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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张琛琪1、法律责任的概念•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违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会计法》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不包括民事责任(如侵权赔偿)。•例1: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A、罚款B、行政处分C、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D、追究刑事责任ABCD(一)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一)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其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一)行政责任《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实施做出了如下规定:(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一)行政责任(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一)行政责任(3)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行政责任①同一个违法行为,既包括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也包括一个行为违反几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②可以处罚两次,但罚款只能适用一次。对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给予两次处罚,但是罚款只能适用一次。(一)行政责任(4)行政机关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有关权利;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5)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一)行政责任2、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一)行政责任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项)等。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3)承担法律的后果不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会计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犯罪刑罚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主刑附加刑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单位不设置会计账簿或者未按规定的种类、形式及要求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例1】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A.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行为B.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C.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D.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行为ABD(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给予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业: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三)其他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1)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刑事责任•(2)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刑事责任•(1)通报。•(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责任•(3)行政处分。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例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予()•A、2000以上20000以下的罚款•B、3000以上50000以下的罚款•C、5000元以上100000以下的罚款•D、3年以下有期徒刑B•(三)其他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是指故意转移、隐藏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销毁,是指故意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予以毁灭的行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三)其他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1)授意——暗示;指使——明示;强令——强迫。•(2)刑事责任——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共同故意•共同行为•共同客体•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3)行政责任——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处分——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例2】在采购办公用品过程中,办公室主任李某指使采购员张某伪造购物发票,多报销1000元。对该行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对李某进行的处罚是()。A.通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B.通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C.通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D.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D【例3】对上题中的行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对张某进行的处罚是()。A.责令限期改正,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B.责令限期改正,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C.通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D.通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D•(三)其他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1)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刑事责任•情节恶劣的,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①恢复其名誉。向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赔礼道歉,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②恢复原有职位、级别。会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被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的,应当在征得会计人员同意的前提下,恢复其工作;被撤职的,应当恢复其原有职务;被降级的应当恢复其原有级别。•(三)其他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5、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违法行为违反会计法规行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编制、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行政责任(罚款)单 位3000-5万5000-10万5000-10万直接责任人2000-2万3000-5万3000-5万5000-5万•1、下列做法,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A、某企业将财会部与企管部合并•B、某医院在行政办公室设置了会计人员并指定了符合条件的会计主管人员•C、某私营企业委托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无业人员为其代理记账•D、某企业聘请一位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且有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为本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练习ABC•2、下列各项中,未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A、某商场为了促销,向其客户提供了与事实不符的发票•B、某上市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未披露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的事实•C、某乡财政所对一会计人员作出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D、某省级财政部门对本省一单位依法设账情况进行检查D•3、《会计法》规定的违法会计行为有()•A、违反会计核算规定•B、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C、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
本文标题: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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