有引起注册会计的高度重视,经济利益驱动应该是主要原因。在银广夏的年度报表审计中,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主审会计师不可思议地、一如既往地相信其管理当局提供的所有证据,而所谓的“外行”,如一般股民、《财经》杂志的记者等对一个股价上涨440%的上市公司的业绩深表怀疑,并提出有力的佐证;而专业审计人员却连续几年对该公司的年度报表审计发表无保留意见,值得深思。(一)“安然”事件1.背景介绍(1)事件起因。安然公司成立于1930年,安然公司1996年的收入是133亿美金,到2000年总收入是1008亿美金,四年时间收入增长6.58倍,2000年《财富》500强中安然排名第16位,连续四年获得《财富》杂志“美国最具创新精神的公司”称号。但好景不长,2001年10月16日安然公司宣布第三财季亏损达63800万美元。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2)事件经过。在安然公司宣布巨额亏损后,证管会开始对此事进行正式调查。通过调查分析,安然公司的利润率每年下降很多,很多投资管理公司对安然公司提出很多质疑。但是对安然公司造成沉重一击,却是2000年美国加州出现的能源危机,2001年年初能源价格跌了很多,使得安然公司的利润很快就下跌了,偏离了市场对安然公司的预期。但安然通过关联交易,使得最后的利润比预期还高出一点,市场随之又涨了一些,但这些都是账面游戏,是通过非法财务手段形成的。同时还通过财务手段隐藏债务,就是利用信托基金作为抵押发行债券。但买者不放心,要求安然公司在债券到期时,用来抵押的资产价值不够时必须补足现金,又使用股票作为担保。在安然公司股价不断下跌时,结果由于能源市场波动,2001年10月底安然股价跌到30美元以下,同年11月8日安然被迫虚报盈利,股价跌至10美元以下,根据合约安然必须拿出巨额美金还债。股价跌至60美分,导致破产。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3)事件结果。在安然公司宣布破产以后,众多投资者怨声载道,因为到申请破产时安然公司账面总资产不过498亿美元,等到破产清算时,其价值肯定还要大打折扣。同时对安然公司进行审计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也是被指责最多的一个。安然公司的破产直接造成了安达信的名誉扫地直至解体。2.案件剖析(1)安然公司造假手段多变。归纳起来,安然公司在财务方面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①利用“特别目的实体”高估利润、低估负债。安然公司把本应纳入合并报表的三个“特别目的实体”排除在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外,导致1997年至2000年期间高估了利润4.99亿美元,低估了数亿美元的负债;此外以不符合“重要性”原则为由,未采纳安达信审计意见,导致1997至2000年期间高估净利润0.92亿美元。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②通过空挂应收票据,高估资产和股东权益。安然公司于2000年设立四家“特别目的实体”,为安然公司的投资市场风险进行套期保值。为解决这四家公司的资本金问题,安然公司于2000年第一季度向他们发行了价值1.72亿美元的普通股。在没有收到认股款的情况下,安然公司仍将其记录为股本增加,同时增加应收票据,这一操作使安然公司同时虚增资产和所有者权益1.72亿美元。同时安然公司还为四家公司签署远期合同,记录为股本和应收票据的增加,又虚增了资产和所有者权益8.28亿美元,上述两项作假,使安然公司虚增资产和所有者权益10亿美元。③通过设立众多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自我交易等手段,操纵利润。安然公司设立了约3000家合伙企业和子公司,其中900家设在海外的避税区,这此企业之间的交易,并未在合并报表中抵消,使安然公司虚增了很多资产和利润。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2)安达信在审计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安然公司存在这么明显的财务欺骗,但作为资深审计机构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仍然为其出具了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达信在安然事件中至少存在四方面的严重问题:①安达信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②安达信对安然公司的审计缺乏独立性。安达信不仅为安然公司提供审计鉴证服务,而且提供收入很高的咨询业务,甚至帮助安然公司代理记账;安然公司许多高层管理人员为安达信的前雇员,他们之间的密切关系至少有损于安达信形式上的独立性。③安达信在已经察觉到安然公司会计问题的情况下,未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④销毁审计工作底稿,妨碍司法调查。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3)审计工作所依据的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美国会计准则是以具体规则为基础的准则,这样做虽然操作性较高,但容易被规避。安然事件表明,以具体规则为基础的准则,不仅滞后于金融创新,而且企业可以通过“业务安排”和“组织设计”轻而易举的逃避准则的约束。三、从“银广夏”和“安然”等事件,看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我们可以看出“银广夏”和“安然”事件同为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影响。对他们进行审计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和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告上了法庭。会计师事务所究竟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应该如何界定?需要讨论。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1.注册会计审计的法律责任问题是一个有现实意义的焦点问题。在我国,从1991年福建发生第一起对注册会计师诉讼案起,经历了深圳原野、长城机电、海南新华、红光实业、琼民源等一系列审计质量纠纷或诉讼案件,尤其是“银广夏”案件,也使审计法律责任成为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2.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审计期望差距。信息使用者期望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以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保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可以预防和发现公司的错弊行为。在现实中,信息使用者只要发现自己因受不准确的会计信息误导而利益受损时,他们就把注册会计师推上被告席。由此审计委托者、利益相关者、社会公众等对审计质量的期望(公众期望)与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期望(业界期望)之间形成一种差异,就是“审计期望差距”。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的判定。理论上判定注册会计师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和承担的具体形式,应从两个层面的结合点上考虑问题,一个是审计结果,另一个审计过程。(1)以审计结果为基础的层面。这一层面根据注册会计师已审计的会计信息和所提供的审计报告是否存在偏差,信息使用者是否遭受损失来判断和确定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2)以审计过程为基础的层面。这一层面根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保持了应有的客观、独立、公正的态度,以及是否依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有关审计程序来判断和确定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4.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规范(1)消除“审计期望差异”,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对于“审计期望差异”,只能通过对社会公众进行审计专业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使他们能够对审计职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来实现。这就需要国家、审计界、广大媒体的大力宣传。(2)注册会计师本身应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专业技能,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准则。(3)会计师事务所应进行自身的完善①应建立健全风险保障机制,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提高对风险的承受能力。②会计师事务所应转变为合伙制,以切实增强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第10章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案例二北京哲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案例一、教学目标通过本案例教学,学生应掌握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影响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包括的主要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二、案例背景北京哲平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主要合伙人四人,成立初期挂靠于政府部门,后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要求,脱钩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事务所设有办公室、验资部、审计一部、审计二部,现有注册会计师12人,助理人员20人。主要业务验资、资产评估、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后开始承接上市公司的年中、年末会计报表审计。通过多年实践,哲平事务所认识到审计质量控制是内
本文标题:审计法律责任与审计质量控制案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72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