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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法律部分)1.简述法律的特征。(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①法律是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②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③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④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2.简述法律的本质。①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②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关系。③上层建筑中政治、哲学、文学、艺术、宗教、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等对法律产生影响。3.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特点:①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②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4.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①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②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③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④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⑤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5.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概念和方式。①社会主义法律实施就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②社会主义法律实施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遵守;另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6.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原则;(2)公民的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的原则。7.简述违法的含义和构成条件。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①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②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③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④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8.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分为哪几类?法律责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法律责任可以分为:(1)违宪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刑事责任9.什么是法律制裁?法律制裁可分为哪几类?法律制裁是国家为保护和恢复法律秩序而对于违法行为者实施的措施。法律制裁可以分为:(1)违宪制裁(2)民事制裁(3)行政制裁(4)刑事制裁10.简述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含义和意义。法律实施的监督,是指社会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对于法制的各个环节的贯彻和执行情况予以监察和督促,从而保障法律得以实施的活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意义是:①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②法律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措施和有效环节。③法律监督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是公民保护自己的最后的法律武器。11.我国广义的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哪些内容?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③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④社会性的监督,包括民主党派、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⑤中国共产党的监督,这是监督体系的关键。12.简述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特征:①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②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③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特别的程序。1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①政治权利和自由;②宗教信仰自由;③人身自由权利;④社会经济权利;⑤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⑥特定人的权利;⑦监督权利。1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复兴。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15.简述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构成。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③国务院;④中央军事委员会;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⑦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16.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分类①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②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17.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④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18.简述诉讼法的概念及其种类。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可分为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19.简述诉讼证据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它有三个基本特征:客观性,指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虚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关联性,指必须与特定的案件有内在必然联系,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能作为证据;合法性,指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证据。20.简述税法的概念和分类。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过程中和国家进行税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税法调整的具体的经济关系的不同,可把税法分为税收征收法和税收管理法。21.简述劳动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劳动法是调整关于劳动关系及由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①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原则;②按劳分配原则;③男女平等原则;④劳动者民主管理原则。22.简述环境法的概念和分类环境法是指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的总称。环境法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23.简述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意义。①在保护和改善生活与生态环境,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防治污染和其他社会公害,保障人体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有利于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树立科学发展观。24.简述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民法基本原则有:①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③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④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25.简述法人的概念和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6.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和取得方式。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在于其权利主体(所有人)总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二是继受取得。27.简述合同一般具备的条款。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②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③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⑤违约责任;⑥解决争议的方法。28.简述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要件。①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②要有损害事实,并且损害后果确因违反合同的行为所造成的;③违反合同的当事人有过错。29.简述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及构成要件。①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权益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②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第一、损害事实的发生;第二、致害行为的违法性;第三、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侵害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30.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①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②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为1年。31.简述刑法的概念和我国刑法的任务。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的总称。我国刑法的任务是:①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②保卫国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③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④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32.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①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对于所有的犯罪人,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③罪刑相适应原则。指根据行为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33.简述犯罪的概念与特征。犯罪是指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具备的特征:①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②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③犯罪是具有应受刑事罚处罚性的行为。34.什么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有哪些要素?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①犯罪客体,②犯罪的客观方面,③犯罪主体,④犯罪的主观方面。35.什么是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①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②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外在表现或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四、论述题1.试论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1)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建立的,都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都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的。(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又是有区别的:前者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性文件,后者是由社会舆论确立的一般社会意志;前者着重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及其后果,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后者是要求人们内心世界的境界,由人们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保证其存在和发生作用。(3)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是紧密相连,互相作用的。一方面,前者在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中起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法律贯穿了社会主义道德的精神;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也是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重要因素。(4)总之,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既有一致性又有区别点,既要重视法律的作用,又要重视道德的作用。既要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又要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水平。2.试述法律的作用。①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它包括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②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的指引、教育、评价、预测、强制作用;③法律的社会作用:一是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作用;二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3.试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①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②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③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④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4.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①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缺一不可,不可分割的。②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③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④必须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有机结合起来,离开民主讲法制,就不可能是社会主义法制,就可能是专制;离开法制讲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就可能是无政府主义。5.根据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试述我国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1)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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