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拒收证明浙江华纳药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07月15日开给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壹份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3300093140,发票号码为13681590,价税合计金额为109971.44元(大写金额为壹拾万零玖仟玖佰柒拾壹圆肆角肆分),由于货物西替利嗪游离碱数量、单价错误,故我公司现予以拒收。特此证明!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2010年07月29日冲红申请证明成都市金牛区国税局: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0年04月28日开给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壹份四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5100101140,发票号码为00839592,价税合计金额为356382.00元(大写金额为叁拾伍万陆仟叁佰捌拾贰圆整),将货物甘露聚糖肽胶囊的规格型号开错,因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未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作废该发票,发票也未交与对方公司,现我公司申请开具发票冲红。特此证明!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2010年05月20日
本文标题:拒收证明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1865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