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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王民浩副院长2009年1月15日北京沿海地区大型风电基地规划工作大纲介绍内容①概述②工作范围③工作原则④工作内容⑤工作方法及要求⑥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⑦实施进度计划⑧工作成果⑨经费筹措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概述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三北”地区和东南沿海及其附近岛屿。另外,近海风能资源也非常丰富。我国风电未来发展基本思路主要依托“三北”,东部沿海和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区,按照“建设大基地、融入大电网”的方式进行规划和建设,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发建设不同规模的风电场项目。为了加快沿海地区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前期工作,促进全国风电更快发展,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开展沿海地区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前期工作。下面,以江苏沿海地区千万千瓦级风电基为例,对沿海地区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前期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二、工作范围风电场分为陆上风电场和海上风电场两类。其中,海上风电场包括潮间带和潮下带滩涂风电场、近海风电场和深海风电场。1陆上风电场:指在陆地和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上的潮上带滩涂地区开发建设的风电场,包括在有固定居民的海岛上开发建设的风电场。2潮间带和潮下带滩涂风电场:指在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至理论最低潮位以下5m水深内的海域开发建设的风电场。3近海风电场:指在理论最低潮位以下5m~50m水深的海域开发建设的风电场,包括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固定居民的海岛和海礁上开发建设的风电场。二、工作范围4深海风电场:指在大于理论最低潮位以下50m水深的海域开发建设的风电场,包括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固定居民的海岛和海礁上开发建设的风电场。风电场场址所处位置不同,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用海和施工安装方法也不相同。根据风电技术发展水平,本次规划工作的范围为江苏省内的陆上风电场、潮间带和潮下带滩涂风电场、近海风电场,暂不考虑深海风电场。三、工作原则1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国家能源局牵头,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国家海洋局、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协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电网公司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2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根据规划情况,有计划的选择几个项目场址开展预可研阶段前期工作,推进首批项目开发建设。3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风电规划和建设应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岸线规划、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及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要求,并处理好与地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土地(海洋)利用、综合利用、电网发展的关系。4坚持规模化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的原则。风电基地开发建设应结合风电机组制造技术、施工安装方法和技术进展情况,合理安排陆地、潮间带及潮下带滩涂、近海风电场项目规模和开发时序。四、工作内容1风电基地规划工作:应根据江苏沿海地区风能资源及建设条件,择优选定陆地、潮间带及潮下带、近海风电场场址,合理安排到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开发建设的各风电场项目场址和规模。2风电基地输电规划工作:根据江苏电网现状和规划发展目标,进行风电电力电量消纳研究;根据风电基地建设方案及拟定的风电场场址,对输电网架进行规划设计,初步拟定风电基地接入电力系统方案。四、工作内容3风电基地首批近海风电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优化选定几个具备装机1000MW以上的近海风电场场址,提出分期建设方案,开展风能资源测量、海洋水文观测等前期工作。安排各风电场项目首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项目场址的地质勘察和地形图测量工作,开展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工程地质评价、工程规模与布置、工程投资估算和初步经济评价等工作,初步确定风电场的建设方案。五、工作方法与要求1风电基地规划工作1.1风能资源分析收集有关风能资源测量资料及地图,对江苏省风能资源储量及其分布进行分析,初拟具备风能资源开发价值的区域及可装机容量。根据规划情况,安排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其中,潮间带及潮下带测风塔塔高不低于70m,近海风电场区域测风塔塔高不低于100m。1.2规划影响因素分析收集海洋水文条件、海岸线稳定和岸线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及沿海规划、环境及军事保护等资料,分析对风电场规划的制约因素。研究110kV海底电缆经济输电距离。今后,随着更高电压等级海底电缆的国产化,可以进一步研究远期近海和深海风电规划。研究电价分摊政策和促进大型风电机组本地化建议,并应结合风电机组制造技术、施工安装方法的技术研究及进展情况,合理安排风电场项目规模和开发时序。五、工作方法与要求1.3风电场规划布局及开发设想根据江苏省风能资源条件,结合影响风电场选址的因素,将各县规划的陆地、潮间带及潮下带滩涂、近海风电场,按单个风电场规模20或30万千瓦为单元,中间预留3公里间隔,提出各风电场工程项目场址范围、装机容量等。根据风电场规划布局的成果,结合各风电场建设条件和风电基地输电规划方案,初拟各风电场开发顺序,制定分阶段开发目标。1.4保障措施江苏省规划的风电场包括陆地风电场、潮间带及潮下带风电场、近海风电场三类,开发条件差别较大,通过规划,提出不同类型的风电场应有不同的保障措施建议。五、工作方法与要求2风电基地输电规划根据电网现有和规划水平,进行电力电量消纳研究,分析电网对风电装机容量的承受能力。根据风电基地建设方案及拟定的风电场场址,对输电电网网架进行规划设计,初步拟定风电基地接入电力系统方案。提出风电基地输电规划报告。五、工作方法与要求3首批近海风电场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优化选定几个具备装机1000MW以上的近海风电场场址,提出分期建设方案,并开展风能资源测量、海洋水文观测等前期工作,提交有关测量、评估成果。开展地质勘察和地形图测量,提交各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各风电场首期工程进行风能资源评估,开展工程地质评价、工程规模与布置、工程投资估算和初步经济评价等工作,初步研究风电场建设的可行性,并初步确定各风电场的建设方案,提交各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六、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1国家能源局负责江苏沿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风电基地输电规划及风电基地首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风电开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协调与决策。2科学技术部将近海风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近海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并网技术等关键技术纳入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安排科技经费,支持和促进近海风电产业发展。六、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3财政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江苏省沿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等前期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财税激励政策,支持和促进风电发展。4国土资源部指导江苏省国土资源局协助提供风电场选址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制约因素,参与审定风电基地规划成果,并将审定的风电基地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六、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5环境保护部指导江苏省环保局协助提供风电场选址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制约因素,参与审定风电基地规划成果;监督海上风电场海洋环境保护的工作。6中国气象局指导江苏省气象局提供与风电场规划和预可研工作有关的气象资料;组织推进全国近海风能资源普查工作,为今后全国近海风电规划提供基础资料。六、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7国家海洋局指导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协助提供风电场选址在海域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制约因素,参与审定风电基地规划成果,并将审定的风电基地用海纳入所在地区海洋功能区划。六、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8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受国家能源局的委托,负责江苏沿海地区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前期工作的技术管理,对前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成果验收。在国家能源局领导下,组织审定风电基地规划和首批项目预可研成果。组织制定《风电基地规划工作大纲》、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和预可研阶段前期工作技术规定,规范和指导风电前期工作。按照项目管理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承担单位,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技术方案和设计大纲,组织实施风电基地规划和首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具体工作。六、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9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华东电网公司/江苏省电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江苏沿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输电规划;组织风电基地输电规划成果验收;将风电基地输电规划纳入电网规划,待风电基地开发建设时,安排和落实风电基地送出工程,为风电基地提供上网服务。六、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10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本省土地、环保、交通、海洋、电网、气象、航空、军事、项目所在地政府等部门协助配合风电基地规划及首批项目预可研工作,提供所需基础资料,参与审定有关成果;组织拟规划风电场已有测风单位提交现场测风资料等前期工作成果;负责项目申报工作,协助国家能源局组织项目的实施。六、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11省级其他有关部门和县/市级地方政府协助提供风电规划所需基础资料;参与审定规划有关成果;将风电基地规划用地、用海纳入有关规划。12风电场现场测风单位负责将有关风能资源测量、地质勘察等前期工作成果交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用于风电基地规划和首批项目预可研设计工作;在明确开发方案后,由获得开发权的企业给予合理补偿。六、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13设计单位按照工作大纲、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及办法,编制各项前期工作技术方案和设计大纲;按审定的设计大纲和技术方案开展前期工作,按时提交设计成果。七、实施进度计划1项目启动:2008年12月~2009年1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启动大会,安排和部署风电基地各项前期工作。2风电基地规划报告编制:2009年1月~9月,开展风电基地规划工作,提出规划报告,并按照规划和首批开发项目要求,开展地质勘测和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工作。3风电基地输电规划报告编制:2009年2月~2009年9月,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华东电网公司/江苏省电网公司选定设计单位,部署和安排风电基地输电规划工作,提出输电规划报告。七、实施进度计划4首批项目预可研报告编制:2009年7~12月,在现场测风、水文条件收集、地质勘测等前期工作基础上,设计单位开展各近海风电场首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提出预可研报告。5成果验收2009年9~10月,对风电基地规划报告和输电规划报告进行验收。2009年12月,对各近海风电场首期工程预可研报告成果进行验收,并推进各近海风电场首期工程开发建设。八、工作成果1《江苏省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报告》2《江苏省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输电规划报告》3江苏省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各近海风电场首期工程预可研报告4技术标准(已发布试行)《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近海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八、工作成果两近海风电技术标准封面照九、经费筹措及有关问题说明暂按安排首批2个近海风电场工程项目预可研工作考虑,经初步测算,风电基地规划、风电基地输电规划、风电基地首批项目预可研和技术标准编制等前期工作经费为人民币1亿元。方案1、前期工作经费建议由财政部负责安排,并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方案2、建议由财政部负责安排50%的前期工作经费,并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部分暂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先行垫付,在明确项目开发权后由获得开发权的企业返还。九、经费筹措及有关问题说明方案3、由国家负责的规划、技术标准编制、技术管理和成果验收等费用,财政部负责安排,并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风电场工程预可研阶段前期工作有关费用由获得从事预可研工作许可的开发企业先行垫付,在明确项目开发权后由获得开发权的企业返还。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加快风电基地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成果归国家所有,开发建设风电基地时,前期工作成果有偿使用。
本文标题:沿海地区大型风电基地规划工作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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