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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一、概述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叫标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二、物(一)物的概念和特征物是独立于人、能够满足人的需求并为人类所利用和控制的客观存在特征:(1)独立于人:独立于人的意识;独立于人的身体(2)物主要限于有体物,指的是客观存在于自然界的物质,占有一定空间,能够为人所感知(有体物≠有形物)(3)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并且具有稀缺性(4)能够为人所支配(二)物的分类1、动产和不动产土地、房屋及其上的附着物为不动产,其他为动产区分意义:①交付的方式不同②动产占有推定所有,不动产看登记状况(关于我国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2、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流通物是任何一般主体之间可以流通的物;限制流通物是在特定主体之间有限流转的物,如麻醉药品、特殊原料、剧毒物品;禁止流通物,如枪支、毒品法律对该物是否流通所持的态度不同3、主物和从物凡两种以上的物互相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时,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配合主物的使用而起辅助作用的物为从物思考:电脑与打印机之间是否构成主从关系?区分意义:对主物的处分,若无特别规定则及于从物4、原物和孳息原物是先前存在的物;孳息是原物产生的收益,分为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思考:河蚌与其内的珍珠是否为原物与孳息的关系?区分意义:通常情况下,原物所有人有权取得孳息之所有权。转移原物的所有权,孳息的所有权应同时转移★关于确权之诉视频赏析《经济与法——百年“人头琴”的主人》★关于虚拟财产的问题20岁玩家盗卖“斩妖剑”罚金5千一名混迹于游戏世界的20岁男生,利用机会骗取了玩家资料后,再用伪造的身份证骗取游戏安全码,然后盗得多个游戏玩家合计4605元的装备并转卖他人。2005年12月,他因盗窃罪被天河区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据悉,这是广州首例虚拟财产盗窃交易案。三、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1、概念简称法律行为,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要素:意思表示民事法律主体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思之外在表示2、分类①以决定法律行为产生的人数为标准,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②以履行与法律行为的效力之关系为划分标准,分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指仅以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不要求实际履行实践法律行为,指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有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或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举例说明(公民个人之间借贷、赠与)③以法律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形式,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一般的法律行为都是不要式行为,可以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书面加公证形式、推定形式等④根据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时间,分为生前行为和死因行为生前行为,是在行为人生前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多数法律行为属于此类死因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死亡为生效要件的法律行为,遗嘱为典型的死因行为(遗嘱分为遗嘱继承和遗赠)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前提,只要具备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即可民法对其进行价值判断会有不同的效力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行为可撤销法律行为①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条件: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C、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②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严重欠缺(在本质上缺乏)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自始、确定、当然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常见情形:A、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D、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视频赏析《经济与法——“画家村”的烦恼》③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过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可转变为不生效民事行为,也可转变为生效民事行为)常见情形: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B、无权处分行为C、无权代理行为④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因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民事行为自始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常见情形:A、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B、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为民事行为,并因此给该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各类型法律行为效力图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终止取决于将来不确定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开始或终止原因的法律行为思考:①若后天下雨,我将赠与我的雨伞于你②关于期房视频赏析《经济与法——父亲的遗愿》(二)代理1、概述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民法通则》中仅规定直接代理,即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代理制度★关于间接代理即行纪思考:房产中介的行为是一种代理么?2、代理种类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全权代理非全权代理★关于律师代理中的全权代理3、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①代理人亲自行使代理权★事先授权和情况紧急——转委托②谨慎、勤勉和忠实的义务4、无权代理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之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权代理行为完全无授权而以他人之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而实施的民事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法律后果:效力未定★关于表见代理四、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也包括商业秘密、产地标识等其他源自智力活动的权利五、人身利益知识产权法一、知识产权概述1、概念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其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享有的民事权利2、特征①无形财产权②专有性③地域性④有一定的期限3、知识产权的范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分为8类广义知识产权狭义知识产权版权(著作权)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二、著作权(一)著作权概念著作权即版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二)著作权主体1、作者包括自然人作者和单位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版权所有©上海交通大学2、其他著作权人①因继承、受赠、买卖等取得著作权的人②国家(三)著作权客体——作品1、作品的范围★独创性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①文字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④美术、建筑作品;⑤摄影作品;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⑦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⑧计算机软件;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千手观音》原创是谁起争执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2、不被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①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③时事新闻④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3、几种特殊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①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②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日本日中交流研究所主办的首届日本人汉语征文日前圆满结束。36篇获奖征文由日本侨报社用日中对译的形式,以《我们永远是朋友》为名编辑成书,4月1日起正式发行。图为该书封面。③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文化寻根:长白山下父女携手共挖掘在长白山下,一对父女,默默耕耘在关东白山黑水之间,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二十余年的田野考察中,正努力挖掘被历史淹没的尘封的文化宝藏。他们就是王纯信和他的女儿王纪。④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下述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全国首例教案官司2005年1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侵犯了教师高丽娅的著作权,判令四公里小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高丽娅的48册教案本,是高丽娅独立创作完成,具有独创性,符合作品的定义。又由于高丽娅是因工作需要完成了这些作品的撰写,所以它们应当属于职务作品。但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高丽娅的这些职务作品只能归校方享有,同时双方也没有事先约定,所以它们又只能算是一般职务作品。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应由作者享有。教案究竟该姓“公”还是姓“私”,法律暂时从著作权的角度给了全国的老师们一个满意的答案。⑤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⑥影视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⑦美术作品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四)著作权内容1、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视频赏析《今日说法——谁动了我的杂文》沪上KTV侵权案:首判每首歌赔千元唱歌不加价2005年5月30日,新力唱片公司状告上海钱柜、统领KTV、好乐迪MTV侵权案,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与华纳、环球等唱片业巨头在各地的维权保卫战奏凯一样,钱柜的经营公司尚格餐饮有限公司、统领公司和好乐迪公司均被判令停止放映涉讼MTV作品。然而,与此前北京、成都等地法院判决的上万元侵权赔偿相比,此次上海法院首例“一首歌赔1000元”的判决的确“宽容”了许多。同样是在昨天,上午9点,上海市二中院判决,上海绿光娱乐有限公司、上海麒麟大厦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按照每首歌1000元的标准支付华纳唱片有限公司及正东唱片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以及部分诉讼费用。百度败诉如何面对音乐搜索是否等于下载?2005年9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诉百度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百度公司“停止百度网站提供涉及原诉讼方的30多首MP3歌曲的下载服务”,并赔偿原告上海步升公司6.8万元。3、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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