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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三编专利权法律制度(2)
1第三编专利权法律制度2第一章专利权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章专利权客体第三章专利权主体第四章专利授权条件第五章专利权取得第六章专利权期限、终止和无效第七章专利权内容第八章专利实施许可与专利权转让第九章专利权限制第十章专利管理与专利代理第十一章专利权法律保护主要内容:3第二编著作权法律制度第一章专利权法律制度概述4第一节专利、专利权与专利法第二节专利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第三节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四节专利制度的作用主要内容:5第一节专利、专利权与专利法一、专利二、专利权:法律赋予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定范围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1、专利权具有鲜明的独占性。2、专利权的客体具有公开性。3、专利权具有法定授权性。4、专利权的效力具有局限性。6三、专利法(一)专利法的概念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和因发明创造的实施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专利法的特征1、专利法是国内法2、专利法是特别法3、专利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4、专利法随科技发展而发展7第二节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一、专利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一)专利制度的概念专利制度是依据专利法而形成的保障发明创造人的利益,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发明创造成果推广应用,从而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二)专利制度的特征1、法律保护。2、科学审查。3、技术公开。4、国际交流。8二、专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一)专利制度的起源专利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二)专利制度的发展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段。9第三节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形成二、新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三、1992年对《专利法》的修改(一)1992年《专利法》修改的背景(二)1992年《专利法》修改的内容四、2000年对《专利法》的修改(一)2000年《专利法》修改的背景(二)2000年《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10第四节专利制度的作用一、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二、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三、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四、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11第二编著作权法律制度第二章专利权客体12第一节发明一、发明的概念和特征(一)发明的概念一般意义上的发明,是指通过智力劳动创造或设计出了前所未有的东西。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发明的特征1、发明是一种技术方案。2、发明是一种具体的技术方案。133、发明必须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4、发明必须是一种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方案。二、发明的种类(一)产品发明(二)方法发明(三)改进发明14第二节实用新型一、实用新型的概念和特征(一)实用新型的概念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二)实用新型的特征1、必须是一种具有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2、必须具有应用性技术特征,即具有实用价值,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3、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属于一种新的技术方案,它与现有技术方案相比具有创造性,但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低于发明专利。15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1、两者的专利性要求不同。2、两者的保护范围不同。3、两者的申请审批程序不同。4、两者的保护期限不同。16第三节外观设计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征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1、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即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的外表为依托,构成产品和设计的组合。2、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3、是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4、必须富有美感。17二、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1、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外表的设计,不涉及产品本身的技术性能;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既涉及产品的外形和外部结构,也涉及产品的内部构造。2、外观设计的目的是利用美学原理达到美感效果,而不重视技术效果;实用新型作为一种技术方案,旨在实现一定的技术效果。3、外观设计把产品作为载体仅对其外表进行独特设计;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方案与产品本身融为一体,体现于产品本身。4、外观设计产品既可以是立体的,也可以是平面的;实用新型产品必须以固定的立体形态存在。18练习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某汽车制造厂完成的下列新技术成果中,可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是()。A、汽车新燃料B、汽车防冻液C、汽车发动机D、汽车节能方法19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一)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二)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三)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20二、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针对人或者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三、暂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一)动物和植物新品种(二)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三)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21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区别:见表。22第二编著作权法律制度第三章专利权主体23第一节专利权主体概述一、专利权主体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二、专利权主体与专利申请权主体联系与区别24三、确定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原则1、先发明原则。2、先申请原则。四、专利权的继受主体专利权的继受主体是指通过转让、继承或者赠与方式依法获得专利权的人。25第二节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概念和特征发明人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完成人,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新技术方案的人。设计人是指外观设计的完成人。特征:1、是自然人且不受行为能力的限制2、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26二、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27第三节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工作单位一、职务发明创造(一)职务发明的概念及条件职务发明创造在国外也称为雇员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条件: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28职务发明的界定:(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退职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解释】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29【相关链接1】(1)对利用法人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缴纳使用费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2)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验证、测试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相关链接2】(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法人可以就该项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2)法人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30二、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研究、设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三、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1周某为甲单位工程师,1993年2月调到乙单位工作。甲、乙两单位商定,周某在甲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由周在乙单位继续完成。1993年底,该项研究取得了成果,该项成果应由谁享有?A、甲单位独立享有B、乙单位独立享有C、周某独立享有D、甲乙两单位分享练习题32答案:D甲乙两单位商定,周某到乙单位承担在甲单位未完成的研究任务,所以认定为两个单位的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33周某为甲单位工程师,1993年2月调到乙单位工作。甲、乙两单位商定,周某在甲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由周在乙单位继续完成。1993年底,该项研究取得了成果,该项成果应由谁享有?A、甲单位独立享有B、乙单位独立享有C、周某独立享有D、甲乙两单位分享练习题34第四章专利授权条件35第一节新颖性一、新颖性的概念新颖性(novelty)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之前是现有技术中所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二、判断新颖性的标准(一)公开标准1、书面公开,2、使用公开,3、其他方式的公开。(二)时间标准36(三)地域标准1、绝对新颖性标准(absolutenovelty),是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可以引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出版物或实际活动去否定一项发明的新颖性,即要求发明创造不构成全世界范围内的“现有技术”,没有以任何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公开过。2、相对新颖性标准(relativenovelty),是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只引用一国之内的出版物或实际活动来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即要求发明创造没有在该国相对时间内被公开过。3、混合新颖性标准,是指兼顾绝对与相对新颖性的标准,即在出版物方面以世界范围内的出版物上是否公开为标准,而在实际活动方面则在一国范围内分析是否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37三、影响新颖性的抵触申请四、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五、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新颖性要求38第二节创造性一、创造性的概念二、判断创造性的标准1、判断创造性应参照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2、判断创造性的人应为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3、判断创造性的客观标准,发明应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应以“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为标准。三、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创造性要求39第三节实用性一、实用性的概念实用性(practicalutility)又称工业实用性或产业实用性,是发明创造获得专利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之一。二、判断实用性的标准(一)可实施性(二)可再现性(三)有益性三、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的实用性要求40第五章专利权取得41第一节专利申请一、专利申请的原则专利申请的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及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申请阶段应该共同遵守的准则。(一)书面申请原则(二)单一性原则(三)优先权原则(四)国际申请原则专利的国际申请也称为“PCT申请”,是指依据《专利合作条约》(即PCT条约)提出的专利申请。42二、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一)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1、请求书2、说明书及其摘要3、权利要求书(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1、请求书2、图片或者照片3、简要说明4、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43三、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一)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二)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三)专利申请的撤回44四、专利申请受理及申请日、申请号的确定专利局确定申请日的方法是:申请人直接向专利局或各代办处递交专利申请的,以收到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申请人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45五、专利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一)专利国际申请(二)国际申请的条件(三)国际申请的程序46第二节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一、初步审查也称“形式审查”或“格式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形式条件进行的审查。二、早期公开指经过初步审查,对符合形式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尚未经过实质审查前进行的公开。三、实质审查也称技术审查,是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所进行的审查。我国对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期审查的审批制度。47四、授权登记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五、复审复审是指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当事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关处理决定的请求所进行的审查。48第六章专利权期限、终止和无效49
本文标题:第三编专利权法律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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