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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15钟山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2-钟山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贺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贺政办发〔2018〕38号)精神,加强我县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钟山县良好政务信用环境,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勤政高效、坚持守信践诺、坚持失信惩戒等基本原则,以阳光行政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不断提升履职意识;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3-平,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责任单位:县法制办、编办、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局等]2.坚持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各乡镇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务办、法制办、发展改革局、编办会同县直有关部门]3.坚持守信践诺。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和承诺,为社会做出表率。要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4.坚持失信惩戒。建立健全各乡镇各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构建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惩戒到人。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管,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管的信用约束体系。[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三)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诚信政府考评和失信追究机制初步建立。县直属各部门、各县(区)政务信用信息记录实现全覆盖,政务失信信息在本县范围内实现归集共享,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到2020年底,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运行,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初步建成,全县政务诚信良好环境基本形成。-4-二、全面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一)加强政务诚信监督1.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全方位、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每年县政府要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诚信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与重大项目审核、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建立政务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发挥市场激励机制的作用,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对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整合,建立面向不同对象的征信服务产品体系。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二)构建政务信用管理体系1.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公务员诚信守则,-5-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18年年底前完成]2.加强政务失信记录归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建立归集政务失信记录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与贺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政务失信信息及时记录、完善、整合,推送到县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依托“信用贺州”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金融办;配合单位:监察委、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3.加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探索开展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金-6-融办;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4.加强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依规采集各乡镇各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制定信用信息异议、投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及时处理异议申请或投诉,更正或撤销错误信息。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对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金融办;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18年年底前完成(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按照立法程序推进)](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1.加强投资项目管理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投资项目申报、审核、批复以及实施过程中的诚信承诺制度,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程序和原则受理资金申请报告、安排投资补助和贴息指令或授意项目单位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等行为,将被处罚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作为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工作人员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作为评优评先、职务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2.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部门诚信责任,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环节的诚信职责,把政府和社会-7-资本合作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18年年底前完成]3.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地方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鼓励市场主体运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级结果,并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加强信用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记录公告制度和奖惩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18年年底前完成]4.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政府采购相关主体信用评价系统建设,建立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职责的旅行情况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5.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招商引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建立政府在招商-8-引资的信用承诺制度,规范各级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惩戒因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的失信行为。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6.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推动建立政府债务信息数据库,建立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018年年底前完成]7.加强公共服务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道和乡镇绩效考核体系,积极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8.加强扶贫工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政府部门在扶贫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厉查处扶贫工作中公务员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行为,相关信息纳入公务员信用档案,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职务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牵头单-9-位:县扶贫办;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做好本乡镇、本部门(行业)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协作配合。[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金融办;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二)加快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建设制度规范,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制定政府信用评价地方标准规范,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法制办、政务办、金融办;配合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三)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各乡镇、县各部门结合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政务诚信建设新经验、新路径,开展示范领域先行先试,并在政府投资、融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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