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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工作制度一、街办例会制度(一)每月例会制度。行政例会、综治例会、社区工作例会、城管工作例会等原则上每月一次。(二)提高会议效率。各业务科室根据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总体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各种例会,凡是能联合召开、套开、连续开的会议均应合并召开。(三)会前准备。深入调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省、市、区精神、认真分析把握街情,提出具体实际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议。会中部署明确,形成共识。会后抓好落实,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四)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会场纪律由承办科室负责,街道召开的全街道性会议由党政办监督会场纪律。对无故缺席会议的,由会议主办部门或党政办将参会情况每月统计一次,纳入考核,按照相关规定奖惩兑现。(五)落实会议精神。参会单位和人员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对会议决定的事项,会后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对党工委会、行政例会等全街道性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重点工作及现场办公会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各科室要牵头落实各专项工作会议及业务工作例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对落实不到位的牵头部门报党政办公室,按照街道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遵照三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及相关规定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二、安全工作制度(一)安全会议、学习制度1.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前阶段安全工作,分析近期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2.辖区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应积极参加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告假。3.各责任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二)值班、报告制度1.辖区各责任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实行安全生产领导值班制度,并对值班时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进行安排。2.凡属重点部位、重点时期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情、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3.辖区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事故报告,并上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三)隐患管理、检查督促制度1.街办安委会应对辖区重大事故隐患做到随时掌握其动态变化,制定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紧急处置措施。2.各责任单位应成立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机构,确定责任人,负责掌握责任区内所存在的安全事故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3.辖区各责任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制定出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以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四)领导巡查制度街办主任全面负责街办安全生产领导巡查工作。由街办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将结果通知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五)应急物资管理制度1.应急车辆驾驶员应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随时执行任务。严禁出私车和私自出车。2.派车的基本原则: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3.应急工具、物资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管理、妥善保管,不得丢失遗弃,挪作他用,并做好登记台帐。4.应急工具、物资在使用时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发放及收回。三、财务管理制度(一)健全报账人员管理制度1.报账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2.要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专款专用,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日清月结,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经常核对账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对资金做到不超库存限额,不坐支现金,不设帐外小金库,不签发空头支票,做到账款相符,帐帐相符。(二)严格执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控制资金,统筹使用资金。将收入与支出在不同的两个账户上反应、体现、核算。2.各部门罚没收入和收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办法。严禁截留、隐瞒、坐收坐支、挪用,严禁公款私存、私分。(三)财务审批制度及审批权限1.一般性支出,由主任和纪工委书记签字报销。2.5000元以上的开支应由所有领导成员签字报销,建筑维修工程需附维修审计报告。3.年终奖金、壹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支出以及其他一万元以上的特殊支出等,需经党工委或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按章程审批。4.坚持执行“四笔会签一笔审批”制度。一律使用国家正规发票。每笔经济业务单据必须有经手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街道纪工委书记签字,以及经济业务的用途,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凡手续不全,事由不明确,报账员有权拒绝。(四)经费管理制度1.各种投资、借贷、费用减免,需经党工委或书记办会研究决定,主任签署意见执行。2.各项费用开支由主任一支笔签字报销,主任个人因公支出由书记审签。3.职工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费,报销时须真实附注时间、地点、事由,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定,经主任签批、财务室审核,予以报销。4.凡出差(学习)借款、驻院领取支票者,在上班或出院后及时到财务结清款项;因公接待支出必须在一周内结清款项。5.内部开支的各种票据必须手续完备,购买物品、设备应由两人经手并实行验收制度。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凭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6.财会人员每月应将财务报表提供给主管领导一份,及时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五)资产管理制度1.办事处机关购买公用物品包括办公品须列出清单、报街办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购大宗物件先申请后实行政府采购。2.日常常用的办公用品,科室根据需要到办公室领取,并办理登记手续。3.领用、借用其他物品,须街道领导同意并到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妥善保管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如有损坏视情况作价赔偿。4.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公有财产,财务部门要建帐、设卡、编号登记,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账册相符,账实相符。5.工作人员在调离时所使用的公物应如数办理移交,否则,报账人员不得签发工资转移单,如发生短少损坏,应作价赔偿。(六).加强社区财务审计管理对各社区居委会的账务加强监督,街道要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保证社区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四、行政事务工作制度(一)机关公文处理制度为保证街道机关公文处理及时、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发文办理1.发文办理指以街道机关名义发文的办理过程,包括草拟、核稿、复核、审核、签发、校核、缮印、用印、登记、发文等程序。2.凡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街道群团组织名义制发的文件,由相关责任科室草拟初稿。草拟公文应做到:(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加以说明。(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言简义赅,字词规范,标点正确。(3)公文的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4)拟制紧急公文,应体现紧急的原则,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6)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二)”,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3.公文送签发前,先送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1)是否确需行文。(2)是否经过协商、会签。(3)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是否与政府工作的要求相一致。(5)行文方式是否妥当。(6)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4.以街道党工委名义制发的文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发,党工委书记外出时,由主持党工委工作的副书记签发。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发的文件,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发,办事处主任外出时,由主持行政工作的副主任签发。以群团组织名义制发的文件,由群团组织负责人签发。5.公文正式印制前,党政办公室应进行复核。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经复核对文稿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6.公文的草拟、修改、签发,必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收文办理1.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2.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文件,党政办应及时进行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按程序呈送批示。(1)公文应先送党政主要领导阅示,后送分管领导阅示。按照领导批示,需有关部门办理的,文件原件由办公室留存,部门凭复印件阅办。(2)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承办部门直接办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协办部门应尽快答复主办部门。(3)原则上按15天办文制的要求(即从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及时办理回复。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时限回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向文件交办机关说明理由。(4)领导同志审签公文,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5)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党政办公室应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党政办公室应负责督办,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回复党政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应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党政主要领导。公文归档1.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及时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2.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进行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街道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3.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4.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公文管理1.公文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2.归档的公文应妥善保管,做好保密工作。3.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鉴别后,可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销毁。销毁秘密以上级公文应登记,由2人以上监销,确保不丢失、不漏销。4.工作人员借阅公文应办理借阅手续。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有关规定移交、清退。(二)档案管理工作十项制度为规范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更好的为街道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大渡口街办档案管理工作十项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坚持档案为本单位社会、经济工作服务。2.做好收集工作,按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将文件、材料、资料收集齐全、完整。3.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做到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实现规范化管理,编制卷内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案卷装订整齐美观。4.按规定搞好档案借阅工作,努力搞好“八防”,避免档案不必要的损失。文件、材料、资料的收集制度1.提高对文件、材料、资料收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2.由街办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对文件、材料和资料的收集工作,坚持及时对自制、外来文件、材料的收集报送登记。3.坚持对运转文件、材料的催收工作,严防文件、材料的丢失,保证收集齐全与完整。4.文书立卷归档时,必须按文件、材料的登记进行核对,文件、材料确实收集齐全完整后,方可进行立卷。立卷归档制度1.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由办公室档案人员按照档案新归档办法的要求实行日常化管理,办理完结的档案立即归档。2.会计档案立卷由财会室人员在次年4至5月归档。3.声像档案和科技档案在一次活动结束后立卷归档。4.基建档案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随即整理。5.借用的文件材料、自制文件及底稿随时或年度全部交档案工作人员统一立卷归档。6.立卷归档按攀东档[1989]1号文件自制档案分类大纲及保管期限表的规定立卷。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柜内不得存放杂物、食品
本文标题:街道办事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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