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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实现中国制造绿色升级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TC297)©2009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版权所有2介绍内容: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介二、国际相关环保法规指令动态三、国内环保法规的立法和实施现状分析四、TC297环境标准化活动工作动态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EuP认证介绍3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介2002年3月,CQC由原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和原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合并成立。2007年重组改革后,现隶属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CQC是中国的国家级认证机构,代表中国参加各类认证机构的国际组织。4分中心分布图下设:广州、上海、深圳、南京、杭州、青岛、武汉、成都、福州、西安、沈阳、韩国12个分中心。5主要业务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业务CE标志认证CB认证CQC标志认证EMCSafetyRoHS节能认证环保产品生态纺织品农食产品体系认证CDM项目审核6介绍内容: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介二、国际相关环保法规指令动态三、国内环保法规的立法和实施现状分析四、TC297环境标准化活动工作动态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EuP认证介绍二、国际相关环保法规指令动态1、欧盟RoHS指令的实施2、欧盟WEEE指令的实施3、欧盟EuP指令的实施从2003年2月起到2008年5月,欧盟共发布了6批RoHS豁免清单。其中,值得关注的是2005年10月13日欧盟发布的2005/717/EC号决议,豁免了十溴二苯醚及含铅青铜的外壳和衬套中的铅。然而2008年4月,欧洲法院(EuropeanCourtofjustice.ECJ)发布公告,裁定2005/717/EC号决议的豁免项目存在程序上的疏忽,其认为能找到十溴二苯醚的替代品,因此废除委员会决议2005/717/EC中对聚合物中十溴二苯醚的豁免。RoHS豁免清单的发布情况1、欧盟RoHS指令的实施2008年12月3日,欧洲委员会提出了RoHS指令修订案,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RoHS限制使用的物质RoHS适用的产品范围RoHS指令符合性声明明确提出应进行RoHS指令符合性声明,并给出了声明的模板(AnnexVII)欧盟RoHS指令最新修订案1、欧盟RoHS指令的实施限制的六种有害物质没有变化,但有四种物质被确定为优先评估物质,将来可能列入限制物质清单:六溴环十二烷(HBCDD)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1、欧盟RoHS指令的实施RoHS指令限制使用的物质RoHS今后将对此前并未限制得类别8(医疗设备)、类别9(监控仪器)分阶段实施监管:将于2014年涵盖医疗设备2016年才涵盖体外植入式设备2017年涵盖监控仪器注:主动植入式医疗器材依然除外,不过该委员会必须在2020年再次对其进行复审。1、欧盟RoHS指令的实施RoHS指令适用的产品范围2008年12月3日,欧洲委员会提出了WEEE指令修订案,其主要修订包括:制定新的电子电气设备回收率和回收目标:将原来统一的每人每年4kg的回收目标改为根据各成员国的经济状况而定的不同目标。新的目标划定在未来2年中投放于市场的产品重量的65%;设备的回收率包括整个电器的再使用,每类产品的回收率都将提高5%。进一步明确了回收报废电器及电子设备的出资责任。新条文允许成员国政府要求生产商负担所有私人家用报废电器回收设施涉及的费用。在超过一个成员国运营的生产商,其在一个成员国的注册可以在各国内通用。2、欧盟WEEE指令的实施欧盟从2003年开始起草并审议“耗能产品生态意识设计(简称EuP)指令”,于2005年7月22日刊载在欧盟官方公报,并于2005年8月11日正式生效。生效后两年内(即2007年8月11日),欧盟各成员国应完成国内立法,以确保EuP指令得以有效运行。依据Eup生态意识设计指令的要求,欧盟执委会将针对产品制定实施方法(ImplementingMeasure),并在实施方法中将会提出明确的生态意识设计要求,作为欧盟各国的强制性、通用性的法规标准。3、欧盟EuP指令的实施3、欧盟EuP指令的实施EuP指令实施计划和程序国家实施日期立法情况国家实施日期立法情况国家实施日期立法情况比利时2007.07.10完成西班牙2007.10.24完成马耳他2007.08.11完成保加利亚2007.10.26完成法国2007.09.27完成荷兰2007.10.19完成捷克---待确认意大利2007.11.09完成奥地利2007.08.10完成丹麦2008.05.02完成塞浦路斯---待确认波兰---待确认德国2008.03.07完成拉脱维亚2008.03.01完成葡萄牙2009.01.27完成爱沙尼亚2008.02.25完成立陶宛---待确认罗马尼亚2007.09.12完成爱尔兰2007.08.11完成卢森堡2008.12.24完成斯洛文尼亚---待确认希腊---未完成匈牙利---待确认斯洛伐克2007.12.31完成芬兰2009.01.15完成瑞典2006.02.20完成英国2007.08.11完成3、欧盟EuP指令的实施EuP指令欧盟各国转换情况A.欧委会已计划于2008年采纳的实施措施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Lot9街道照明产品2Lot8办公照明产品3Lot6待机和关机损耗(已形成投票稿–见附录)4Lot7外部电源5Lot18简单机顶盒B.欧委会已计划于2009年春季采纳的实施措施6Lot19民用照明产品(第一阶段,含白炽灯)7Lot5电视机3、欧盟EuP指令的实施欧委会采纳EuP各项实施措施计划(1)3、欧盟EuP指令的实施欧委会采纳EuP各项实施措施计划(2)C.欧委会拟于2008-2009年间提交投票的实施措施8Lot1锅炉15Lot3计算机9Lot2热水器16Lot4成像设备10Lot14洗衣机和洗碗机17Lot11电动泵(原归入电机)11Lot13家用冰箱和冷冻机18Lot11工业用风扇(原归入电机)12Lot12商用冰箱19Lot10房间空调器13Lot11电机20Lot11民用风扇(原归入房间空调器)14Lot11循环机3、欧盟EuP指令的实施欧委会采纳EuP各项实施措施计划(3)D.其他实施措施(2009年拟完成的前期预研课题)21Lot18复合式机顶盒22Lot16干衣机23Lot17真空吸尘器24Lot19家用照明产品(第二阶段,含反射灯和灯具)25Lot15固体燃料锅炉2008-2010年度耗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第三批前期预研课题1Lot20室内局部供暖产品2Lot21集中供暖产品(出CHP外)3Lot22家用和商用(电、煤气、微波)炉具,包括一体化灶具4Lot23家用和商用烧烤炊具,包括一体化灶具5Lot24专业用洗衣机、干衣机和洗碗机6Lot25非第三级(non-tertiary)咖啡机7Lot26耗能产品联网(networked)待机功耗8Lot27家用不间断电源3、欧盟EuP指令的实施欧盟拟开展的第三批前期预研课题20介绍内容: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介二、国际相关环保法规指令动态三、国内环保法规的立法和实施现状分析四、TC297环境标准化活动工作动态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EuP认证介绍1、中国RoHS立法实施情况《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于2006年2月28日以联合部长令形式颁布;联合制定法律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以联合部长令形式发布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22《管理办法》制定过程2004年2月信息产业部部务会审议通过2005年7月各有关部委会签完毕2005年12月4日结束向WTO/TBT通报2002年8月开始起草2006年1月4日结束了对通报评议意见的答复2006年2月28日颁布1、中国RoHS立法实施情况23《管理办法》与欧盟RoHS指令调整范围不同《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是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产品、军工产品除外)欧盟RoHS指令的调整范围是使用交流电1000伏特以下,直流电1500伏特以下的所有电子电气产品。1、中国RoHS立法实施情况24《管理办法》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模式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进入目录的产品将被限制和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电子信息产品进入目录对于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且绝大多数企业可以实现替代的产品成熟一个,放入一个1、中国RoHS立法实施情况25欧盟RoHS指令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模式欧盟RoHS指令限制使用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范围:WEEE指令中规定第1-7、10,共八大类产品不受RoHS指令约束豁免清单对技术上、经济上实行有害物质控制不可行的产品实行豁免。豁免产品将不受限制和禁止措施约束1、中国RoHS立法实施情况26《管理办法》的实施分两步走所有产品自我声明进入市场进入“目录”中的产品自我声明+3C认证进入市场进入目录后市场管理市场准入管理第一步:第二步:1、中国RoHS立法实施情况中国WEEE中国WEEE,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中国WEEE—立法实施进程2001年底开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法规2004年12月,法案草案呈报国务院审查2006年,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2月25日公布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减少废弃物产生,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管理条例》—多渠道回收、集中处理制度销售(以旧换新)维修(报废的产品)城市垃圾回收系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用户直接移交对现有渠道进行规范和引导《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代理人进口商生产者处理企业处理专项基金征收补贴《管理条例》相关主管部门会同生产企业、处理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同制定征收标准补贴标准生产者尽量做到“绿色”设计、“绿色”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材料的使用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产、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的规定;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使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以及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管理条例》—生产者责任电器电子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提示性信息;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由有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管理条例》—销售者、服务机构责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应当采取多种方式为电器电子产品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有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回收的电器电子产品经过修复后销售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旧货,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管理条例》—回收经营者责任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基本数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管理条例》—处理企业责任36介绍内容
本文标题:05-陈伟-抓住机遇实现中国制造绿色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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