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法律知识前行重庆公共项目投融资平台在争议中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重庆公共项目投融资平台在争议中前行通过重组和新建等方式,重庆市高调组建了八个大型的国有建设性,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八大投”),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八大投”),包括重庆市城投集团、重庆地产集团、重庆市水务集团、重庆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渝富公司。这八大投资集团由政府拥有,授权经营,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成为重庆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公共领域重大项目的重要投融资平台。不可否认,重庆市的“八大投”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些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撑。但随着“八大投”的不断发展与壮大,质疑之声也越来越多。这些投融资平台都是以土地作为发展基础,政府如何摆脱土地依赖?城市投融资平台的风险如何防控?国有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是否会挤压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带着这些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八大投”以及重庆市政府有关人士。投融资平台风险如何防控?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存在负债过高的风险,重庆的“八大投”运营风险可控吗?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为了保证“八大投”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重庆市要求“八大投”在经营管理中做到“三个平衡”,设置了三道“防火墙”。黄奇帆介绍,“八大投”在投资经营,每年要消耗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必须做到“三个平衡”:一是净资产与负债的平衡,资产负债率在50%到60%。如果负债率过高,就会有泡沫,丧失信用。二是现金流要平衡。八大集团每年要承担近400亿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另外还要还本付息,两项相加每年有五六百亿元的支出。当然,各种投入也会有收入,高速公路收费、城市路桥的收费等,收入来源和融资资金、投资支出最后要现金流平衡。三是投入与产出或投入与资金来源要平衡。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重庆市政府构建风险“防火墙”,要求“八大投”必须做到“三个不”。第一,重庆市财政不直接为八大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比如“八大投”要借100亿元,重庆政府出张空头支票担保一下,那么“八大投”的风险全部变成了重庆政府的债务,现在重庆政府一般不为“八大投”担保,“八大投”之所以能在市场上融资,是因为它们自己的资本金和收入,以及各方面的平衡能够有这个信用去借到300亿元、500亿元的钱,而不是靠政府的一纸担保来融资的。第二,八大投资集团之间互相不能担保。因为互相一担保,会掩盖矛盾,某个集团的情况很好,就会为别的集团做担保,等到一个集团出事,把八个集团都拉下水,这种“多米诺骨牌”效应要防范。哪个集团动不了了,政府高度关注,可以为哪个集团做平衡,把矛盾消解,不要等到几个集团一起下水了,才事后来解决问题。第三,因为投资集团中有些资金是中央给某些方面的专项资金,不能违反财务规定,在一个集团内,哪怕这个资金放在账上还有余,暂时还用不了,而别的项目可能资金很紧,但不能交叉混用。如何避免患上“土地依赖症”?近年来,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一些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在土地上做文章,以地生财。《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重庆“八大投”很重要的一个资金来源是和土地储备有关系的,成为“八大投”的优质资产,成为获得银行贷款和市场融资的重要砝码。不过,重庆的土地储备却不是简单地卖地,不是简单依赖土地出让金的收入,而是通过组建国有公司的市场化运作,合理、高效、可持续的利用土地资源。从2002年以后,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土地储备的相关条规,建立土地储备机构,专门推动土地储备。这个土地储备机构起到了“一个龙头放水、一个池子蓄水”的作用,对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是有很多好处的,同时也提高了政府调控能力。重庆市政府通过赋予“八大投”土地储备职能,建立了土地供给的“蓄水池”。而几年前,重庆主城区的许多土地掌握在开发商的手里,一些开发商囤积土地不开发,政府搞一些公益性项目建设,还要从开发商手里买地。重庆市国资委主任崔坚表示,要想实现“八大投”可持续运转,必须做好土地储备的“两个循环”。从2002年以后,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土地储备的相关条规,建立土地储备机构,专门推动土地储备。这个土地储备机构起到了“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作用,对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有很多好处,特别是在集团内部有“两个循环”。第一个循环是资金链上的循环,就是说,假如城投公司有10000亩土地,规划上让他储备了,他拿出部分资金,完成规划红线内的这些亩土地征地动迁、产权过户,使它成为信用资产,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一亩地如果抵押了50万元,那么10000亩地就是50亿元,城投拿了这50亿元可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一个循环,从储备到融资都搞项目。第二个循环,土地储备了以后,要投入、开发,“七通一平”,然后把这个土地通过市场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这是一个土地升值的过程,也许你50万元一亩的地,转让的时候200万元一亩了,这就有一个额外的收入。这个收入,部分土地出让金要转给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分资金用来抵扣基础设施中的各种投资,那么,转让土地以后的收入用来还银行,最终把银行的账平了。第一个循环是跟银行借钱,第二个循环是把银行的钱还了,这样就形成了良性循环。国企做大会否导致与民争利?“八大投”涉及土地、交通旅游、水务、水利、金融等行业,体量大,在行业中占据垄断地位,民营资本难以介入,国企做大是否在“与民争利”?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另外一种疑问。对此,崔坚说,做大做强国有企业“蛋糕”,绝不是“与民争利”,抑制民营经济发展;相反,重庆国企在加速“奔跑”中,注重与民营经济的互动发展,在一些投资风险大、回报率低领域先投先试,并且支持非公企业入股和参与国企改革,形成“国民同进”的发展新机制。“融资难”一直是困扰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重庆市探索由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和以国资主导建立担保公司、租赁公司,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006年9月,重庆渝富公司出资,引入国家开发银行、长江三峡总公司,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组建了市级政策性金融担保公司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服务库区产业发展为宗旨,坚持政策性目标,实行市场化运作,较好地服务了三峡库区产业发展。目前三峡担保集团已为三峡库区和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25亿元。2010年,重庆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大力培育发展微型企业,即雇工(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中小企业,以此带动全社会创业和就业。这些微型企业主要是个体私营企业。为此,重庆市专门制订出台了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予以空前的财税支持,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今后两年半将发展6万户微型企业,新增30万就业岗位。崔坚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今年起,重庆市国资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连续五年每年上缴财政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国企作为‘探路者’,在市场风险大的经济领域,实现了国有集团先投先试。”崔坚说,在位于两江新区的江北嘴,政府组建江北嘴公司;在笔记本电脑基地--西永微电子园,组建了西永微电子园公司,充当了扩大开放,发展金融业和高新产业的重要平台。崔坚介绍,“八大投”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是到处撒网或干预市场,而是严格出现在三大应该出现的领域:一是在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性领域,需要有国有建设性投资集团发挥主导、支柱、基础作用的地方;二是在市场信号缺损、市场机制尚不能完全发挥作用的领域,如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领域的瓶颈项目,民营、外资一时不会来投资,而社会却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政府手中有了这些投资集团,就可以主动出击;三是,在地方政府既不能搞财政赤字、又不能直接担保举债搞项目的情况下,为了按市场化方法融资,平衡政府公共项目建设,也需要这类建设性投资集团作为融资工具。目前,重庆市已形成“国民共进”的发展新机制。直辖时,重庆非公有经济占GDP约26%,到去年比重已上升到60%。国有企业非公权益比重已达40%,有8675个非公企业与国有企业形成产业链服务关系。崔坚说,国有集团整体上市目标实现后,按平均3倍市净率计算,非公企业(占股40%)将因此获得4000亿元以上股权增值收益。
本文标题:法律知识前行重庆公共项目投融资平台在争议中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991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