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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第七十四章 铜及其制品
第七十四章铜及其制品注释:本章所用有关名词解释如下:一、精炼铜按重量计含铜量至少为99.85%的金属;或按重量计含铜量至少为97.5%,但其他各种元素的含量不超过下表中规定的限量的金属:其他元素表元素所含重量百分比Ag银As砷Cd镉Cr铬Mg镁Pb铅S硫Sn锡Te碲Zn锌Zr锆其他元素*,每种0.250.51.31.40.81.50.70.80.810.30.3*其他元素,例如,铝、铍、钴、铁、锰、镍、硅。二、铜合金除未精炼铜以外的金属物质,按重量计含铜量大于其他元素单项含量,但:1、按重量计至少有一种其他元素的含量超过上表中规定的限量;2、按重量计其他元素的总含量超过2.5%。三、铜母合金含有其他元素,但按重量针含铜量超过10%的合金,该合金无实用可锻性,通常用作生产其他合金的添加剂或用作冶炼有色金属的脱氧剂、脱硫剂及类似用途。但按重量计含磷量超过15%的磷化铜归入税号28.48。四、条、杆轧、挤、拔或锻制的实心产品,非成卷的,其全长截面均为圆形,椭圆形、矩形(包括正方形)、等边三角形或规则外凸多边形(包括相对两边为弧拱形,另外两边为等长平行直线的“扁圆形”及“变形矩形”)。对于矩形(包括正方形)、三角形或多边形截面的产品,其全长边角可经磨圆。矩形(包括“变形矩形”)截面的产品,其厚度应大于宽度的十分之一。所述条、杆也包括同样形状及尺寸的铸造或烧结产品。该产品在铸造或烧结后再经加工(简单剪修或去氧化皮的除外),但不具有其他税号所列制品或产品的特征。线锭及坯段,已具锥形尾端或经其他简单加工以便送入机器制成盘条或管子等的,仍应作为未锻轧铜归入税号74.03。五、型材及异形材轧、挤、拔、锻制的产品或其他成型产品,不论是否成卷,其全长截面相同,但与条、杆、丝、板、片、带、箔、管的定义不相符合。同时也包括同样形状的铸造或烧结产品。该产品在铸造或烧结后再经加工(简单剪修或去氧化皮的除外),但不具有其他税号所列制品或产品的特征。六、丝盘卷的轧、挤或拔制实心产品,其全长截面均为圆形、椭圆形、矩形(包括正方形)、等边三角形或规则外凸多边形(包括相对两边为弧拱形,另外两边为等长平行直线的“扁圆形”及“变形矩形”)。对于矩形(包括正方形)、三角形或多边形截面的产品,其全长边角可经磨圆。矩形(包括“变形矩形”)截面的产品,其厚度应大于宽度的十分之一。但税号74.14所称“丝”,仅适用于截面尺寸不超过6毫米的各种截面形状的产品(不论是否盘卷)。七、板、片、带、箔成卷或非成卷的平面产品(税号74.03的未锻轧产品除外),截面均为厚度相同的实心矩形(不包括正方形),不论边角是否磨圆(包括相对两边为弧拱形,另外两边为等长平行直线的“变形矩形”),并且符合以下规格:1、矩形(包括正方形)的,厚度不超过宽度的十分之一;2、矩形或正方形以外形状的,任何尺寸,但不具有其他税号所列制品或产品的特征。税号74.09及74.10还适用于具有花样(例如,凹槽、肋条形、格槽、珠粒及菱形)的板、片、带、箔以及穿孔、抛光、涂层或制成瓦楞形的这类产品,但不具有其他税号所列制品或产品的特征。八、管全长截面及管壁厚度相同并只有一个闭合空间的空心产品,成卷或非成卷的,其截面为圆形、椭圆形、矩形(包括正方形)、等边三角形或规则外凸多边形。对于截面为矩形(包括正方形)、等边三角形或规则外凸多边形的产品,不论全长边角是否磨圆,只要其内外截面为同一圆心并为同样形状及同一轴向,也可视为管子。上述截面的管子可经抛光、涂层、弯曲、攻丝、钻孔、缩腰、胀口、成锥形或装法兰、颈圈或套环。子目注释:本章所用有关名词解释如下:一、铜锌合金(黄铜)铜与锌的合金,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含有其他元素时:按重量计含锌量应大于其他各种元素的单项含量;按重量计含镍量应低于5%〔参见铜镍锌合金(德银)〕;按重量计含锡量应低于3%〔参见铜锡合金(青铜)〕。二、铜锡合金(青铜)铜与锡的合金,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含有其他元素时,按重量计含锡量应大于其他各种元素的单项含量。当按重量计含锡量在3%及以上时,锌的含量可大于锡的含量,但必须小于10%。三、铜镍锌合金(德银)铜、镍、锌的合金,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按重量计含镍量在5%及以上〔参见铜锌合金(黄铜)〕。四、铜镍合金铜与镍的合金,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但按重量计含锌量不得大于1%。含有其他元素时,按重量计含镍量应大于其他各种元素的单项含量。总注释本章包括铜、铜合金以及它们的某些制品。铜可以从各种矿石(参见税号26.03的注释)中提炼而得,也可以从天然状态的金属中加工制得,还可以从铜废碎料中回收获得。铜是用干法从硫化铜矿砂中提取获得的。在提取过程中,必要时可将研成粉并且精选过的矿砂进行焙烧,以除去多余的硫,然后再置于炉中熔炼出铜锍或者粗铜块。有时精矿无需事先经过焙烧,直接送入空气或氧气闪速熔炼炉中熔炼(“闪速熔炼”)。铜锍经过转炉处理,可去除大部分的铁和硫,成为“泡铜”(因其表面粗糙起泡而得此名)。泡铜再经反射炉精炼,可得炉精炼铜。如果需要的话,还可进一步电解精炼。对于氧化铜矿以及某些其他矿砂和残渣,可采用湿法(沥滤)提取(参见税号74.01的注释)。铜的延展性及可锻性极好,其导热、导电性能仅次于银。纯铜主要用于制电线或制成致冷元件的盘管或铜板,但在通常情况下,主要使用铜合金。根据第十五类注释五的规定(参见本类的总注释),作为铜归类的铜基合金包括:一、铜锌合金(黄铜)(参见子目注释一),含有不同比例的铜和锌。例如,普通黄铜,其用途广泛;镀金黄铜(顿巴黄铜),主要用于制造仿首饰和小精品。铜锌合金如含有少量的其他元素,则成为特种黄铜,具有特殊性能。特种黄铜包括高强力黄铜(通称为锰青铜),用于造船;还有铅黄铜、铁黄铜、铝黄铜及硅黄铜。二、铜锡合金(青铜)(参见子目注释二),有时含有其他元素,从而具有特殊性能。青铜包括铸币青铜;制造齿轮、轴承及其他机器零件的硬青铜;钟青铜;法青铜;制造轴承的铅青铜;磷青铜(或脱氧青铜),用于制造弹簧及作为滤器和筛网等用的交织金属丝网布。三、铜镍锌合金(德银)(参见子目注释三),它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能及强度,主要用于电讯设备(尤其用于电话业);其他用途包括用于制仪器零件、龙头和优质管道五金件、拉链;电气方面的各种用途,例如,夹子、弹簧、接头、插座等;装饰件和建筑用金属件以及化工和食品加工设备。某些等级的这类合金还可用于制造餐具等。四、铜镍合金(白铜)(参见子目注释四),通常含有少量的铝或铁。它们代表着一类以耐海水腐蚀为特征的合金,因此被广泛用于航海或造船,尤其是制造冷凝器或管道,也有用于铸币或制电阻器。五、铝青铜,主要成分为铜和铝,用于特别需要高强度、耐腐蚀以及高硬度的工程项目。六、铍铜(有时称作铍青铜),主要成分为铜和铍,由于它具有硬度、高强度及耐腐蚀等性能,可用于制造多种弹簧、塑料铸模、电阻焊电极以及无火花工具。七、硅铜,主要成分为铜和硅,具有高强度和耐腐蚀性能,用于制造贮存罐、螺栓和紧固件等。八、铬铜,主要用于电阻焊电极。本章包括:(一)铜锍和冶炼铜的其他中间产品、未锻轧铜以及铜的废碎料(税号74.01至74.05)。(二)铜的粉末及粉片(税号74.06)。(三)税号74.03的铜,经过轧、挤、拔、锻加工而成的产品(税号74.07至74.10)。(四)税号74.11至74.18具体列名的各种制品及归入税号74.19的所有其他未列名铜制品,但第十五类注释一或第八十二章、第八十三章所列的货品,以及在协调制度其他章更为具体列名的铜制品除外。铜的产品及制品通常经过各种处理来改善其性能和外观。这些处理一般不超出第七十二章总注释所列的范围,而且不影响货品的归类。关于复合货品,尤其是制成品的归类,请参见第十五类的总注释。74.01铜锍;沉积铜(泥铜):10—铜锍20—沉积铜(泥铜)一、铜锍该产品是通过熔融焙烧过的硫化铜矿,使硫化铜从脉石和其他金属中分离制得。这些其他金属在铜硫表面形成一层浮渣。铜锍主要由铜和铁的硫化物构成,通常呈黑色或棕色小颗粒状(通过将熔融铜锍倒入水中制得)或者为一种颜色暗淡,具有金属外观的粗团块。二、沉积铜(泥铜)沉积铜(泥铜)是通过沉淀(置换沉淀)制得的产品,即将铁加入到某些焙烧矿石或残余物沥滤后的水溶液中而形成的产品。它是一种含有氧化物及不溶性杂质的极精细黑色粉末,有时用于防污漆和农用杀菌剂,但更多的是作为添加剂加入熔炉中,以制取铜锍。切勿将泥铜与税号74.06的铜粉相混淆,铜粉是不含杂质的。74.02未精炼铜;电解精炼用的铜阳极本税号包括:一、粗铜它是一种含有杂质的铜,通常是在高炉里通过熔炼氧化铜矿或不纯的铜碎料制得的。它的铜含量相差甚远,按重量计大约在60~85%之间。二、泡铜它是一种在铜锍熔炼时吹入空气而产生的含有杂质的铜。在熔炼过程中,硫、铁及其他杂质均被氧化。它的铜含量按重量计一般达到98%左右。三、电解精炼用的铜阳极铜通过完全熔化成为半精炼状态,然后浇铸成阳极以供进一步电解精炼之用。这些阳极通常是铸成带有两只吊耳的厚板,以便悬挂在电解槽内。切勿将其与电镀铜用的阳极混淆(税号74.19)。74.03未锻轧的精炼铜及铜合金:—精炼铜:11——阴极及阴极型材12——线锭13——坯段19——其他—铜合金:21——铜锌合金(黄铜)22——铜锡合金(青铜)23——铜镍合金(白铜)或铜镍锌合金(德银)29——其他铜合金(税号74.05的铜母合金除外)本税号包括本章注释一和二所指的未经锻轧的精炼铜及铜合金。精炼铜按重量计含铜量至少为99.85%。它是通过电解精炼、电解提取、化学精炼或火法精炼制得的。其他精炼铜(按重量计含铜量至少为97.5%)一般是由上述精炼铜与一种或多种其他元素熔炼而成。这些其他元素不超过本章注释一其他元素表所列的最大含量限度。精炼铜一般铸成锭块或供再熔(例如,合金用)的铸块,铸成供轧制的线锭、板坯,或铸成坯段(包括圆形截面的)或类似材料,以供轧、挤、拔或锻制成板、片、带、丝、管及其他产品。电解精炼铜有时以阴极形式报验,即带有两只耳环的铜板或铜片,耳环是用来在电解槽内悬挂始极片的;有时则将耳环切下,或者切割成段。精炼铜也可呈丸状,主要用于制合金,有时也用于磨成粉末。但铜粉末及铜粉片应归入税号74.06。本税号还包括铸造及烧结的板、条、杆和锭等,只要它们在生产后除简单剪修或去氧化皮(除去主要由氧化铜构成的表面层)以外未经其他加工的,或经过刮削、铲凿、磨削等以去除表面杂质或其他浇铸疵点的,或对其一面进行机械加工以便于检验(控制质量)的。烧结产品是将铜粉末、铜合金粉末或铜和其他金属的粉末混合物,通过压制(压实)及烧结(加热至低工金属熔点的适当温度)制得。产品经过烧结后是多孔的,强度很低,一般要经过滚轧、挤压、锻制等加工使其达到有使用价值的密度。但经过滚轧等加工的产品不包括在本税号内(例如,税号74.07、74.09)。本税号还包括具有锥形尾端或尾端经其他简单加工,以便送入机器制成盘条或管子等的线锭或坯段。在符合上述生产后再加工的条件下,本税号的浇铸条、杆主要包括:一、在特殊的型模里精确浇铸的产品(有时称作“黑玉”),其横截面为圆形、方形或六角形,其长度通常不超过一米。二、连续烧铸法制得的长条产品。该工艺是将熔化的金属不断地注入一个水冷铸模内,使之迅速凝固。“黑玉”和连续浇铸的铜条一般与轧、挤、拔制的铜条用途相同。74.04铜废碎料税号72.04的注释中有关废碎料的规定在必要的地方稍加修改后,可适用于本税号,但矿灰及含铜炉渣应归入税号26.20。本税号的铜废料包括拉丝铜泥屑,这些铜泥屑是在拉拔铜丝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由铜粉末与拉丝工艺所需的润滑油混合构成。本税号不包括通过再熔铜废碎料制得的锭块及类似形状的未锻轧浇铸产品(税号74.03)。74.05铜母合金铜母合金的定义,参见本章注释三。本税号的母合金是指按重量计含铜量超过10%而且含有其他元素的合金。由于其组分的原因,性质极脆,不适于正常的金属加工。因此它们用于在冶炼黄铜、青铜或铝青铜时添加熔点高于这些合金的元素,或添加可发生高度氧化作用的元素(例如,铝、镉、砷、锰
本文标题:第七十四章 铜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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