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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标准金职院办〔2011〕27号为进一步推进政校企合作,深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功能,根据学校《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特制定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标准。一、建设对象与学校开设的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具有较强技术力量和较高管理水平,能满足实践教学、科研合作、师资互动、文化融通等需要的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二、主要任务(一)实施教学实训。建立实训考勤、技能考核、实训安全等规章制度和日常教学管理规范,开发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有针对性地落实实训项目。(二)接受师资培训。承担学校师资的实践技能培训,共同建设“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安排教师顶岗锻炼。(三)开展科技合作。联合开展纵向课题申报、横向科技合作或文化学术交流。(四)实施教学改革。配合学校合作开展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开发项目化课程等。(五)接收学生就业。结合合作单位的人才需求,积极接受学生就业。三、建设标准校外实训基地按一般基地、紧密型基地和示范性基地三个层次建设。依据不同的专业群和实训项目特点,校外示范性基地按照工程技术类、管理服务类、设计制作类、公共教育类四类进行建设,努力实现“校外基地教学化”。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运行应符合以下标准和要求:(一)一般基地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职责明确。基地承担学校实训、实习教学任务,有选择性地接受毕业生就业。(二)紧密型基地1.教学条件: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挂牌,职责明确,基地有满足学生实训所需的场所、仪器设备或设施;能提供3个以上学生实践所需的岗位数量。2.实训任务:全年完成不少于360人时数的职业技能项目实训、实习教学任务。3.指导师资:校方指导教师由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担任;基地方配备的兼职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应由基地内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4.教学实施:校企双方根据专业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实践教学。5.师资培训:每年接受1名及以上教师一个月以上的技能培训或顶岗锻炼。6.科研合作:设计制作类专业要求校内教师与企业专家共同实施1个以上项目开发。其它类要求每年申报一项市级及以上科研合作项目或2万元以上横向合作经费(含生产合作项目),学生参与部分科研内容。(三)示范性基地1.示范性基地的一般要求:(1)教学条件:校企双方签订紧密合作协议并挂牌,制定基地建设规划,基地有能充分满足学生实训所需的场所、仪器设备或设施;能提供学生实践锻炼所需的岗位数量和适当的薪酬。(2)职业文化:基地应具有良好的职业训练文化氛围,管理规范、职责分工、考核、教学内容等制度公开上墙。(3)师资互动:校方由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基地方配备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基地每年接受2名及以上教师二个月以上的技能培训或顶岗锻炼。(4)教学研究:每学年双方共同开展教学研究工作交流不少于2次,对基地内具有专业特色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技能或新方法进行提炼,新增和完善技能实训项目。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3(5)科研合作:校内教师每年与基地联合申报一项市级及以上科研合作项目或3万元以上经费的横向合作项目(含生产合作项目),学生参与部分科研内容。(6)教学实施:承担教学计划内工学结合课程的教学和学生实训;承担其他实训、实习教学任务。对学生的实训、实习过程实行全程考核,保存完整的运行记录、考核记录等教学文件。(7)课程建设: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实训计划、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实训手册;2年内建设1门以上项目课程或结合基地实际的实训指导书。2.工程技术类示范性基地具体要求(1)岗位数量:提供20个以上岗位,项目分组每组人数不多于3人。(2)实训任务:全年不少于9600人时数,每人不少于240学时,并完成一门以上不少于60学时的课程教学。(3)指导师资:每人同时指导不多于3名学生。(4)教学场所:建有便于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的教室,按基地要求统一着装或挂标识牌。3.设计制作类示范性基地具体要求(1)岗位数量:提供学生项目设计的条件和4个以上岗位。(2)实训任务:全年不少于2000人时数,每人不少于60学时,不少于30学时的课程教学。(3)企业项目:校企开展项目合作,教师、学生与企业专家共同完成项目开发,每学年完成6个项目的教学任务,并按企业要求做好相关材料。(4)指导师资:企业设计师或技术骨干与专业教师共同指导项目化教学,每人同时指导不多于3名学生。(5)环境要求:建有独立工作室,提供相关设备。4.管理服务类示范性基地具体要求(1)岗位数量:提供不少于12个岗位。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4(2)实训任务:全年不少于2800人时数,并完成一门以上不少于30学时的课程教学。(3)指导师资:每人同时指导不多于4名学生。(4)教学场所:提供教学、集中讨论的区域和相应的办公设备。5.公共教育类示范性基地具体要求(1)岗位数量:提供不少于35个岗位,分组时每组人数不多于5人。(2)实训任务:全年不少于3000人时数,每人不少于30学时,不少于30学时课程教学。(3)指导师资:每人同时指导不多于10名学生。(4)教学场所:提供教学、主题活动或交流场所,基地应具有良好的职业训练文化氛围。四、基地兼职教师管理校外实训基地兼职教师是指从校外基地聘请的,承担校外基地教学或管理任务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一)校外实训基地兼职教师的条件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教学或管理经验;技术工人一般应具有高级工职业技术资格,并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具备一定的实践指导能力。3.身体健康。(二)校外实训基地兼职教师管理和待遇1.校外实训基地兼职教师应严格遵守校企业合作的相关协议,认真完成学生在基地实训的带教和管理工作,参与基地建设,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考勤。2.各学院参与对基地兼职教师的培训,兼职教师接受学校、学院的教学检查与评估,按规定上交各项教学材料。3.各学院与基地共同制订适合专业特点和基地特色的兼职教师管理考核办法,并纳入教学质量监控。4.按实训指导、实训管理和课程教学三类分别计算兼职教师的工作量和课酬,依据学校和合作协议相关规定制订相关标准,校企双方共同筹集经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5五、建设与验收(一)各二级学院依照基地建设目标选择符合条件的校外合作单位协商建立基地,积极与基地开展多层次的合作与交流,逐步深化基地建设。(二)学校根据基地建设目标与建设情况,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验收评价,按验收评价标准确定等级。六、本标准由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金职院办[2011]27号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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