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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人大通过1999年12月25日修改摘要一、公司概述二、公司法的概念三、公司的设立四、公司的资本制度五、公司的组织机构一、公司概述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依公司法组织登记成立的社团法人。③具有法人资格2、公司的种类公司制度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形态的公司,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公司作不同的分类:①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我国公司法仅确认两种公司形态,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②这是英美法国家根据股权分散程度及股权转让方式的不同对公司所做的基本分类。③这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学者按照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对公司所做的一种学理上的分类。④这是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支配关系对公司所作的一种⑤总公司亦称本公司,是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是总公司所管辖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诸方面均受总公司管辖。在法律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①②与公司组织直接相关的活动的规则2.公司法的性质与特点主要表现在以①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与活动法相②公司法是一种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③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必须完成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1、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2(1)自由设立主义(2)特许主义(3)核准主义(许可主义)(4)准则主义(登记主义)3、公司设立的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设立。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6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少于5人,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4、公司设立程序①订立股东(发起人)协议。②订立公司章程。③必要的行政审批。④股东缴纳出资并验资。⑤确立公司的组织机构。⑥申请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分两种情况):A、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程序①订立发起人协议。②制定公司章程。③办理审批程序。④发起人缴纳出资并验资。⑤召开创立大会。⑥申请设立登记。B、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程序①订立股东(发起人)协议。②制定公司章程。③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审批。④发起人认足部分股份。⑤制作招股说明书⑥报国务院债券管理部门审批⑦公告和招募股份⑧召开创立大会。⑨申请设立登记。四、公司的资本制度1①②在授权资本制下,公司资本呈现出以下几种不同的形态:*注册资本*发行资本*实缴资本*未收资本③2、公司资本的原则各国公司立法发展过程中,确立了公司资本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被大陆法系国家概括为资本的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以上原则在很大程度上被英美法系国家所遵守。3.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我国《公司法》关于资本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上述三原则,而且适用范(1)我国实行的是极严格的法定资本制。(2)为维持公司资本,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我国《公司法》有相应的规定。(3)公司增加或减少公司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减少资本,还需公告及通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公司增加或减少公司资本后,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4)我国公司资本制度还根据公司的种类分别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未达到该限额不得成4.我国《公司法》允许股东向公司出资资本的形式:*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五、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最高决策权的权力机构,它是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集中反映股东意志的非常设机构。在股份有限公司相应的机构则称为股东大会。2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若干名董事组成的行使经营决策3监事会是对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常设机构。监事是法定必设机构。监事会应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不成立监事会,而只设1-2名监事。4、经理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辅助业务执行机构。经理不是法定必设机构,是否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一旦设置,就是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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