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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课件第一章
第一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一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基本知识第一节工程质量与质量管理基本知识一、工程质量的概念1.质量: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2.工程质量定义:指承建工程的使用价值,工程满足社会需要所必须具备的质量特征。(1)性能。即对使用功能方面的要求。(2)寿命。是指工程正常使用期限的长短。(3)可靠性。是指工程在使用寿命期限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工作任务能力的大小及耐久程度。(4)安全性。是指建设工程在使用周期内的安全程度。(5)经济性。是指效率、施工成本、使用费用、维修费用的高低。3.工序质量工序质量也称施工过程质量,指施工过程中五大要素对工程质量的综合作用过程,也称生产过程中五大要素的综合质量。工序质量可用工序能力和工序能力指数来表示。4.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是指参与工程的建设者,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所从事工作的水平和完善程度。二、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概念1.质量管理GB/T1900-2000对质量管理的定义: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1)质量方针和目标1)质量方针质量方针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2)质量目标ISO9000:2000标准对“质量目标”的定义:“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质量目标应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2)确定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指以人或部门的工作为对象对其工作范围、职责、权限及内容提出的规定、标准、程序等书面要求.按组织机构所设置的岗位制订,责任明确,分工细致。(3)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2000对质量管理的定义: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是“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4)质量策划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制定质量目标并规定的行动过程和相关资料已实现质量目标。(5)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6)质量保证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实施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7)全面质量管理(TQM-TotalQualityManagement)一个组织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和在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简介IS09000族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1SO)组织制定并颁布的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最具权威性的国际标准化专门机构,是由131个国家标准化机构参加的世界性组织。3.2000版IS09000族标准文件结构三、建筑工程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质量要求1)适用2)安全3)耐久性4)美观性5)经济性(一)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与质量控制特点2.建筑工程质量特点(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2)容易产生质量变异(3)容易产生第一、二判断错误(4)质量检查不能解体、拆卸(5)质量要受投资、进度的制约(二)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原则与程序1.质量控制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2)“以人为核心”(3)“以预防为主”(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2.程序见课本11页程序图(三)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过程(四)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阶段1.事前质量控制指在正式施工前进行的质量控制,其控制重点是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且施工准备工作要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中。要求同学们掌握事前控制的范围和内容。2.事中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有关方面的质量进行控制,也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工序产品或分部、分项产品)的质量控制。3.事后质量控制(1)组织联动试车。(2)准备竣工验收资料,组织自检和初步验收。(3)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4)组织竣工验收。(五)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因素的控制1.人的控制(Man)人是指直接参与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2.材料的控制(Mate-rail)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的控制3.机械控制(Machine)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控制4.方法控制(Method)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控制5.环境控制(Environment)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等;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六)成品保护成品保护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他一些分项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是在其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部位已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而造成损伤或污染,影响工程整体质量。1.防护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的措施。2.包裹将被保护物包裹起来,以防损伤或污染。3.覆盖用表面覆盖的办法防止堵塞或损伤。4.封闭采取局部封闭的办法进行保护。5.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第二节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基本知识(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重要性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确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必要的技术保证;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主体(二)参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主体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筑物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工程建设市场的重要主体,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效果的负责方。没有委托监理单位时,参与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等的验收。委托监理时,建设单位参与项目工程的质量检查,同时应组织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2.监理方监理方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方执行施工监督、控制工程质量并参与各层次的检查和验收工作。监理方在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已经完成并自检合格的项目须进行抽检检查,进行质量确认,形成验收文件;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视和旁站等手段,对隐蔽工程、下一道施工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是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是验收。3.施工方施工方是建筑工程施工的主体,是市场中的生产方,也是工程建设质量责任的主要主体,其行为对工程建设质量起关键性作用。施工方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操作标准(企业标准)等进行自行检查并评定结果。4.设计(勘察)方设计(勘察)方提出建筑物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对于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子)分部工程,应参与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质量监督机构我国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5.其他(2)检测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对建设工程、建设构件、制品及现场所用的有关建筑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测的法定单位。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组成一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15项建筑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专业验收规范)组成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体系。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2)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3)确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合格、判定及验收的程序的原则;(4)规定了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原则;(5)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3.15项建筑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专业验收规范)(1)《建筑地基施工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4)《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专业验收规范”规定了:1)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质量指标的设置、合格判定;2)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复检要求;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检测项目的要求。(二)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特点1.体现“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2.同一个对象只有一个标准,避免了交叉,便于执行。3.新验收标准只有一个“合格”的质量等级,取消“优良”等级。4.落实了《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了各方的责任。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一)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的规定一是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二是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三是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四是提出了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二)对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规定1.原材料的控制(1)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检查其规格、数量、型号、标准及外观质量等。(2)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3)复检抽样样本的组批规则、取样数量和测试项目,除按专业规范规定外,一般可按产品标准执行。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对工序质量控应重点做好以下“三个点”的控制:(1)设置控制点,即将工艺流程中影响工序质量的所有节点做为质量控制点,按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证在操作中能符合技术标准要求;(2)设置检查点,即在所有控制点中找出比较重要又能进行检查的点进行检查,以验证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否有效,有否失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技术措施;(3)设置停止点,即在施工操作完成一定数量或某一施工段时,作业层在自检的基础上,由专职质量员作一次比较全面的检查,确认质量情况,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为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打下坚实基础。3.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质量控制为保证施工过程的连续有序,应进行施工过程的施工质量的全面控制,必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交接检验,这种检查不仅是对前道工序质量合格与否所作的一次确认,同时也为后道工序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条件,促进了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的产品保护。通过检查形成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的签署确认方有效。这种质量控制,即保证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延续性,又能将前工序出现的质量问题消灭在后道工序施工之前,又能分清质量责任,避免不必要的质量纠纷的产生。(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1.质量验收的依据:(1)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图集、变更等)的要求;(3)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的规定;(4)建筑工程质量应满足施工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2.质量验收涉及资格与资质要求:(1)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2)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为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通过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3.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交由监理单位进行。4.隐蔽工程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人员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课件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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