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法律责任案例分析题(三)上海“11·15”火灾的法律责任如何看待上海“11·15”火灾的法律责任?在烈火中永疼——悼“11·15”上海火灾罹难者那一场或许源于一粒火星的大火如无数匹烈马从各自的缰绳挣脱呼喇喇包剿着整栋大楼火辣辣蹂躏着每个角落从那一刻开始就划定了天人两隔在烈火中的所有挣扎最终都定格曾经的笑靥如花镶嵌于镜框泪滴在眼眶里也焦土般皴裂还记得在那之前的如许期待么城市让生活更加美好的承诺烈火让蜗居的地方变成了坟墓人们却依然拥挤着煎熬生活一场火烧成了无数人永远的梦魇在烈火中疼痛的又岂止只是你我那些罹难的灵魂从此将夜夜归来在城市的安逸和懈怠中打破缄默(2010年11月16日)如何看待上海“11·15”火灾的法律责任?2010年11月23日07:13上海金融报发生在上海静安区胶州路的“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令人痛心疾首。据最新数据统计,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遇难人数上升到58人。从本期开始,本栏目将对“11·15”火灾背后的法律责任认定、受灾群众如何通过法律武器进行索赔、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展开讨论。据调查,“11·15”特大火灾楼宇为静安区建交委今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承包商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简称静安建总),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简称上海佳艺)。如何看待此次特大火灾背后的责任认定,在整个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哪些违法违规行为?从此次工程建筑违规案例中吸取哪些教训?记者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傅鼎生教授。责任认定分析据傅鼎生教授分析,“此项工程是由作为发包方的有关机关发包给总承包商静安建总向业主实施的,因此,业主有权要求总承包商履行工程合同项下的义务,尤其是安全保障义务。静安建总虽然将该工程分包上海佳艺,但其对于业主的义务和责任并不因分包而豁免。此次着火的原因并非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是施工方的过错行为所致。静安建总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其承担了全部责任后,有权向分包商追偿。因为分包商使用无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工作,违规作业,重大过错,未履行应尽之义务导致火灾发生。静安区有关机关是工程建设合同的发包方,应当对承包方活动进行监管。由于其无视工程项目被层层分包的现象,无视施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补充责任。”傅鼎生认为,在整个事件中出现了一系列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员工自身违法操作;第二,企业雇佣不合格的员工,属于企业违法;第三,“上海佳艺”属于“装饰工程公司”,但其实际上却在实施改建、改良工程(楼房节能改造工程),这明显超出“装饰、装修”范围。这一点上,发包方是有责任的。第四,国家机关监管活动中的违法。工程案例建议从此次工程建筑违规案件中,我们应该吸取哪些教训呢?傅鼎生告诉记者,首先,必须牢牢树立任何活动和行为都不得违法违规的观念。事实表明大量的规则是依据血的教训总结而成,违规行为必将产生严重后果。其次,健全相关规则,如进一步界定房屋改建改良与装饰装修之间的区别,从而确定不同的资质条件和不同的从业资格。再次,建设工程不能层层转包,这个是《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当年特大洪水,暴露了不少豆腐渣工程。其最重大的原因就是工程层层转包,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上级单位监管不严、管理不到位。有此催生《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合同限制转包的一系列强制性规定。本次灾难,也应因此生成所谓的装饰工程转包的限制。最后,在房屋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应考虑到“垂直起火”、“立体起火”的可能性,建议将有关防范“垂直起火”、“立体起火”的技术规范、参数规定到相关的设计和施工规范中;建议根据本次灾难的教训,修改房屋建筑材料规范,修改施工规则。【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切勿将火灾责任层层转包!发表时间:2010-11-2117:44:00阅读次数:199所属分类:公民评论石家庄的夜色已经深了,近在咫尺的城中村改造工程大楼上的灯光却异常耀眼,原本荒僻的小城,日新月异,经过建筑工人的劳作,竟也有些大都市的韵味。上海胶州教师公寓火灾的不幸消息传来,惊诧莫名!上海对我而言,并不陌生。2005年11月初,笔者曾到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年会,见到几位青年才俊,欣慰不已。记得公交车,就曾经过静安区。两年之后,承蒙上海大学一位兄长的关爱,又一次来到上海。因为有着这样的因缘,所以,11·15火灾,给笔者带来的伤痛,异常沉痛,慌忙之中,只是搜寻一张大楼着火的照片,并向死难者致哀!2010年11月20日下午,在上海读研究生的一位弟子,回到石门,接到这位学友的电话,格登一下,心里不是滋味,火灾发生130小时之际,依然有一肚子话要倾吐,节能整治工程起火,层层转包固然,难辞其咎,但是,最要紧的,最可怕的,是特大火灾的责任认定,发生层层转包!新华社记者杨金志、邹伟,从17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报道,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上说: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还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位钦差大臣的口气和腔调,竟然是那么熟悉,和舟曲泥石流责任认定的钦差大臣,如出一辙,何其相似乃尔!“整个抢险救援工作是及时、有利、有序、有效的”,也就是说,上海消防、公安、卫生部门的应急处置是无可挑剔的。这进一步可以证明,上海市党政领导对于中央的指示精神,贯彻是及时的,救援指挥也是正确的,自然也是不负有责任的。“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今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这一段的措辞,可以证明,不仅上海市党政领导没有责任,而且,静安区党政领导都没有责任。辩证唯物主义者,讲究历史和逻辑的统一。骆钦差的那番义正词严的说辞,代表着强大的中国逻辑,事情的进展,正好得以应验。首先受到处罚的,自然是三位“无证”上岗的电焊工,接着的五位,自然是包工头。进一步,受到收拾的,就是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上海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迪姆物业有限公司四名主事者,已经于11月18日依法拘留。骆琳钦差大臣,真是一位英勇善战的政治消防队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火灾的责任转移到最底层。上海主事者扑灭11·15大火,尽管有身经百战的陈飞将军,尽管有中国最精良的消防设备,尽管有经受世博会严峻考验,保证世博会5.8平方公里区域零火灾的消防战士,也用了四个多小时才扑灭。截至2010年11月20日,火灾造成58名死难,40余名失踪,16名重伤的惨烈状况。面对消防不力的疑虑和指责,武警上海消防总队长陈飞将军解释:“15日14时15分,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火灾报警;14时16分,上海市消防局接警出动,调集45个中队的各种消防车辆122辆,其中云梯车、举高车等17辆,官兵1300多人。根据火场情况,消防部门采取灭火与救人同时进行、内攻与外攻同时实施等措施,200余名队员强行进入挨家挨户搜救,救出居民100余人。”对付上海5000多座高楼里的极其普通的28层楼,上海消防官兵总共7200人,就出动1300多人,相当于五分之一的力量。要是上海这座大都市,几个区同时着火,后果不堪设想!11月8日,世博会结束之后一星期,陈飞将军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上海消防官兵秉承“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精神,决心把拥有全国最精良设备的上海消防队伍打造成“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陈飞将军接受记者采访,经过整理,正式于11月15日刊登在上海消防网,令人遗憾的是,那天下午,就发生了胶州路公寓特大火灾。11月9日,随着消防日的来临,陈飞将军主持上海消防日开幕式和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其中的精彩项目就包括高层建筑灭火救人。不禁浮想联翩,回到2005年11月9日,在陈飞总队长的指挥下,上海消防总队,在南京路上的高达333米的浦西第一高楼——上海世茂国际广场,进行高层灭火救援行动。陈飞对记者说:“这是前所未有真正意义上的最高楼的灭火演练。”“针对高达333米的浦西第一高楼,今年的灭火演练主要依靠的是外力,也就是消防自身的装备力量灭火。消防部门前所未有地动用最强的战斗力,今年新引进的最先进的装备都出现在演练中。”众所周知,任何精彩的消防演练,毕竟是演练,在实战之中,绝对不可能15分钟之内,就可以把高层楼房的大火扑灭的。就在2010年11·9消防日之后,不到一星期,就出现11·15特大火灾,感觉上苍是在向上海消防官兵进行极限挑战。此时,距离世博会结束,仅仅两个星期,善良的人们,不会忘怀,世博会的口号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结果,一场大火,就将胶州路教师公寓的100名居民,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可见,钢筋水泥构筑的高楼大厦,展示给人们的,并不全是美好。事实上,也许更大的危险,潜伏在城市里面。资料显示,上海市高层建筑总量已达5000多幢,其中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有160余幢。上海作为中国近代开关最早的城市之一,由一座县城,迅速成为远东首屈一指的大都市,到1930年代,人口已达到300万。这座城市,见证着中国近代消防的起步和成长壮大。享有“火政之善,甲于全国”的美誉。在杭州、成都、北京尚未购进芬兰101米消防云梯车之前,只有上海的消防云梯,可以达到90米。而胶州路教师公寓,28层的大楼起火,1300余名消防官兵,122辆消防车,居然要进行四小时艰苦卓绝的战斗,才能扑灭火舌。此情此景,令人不寒而栗。大部分省会城市,除了郑州之外,消防云梯只能达到50余米,按照楼层高3米计算,岂不是16层以上的居民,一旦发生火险,即使有英勇的消防战士,恐怕也无济于事。按照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其实,理应平均14层有一个避难层。但是,遵循多快好省建设方针的开发商,决不会“忍痛割爱”,自觉建设避难层的,消防主事者,也没有按照规定,对开发生进行监督。消防云梯只能达到50米,城市的主事者也不从根本上考虑这一人命关天的大事。石家庄的城市面貌,近些年,也是日新月异,高楼拔地而起,住在五层的老式楼房里,不免坐井观天,见猎心喜,前些日子,梦见自己住进33层高楼。但是,上海大火的无情现实,将笔者的美梦摧毁。惊异地发现,中国位居世界十大火灾发生国之列,而在所有的火灾发生国,只有中国是不发达国家。可见,火灾高发,与先进、落后,关系不大。既然,先进国家照样经常发生火灾,中国尽管尚未发达,经常发生火灾,也没有什么不可理解的。只是,举办世博会的上海,2010年4月13日凌晨,东方明珠据说遭受雷劈,发生火灾,到底是怎么扑灭的,直到现在,依然是个谜。但,无论如何,对上海,是一种警示?既然是遭受雷劈,东方明珠塔火灾,就没有责任人,因为,受到谴责的,只能是老天爷了。而11·15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并不是由于居民不小心造成的,而是在进行节能扩容综合整治过程中发生的。依照那位钦差大臣的口径,发生火灾的高楼,所进行的节能改造,属于静安区为居民所办好事和实事。据记者了解,静安区今年类似的节能改造,要达到15万平方米,相当于火灾高楼的体量的8幢。上海主事者,有时候精明的过头了,仅仅把在建的类似工程,停工两小时,就进行了整改整顿,真是岂有此理、匪夷所思!这里,请问
本文标题:法律责任案例分析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04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