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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促进全省金融业在“十二五”期间持速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我省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一、基础与条件(一)产业现状。1、各类金融机构逐步健全,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银行业法人机构140家,分支机构6842家。其中,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5家,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6家,外资金融机构5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农村信用社73家,农村合作银行12家,村镇银行11家,贷款子公司2家;信托公司2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4家,财务公司7家;小额贷款公司74家;法人证券公司2家,证券公司分公司5家,证券营业部167家,基金公司分公司2家,投资咨询公司分公司1家,期货经纪公司3家,期货营业部29家,有5个品种10个期货交割库;法人保险公司1家,保险市场主体45家,各级营业性保险机构及营销服务部3194家,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58家,分支机构126家;创业投资和各种私募股权基金60家,注册资本总额约70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40家(不包括担保兼营机构),注册资本130亿元。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金融服务和金融调控与监管体系。2、各类金融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金融实力不断增强。最近5年,我省金融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预计达到530亿元,是2005年的倍。银行业资产总额增长迅猛。截至2010年末,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25418亿元,比年初增加4382亿元,存款余额21769亿元,贷款余额14648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倍和倍。全省证券化率为,证券交易量达到亿元,是2005年的19倍,在全国占比为;投资者开户数万户,占全国总数,居全国第9位。全省期货交易代理交易额同比增长,期货投资者人数同比增长超过20%,实现手续费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全省保险业完成原保险保费收入亿元,是2005年的倍,规模居全国第10位,保险业资产总额亿元,是2005年的倍。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比2005年提高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875元,比2005年增加501元。保险覆盖人群达到39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0%,覆盖率比2005年上升30个百分点。3、各类金融市场平稳发展,融资结构不断改善。2010年,金融机构贷款新增2591亿元,增加额居中部六省第一。全省金融机构商业汇票承兑余额亿元,金融机构贴现余额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375亿元、中期票据124亿元。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呈现稳定增长势头,全省共有73家上市公司,居全国第8位,累计融资亿元。全省发行企业债券50亿元。2010年全省产权交易成交总额亿元,产权交易综合业务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同业前列。4、金融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最近五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获得突破性进展。湖北银行获批筹建,武汉市商业银行重组更名为汉口银行,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并跨省设立了重庆分行;武汉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重组改制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副省级城市中组建的第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组建了12家农村合作银行;交通银行重组湖北国投成功,交银国际信托公司发展迅速;长江证券公司成功上市;有13家企业在境内上市、5家企业在海外上市,步入快速发展轨道。金融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共有外资银行机构5家,外资村镇银行2家,外资贷款公司2家,外资保险公司5家,外资金融机构数居中部之首。省行(会)合作机制不断巩固,省政府先后与24家金融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全国已有39家金融机构决定或有意向将后台服务中心建在武汉。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建设启动,武汉金融中心的集聚力和辐射力正在加强。5、信用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企业信用、社区信用和区域信用四大信用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已有595万农户被评为信用农户,755个乡镇被评为信用乡镇,全省信用农户的贷款证发证率达到82%。开发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平台”,为全省万户未贷款的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全省共有17个市州先后被评为A级信用市州,64个县(市、区)先后被评为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二)主要问题。1、金融产业发展相对滞后。金融市场主体数量偏少、偏小,实力不强,金融机构多元化程度不高,金融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金融市场发育尚不成熟,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较低。金融体制和服务创新不足,不能适应多样化、多层面的金融需求。2、金融市场结构不平衡。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较缓慢,金融资讯、现代投资银行等高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有待发展。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相对集中,县域、“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薄弱。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传统产业,保险覆盖面不够宽,金融发展中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3、直接融资比例偏低。全省经济证券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市公司总体质量不高,规模偏小,再融资能力不强。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的意识不强。产权交易平台不完备,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发展滞后,各级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机构较少,融资能力偏低。4、地方金融机构数量少且实力不强。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单体规模小、资产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农村信用社改革任务艰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够。证券公司资本实力较弱,期货市场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不够紧密,保险企业赢利能力不强,中小保险公司经营压力较大。5、金融业开放程度较低。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较少,外资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还没有进入,金融业的对外合作也处于较低层次,与我省金融业规模、效益水平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称。(三)有利条件。1、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金融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10年以来,我省GDP年均增长12%。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14840亿元。全省经济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工业结构高级化特征正在显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市场基础和体制基础,同时也为金融业的发展拓展了市场空间。2、国家赋予我省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金融产业振兴带来了机遇。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及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的开放开发步伐的加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方面使我省获得先行先试的机会,有利于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另一方面促使我省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有利于金融服务产业的持续快速增长。当前国家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对我省强化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支撑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和机遇。3、对外开放的扩大为金融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机遇。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金融业可以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进入缔约国金融市场发展业务,有利于金融企业拓展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外资金融企业陆续进入我省金融市场,也将为我省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参照体系,促进金融业竞争局面的形成,推动我省金融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依托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战略布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整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着力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和制度建设,着力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加强金融调控和监管,显著增强我省金融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促进全省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撑。(二)基本原则。高效发展原则。坚持金融发展速度与绩效并重,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以增量调整存量,在发展中调整,在改革中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效益观念,既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又保证较高的发展质量,实现湖北金融业高效发展。创新发展原则。坚持金融创新与金融增长并重,全面推动金融业的观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创新对金融发展的持续推动力,以创新促进湖北金融业跨越式发展。在创新的同时,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要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开放发展原则。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金融主体在湖北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大力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全国性金融机构。协调发展原则。坚持金融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统筹金融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握好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提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发展城市金融市场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关系,实现湖北经济金融的全面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金融支持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以创新服务领域、支持以“两型”社会建设为方向,以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为重点,以创新管理与服务为保证,实现金融资源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推动湖北低碳经济发展。同时,通过创新内部运行机制,推动湖北金融业走集约型发展道路,实现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我省金融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全省金融机构要抓住有利的发展机遇,努力实现“七项目标”,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将我省建设成为金融资源的聚集地、金融创新的基地和金融人才的高地。1、金融业增加值发展目标:到201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2、金融业总量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存款规模力争达到4000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28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占比每年实现双降或双控;全省上市公司数量超过130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累计总额突破1500亿元,证券化率和企业债发行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全省期货交易额占全国比重达到8%,全省直接融资总规模达到3000亿元;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力争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幅18%以上,保险深度达到%以上,保险密度达到1600元;各类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规模争取达到1000亿元。3、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发展目标:到2015年,争取引进未在省内设立机构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全部来鄂开设分行,设立1—2家省级商业银行,引进8-10家外资银行,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贷款子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00家以上,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各2—3家,争取2-3家地方金融机构上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各达到200家以上。全省证券营业部达到200家左右,培育2-3家规模大、实力强的期货经营机构进入全国前列。积极争取相关期货交易所在我省设立稻谷、玉米、钢材等期货品种的现货交割仓库。力争法人保险机构达到3家,保险主体60家以上,各级保险分支机构达4500家以上。大型综合性股权投资基金达到2家以上,多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200家以上。4、金融服务结构调整目标:加大金融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的力度。争取每个市州开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达到3家以上。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确保农业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新增贷款增幅。各市、州、直管市至少新增2家上市公司,全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票据10期以上。保险业发展结构协调合理,县域农村业务占比显著提高,科技保险覆盖率明显扩大。到2015年,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至少设立1家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湖北中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达到20亿元以上。培育1-2个资产过2千亿元的金融控股集团。5、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到2015年末,武汉地区银行存款余额达到2万亿元,贷款余额达到万亿元。上市公司总数突破80家,资本市场融资总额突破1000亿元,各类直接融资总额力争达到2000亿元,全市经济证券化率高于全国同等城市平均水平。设立和引进证券机构总部3—5家,分公司及地区总部10-15家。武汉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400亿元
本文标题:湖北省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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