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房建)1
-1-A.0.4湖城艺境二期工程监监理理实实施施细细则则(建筑节能工程)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2-目录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监理工作流程4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6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7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8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9信息资料管理-3-1、工程项目概况1.1工程名称:湖城艺境二期工程1.2建设单位:南京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设计单位:南京金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4勘测单位: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1.5监理单位: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6桩基施工单位: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江南建筑技术发展总公司1.7主体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8本工程由2栋6F洋房、4栋7F洋房、4栋27F高层、2栋2F层商业和2座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为1500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656.40㎡,地下建筑面积:22343.60㎡。1.9结构形式:6#、7#、13#、25#、8#、9#、15#、16#、14#、26#楼为剪力墙结构,32#、33#、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1.10基础:6#、7#、32#、8#、9#、15#、16#、33#楼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3#、25#、14#、26#楼采用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周边地库采用岩石锚杆和高压喷射扩大头锚杆1.11工程投资:/1.12工期要求:个月2、编制依据2.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3《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2.4《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2.5《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监理工作导则(试行)》2.6《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程》(DB34/T1588-2012)2.7《无机保温砂浆墙体保温系统》(DB34/T1279-2010)2.8《无机保温砂浆墙体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4/T1503-2011)2.9《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2.10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皖质安[2007]06)-2-2.11《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6]192号)2.1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8)2.13《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02J(03)121-2)2.1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2.15《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2.16《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DB34/T1589-2012)2.17《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2.18《玻化微珠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2.19《建筑保温砂浆》(GB/T20473-2006)2.2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2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24工程设计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3、监理工作流程4、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节能施工目标值熟悉节能方面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及图集等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安保体系审查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与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审查施工单位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工序/检验批/隐蔽工程的验收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检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3-本工程节能分部施工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合格。4.2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控制要点4.2.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4.2.1.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施工图纸关于节能方面的内容;4.2.1.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节能方面规范、规程、图集及技术标准等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与本工程有关的规范及图集等;4.2.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4.2.1.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交底会,对建筑节能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确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4.2.1.5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4.2.1.6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相应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施工技术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资质。4.2.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4.2.1.8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大型供货厂家进行考察,了解生产能力、业绩情况、质量情况等;4.2.2施工阶段的监理控制要点4.2.2.1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材料及设备,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⑴对材料和设备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材料/设备报审表中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⑵核查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检查出(入)境商品检验报告;⑶对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检查其配合比通知单;-4-⑷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⑸检查有无本行政区域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⑹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见下表: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序号分项工程复验项目1墙体节能工程1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阻燃性;2保温浆料的导热系数、压缩强度、软化系数和凝结时间;3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4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5其他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6必要时,可增加其他复验项目或在合同中约定复验项目。2门窗节能工程1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2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3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3屋面节能工程1板材、块材及现浇等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压缩(10%)强度、阻燃性;2松散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干密度和阻燃性;4地面节能工程1板材、块材及现浇等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压缩(10%)强度、阻燃性;2松散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干密度和阻燃性;5采暖节能工程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2散热设备的热工等技术性能;3在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6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对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热工技术性能进行核查;2对风机的风量、风压、效率等技术性能进行核查;3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进行复验;4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7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1对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等设备的热工技术性能进行核查;2对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核查;3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进行复验;4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低压配电电缆截面、电阻值;2照明光源;3灯具;4附属装置。⑺核查建筑节能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使用时含水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5-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4.2.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承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对新的或首次采用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施工技术方案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后予以签认。4.2.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通知建设单位将设计变更文件报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计变更手续,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4.2.2.4进行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行使质量监督权;4.2.2.5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4.2.2.6组织有关建筑节能方面的专题会议,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4.2.2.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自检结果和必要的图象资料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其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4.2.2.8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6-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4.2.2.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等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4.2.2.10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幕墙、地面、屋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设备及管网等保温绝热工程隐蔽前的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4.2.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4.2.3.1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4.2.3.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核查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现场检验报告,主要有:⑴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⑵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⑷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记录;⑸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⑹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⑺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报告;⑻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⑼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⑽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⑾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⑿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4.2.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
本文标题: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房建)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994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