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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第七章监狱法律文书——执法文书第一节概述【重点学习文种】★提请减刑建议书★提请假释建议书★监狱起诉意见书一、监狱执法文书的概念、功用监狱法律文书是,是监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为处理有关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法律事务而依法制作的各种专用文书的总称。1、是执行刑罚、惩罚犯罪,使其认罪服法的有效手段,又是教育改造罪犯,使其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生动教材。2、是检查执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和完善监狱法制的文字依据。3、是国家的档案资料,具有保存的价值。二、监狱执法文书的分类2002年7月1日发布了《监狱执法文书格式(试行)》,共48种。1.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2.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决定类文书、建议和意见类文书、审批表和报告表类文书、通知和证明类文书、登记表和其他类文书。3.依文书内容和作用的不同,可分执行刑罚文书、狱政管理文书和监狱侦查文书。4.依受文对象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监狱内部文书和监狱对外文书。第二节罪犯入狱登记表一、概念、功用罪犯入监登记表是指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根据我国劳动改造条例和监狱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狱在收押新入监罪犯时必须填写入监登记表,这是罪犯入监后必须填写的第一份表格文书,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是服刑罪犯的重要档案材料。监狱通过此表可以掌握罪犯的基本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而且,将来罪犯出监,此表格对出监人员进行社会帮教也有参考价值。二、项目、内容和填写方法1、罪犯的基本情况;2、罪犯受到的强制措施和被处罚的情况;3、罪犯个人简历;4、主要犯罪事实;5、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详细第三节提请减刑建议书一、概念、功用提请减刑意见书,是监狱依法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主要作用是体现党和国家对罪犯所采取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促使罪犯接受改造,改恶从善,重新做人。《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期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司法解释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一)首部包括标题、编号、罪犯基本情况和提请事项等。1.标题在文书首页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制作意见书的执行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注明文书编号,一般由年度、机关代字、文书代字、序号组成,如“(20××)×监减字第××号”。3.罪犯的基本情况应依次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原户籍所在地、罪名、作出生效判决法院名称、判决时间、判决书字号、判决刑罚情况(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刑期、收监日期以及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等。4.提请的事项写“减刑”,然后用承上启下语“具体事项如下”领起下文。(二)正文1、事实依据。(1)事实结论。先写事实结论,后写具体事实,二者前呼后应,浑然一体。(2)具体事实。这是减刑的必备条件和事实依据,是重点内容应当具体地、详细地叙写清楚。2、减刑的理由。(1)依事论理;(2)依法论理。3、法律依据和建议事项。(三)尾部1.主送机关即意见书移送有权审核裁定的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分上下行写明“此致××人民法院”2.注明年月日,加盖监狱公章。3.附项用条款式写明随意见书所移送的罪犯改造档案及其卷数、页数,有关证据材料及其份数、件数等。罪犯________卷宗材料共_______卷______册______页。示例(四)制作要点提请减刑建议书的制作,关键要写好事实依据。为了突出文书的主要观点,使阅文者一目了然,在叙述方式上,以将“事实结论”前置,即先点明结论,后写“具体事实”,再予“综合论述”,这样的叙述清晰、明确。1.事实结论的写法。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建议减刑的,根据对不同条件的罪犯,在减刑的法定期限、间隔和起始时间上的不同处理,以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结论可分别写为:确有悔改表现;确有立功表现;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悔改表现突出;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提请减刑时,可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依照法律规定,事实结论的写法有两种: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二是有重大立功表现。2.具体事实的写法。这三部分内容是写作的重点,应注意以下问题:(1)具体事实应与结论要前后呼应具体事实是用来证明事实结论的。因此,两者之间必须前后呼应。如果结论是‘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则要从它从所包含的内容,即认罪服法等四个方面叙述罪犯悔改的事实;如果结论是‘确有立功表现”,则要叙述其立功的具体情形。如果是“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则要写明悔改和立功两方面的情形。(2)具体事实要用证明材料支持建议书本身是表明监狱态度的,本身不是证据材料,建议书所有的情节,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作支持。3.综合论述的写法综述是代表监狱机关对具体事实的作出定性和定量的综合性陈述,也可以认为是提请建议减刑的理由。这一部分要求语言精炼,概括性强。真题链接:【2007.10.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减刑建议书。罪犯孙××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孙××服从管教,能够认真学习《罪犯改造行为规范》,近期没有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并能够同其他罪犯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如在2003年7月期间,在押犯吕××与许××打架,孙××主动上前制止,并及时向管教人员汇报。孙××能够按照监狱的要求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认真听课并作笔记,按时完成各项作业。在今年组织的政治、文化和技术课的考试中,孙××取得了平均86分的较好成绩。孙××在劳动中积极肯干,而且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承担劳动任务,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担任施工员期间,能够积极协助管理人员组织生产事宜。孙××先后向本监区新入监的罪犯李××、张××和赵××三人传授生产操作技能,起到了带头改造的作用。孙××还利用工余时间,修旧利废,为监狱节约资金1000余元。孙××入狱初期对所犯罪行认识不足,认为自己的命不好,坏事都让自己赶上了。所以刚开始入监时认为法院对其量刑过重,思想压力比较大,经常闷闷不乐,不言不语,与同监犯人也不交流,对监狱干警的教育不理不睬,表现沉闷。经监狱干警多次个别教育后,孙××转变了认罪态度,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的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自己罪孽深重,只有通过积极改造,才能洗刷自己的罪恶,报答监狱干警对自己的挽救之恩”(摘自孙××的思想汇报)。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对不起党,对不起社会,对不起生养自己的父母,因些只有积极改造,今后才会有出路,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从此以后,孙××不再想以前不愉快的事,真正放下了思想包袱,对监狱干警的教育也能认真接受,改造表现比较积极稳定。收受提请减刑建议书的单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时间是2006年10月20日。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文书编号为(2006)×监减字第56号。连同提请减刑建议书移送的还有罪犯孙××的卷宗材料,共一卷32页。××监狱建议对罪犯孙××予以减刑一年,特提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罪犯孙××,汉族,1975年2月13日出生,男。孙××自幼不爱学习,勉强上学到初中未毕业便辍学在家,游手好闲一年半后,百无聊赖便外出打工,在外打工又不想吃苦,于是又回到村里无所事事。后来在一次闲玩时,与人发生口角大动干戈,最终因故意杀人罪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年×月×日以(19××)×刑初字第6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孙××无期徒刑。孙××原户籍所在地为××省××县××乡××镇。19××年×月×日孙××被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刑期变动的情况是:20××年×月×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为18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0年。刑期执行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规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提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第四节提请假释建议书一、概念、功用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照法定程序,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时所制作的文书。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所谓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是对罪犯假释。《刑法》第81、82、83条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提请假释建议书在结构上与提请减刑建议书基本相同。只是引用的法律条款不同。29三、提请假释建议书的制作要点提请假释建议书的制作,关键是事实依据的写法。事实依据同样分为三个部分,即“事实结论”、“具体事实”和“综合论述”。假释建议书中的事实结论的写法有两种:一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二是具有特殊情况(‘将殊情况”是指涉及国家政治、国防科交等方面的特殊需要的情况)具体事实和综合论述的写法与提请减刑建议书的要求基本相同。30第五节监狱起诉意见书一、概念、功用监狱起诉意见书,是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制作的一种文书。1、具有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的作用;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的基础和依据。监狱起诉意见书适用于罪犯在狱内服刑期间所犯的新罪,以及发现在狱内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两种情形。监狱起诉意见书VS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监狱起诉意见书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文书制作的法律根据不同我国《刑事诉讼法》221条第1款我国《刑事诉讼法》129条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只适用犯罪在服刑期间又重新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适用范围具有广泛性,社会上发生的应当追究刑
本文标题:第七章监狱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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