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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一】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和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及科学保教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二、活动主题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三、宣传时间集中宣传时间:四、宣传重点1、宣传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增强社会共识。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陕政办发〔2011〕13号)、《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规定》、《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陕财办〔2011〕93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xx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中、省、市和各县区学前教育政策措施,宣传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推广各县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2、宣传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办园。重点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中、省、市学前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及各县区的相关管理文件,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3、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育儿能力,引导家长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五、任务分工1、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宣传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宣传县(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重要举措和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代表。2、学前教育机构:重点宣传国家、省、市、县(区)在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笔记、心得、论文,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开放日和游戏开放日等活动,宣传幼教政策法规,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家校共育理念。六、组织领导为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xx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七、宣传方式1、开拓渠道加大社会宣传。各县区要通过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市民问题等方式,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联系,结合网络,采用滚动字幕、公益广告、新闻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2、多措并举开展园内宣传。各幼儿园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教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集体交流、专家解读等方式,逐条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深刻理解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以及幼儿园办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3、科学实施保教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幼儿园至少组织1次幼儿园家长开放日,召开1次全园家长会,重点宣传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知识。结合本园实际,通过校讯通、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科学办园理念。结合我市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不断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八、活动要求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随着学前教育《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和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为了引导社会各界树立正确教育理念,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教育部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20日至6月20日。活动首年,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好、实施好。加强对本县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县区实际,紧扣主题,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系列宣传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强化主题,突出科学保教。要紧紧围绕“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这一主题,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长观。防止“小学化”倾向,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让科学保教的观念和方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月期间,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联合制作了系列谈话节目《回归快乐童年》,将于5月25日至6月12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播出,教育部和联合国儿基会驻华代表处还于近日共同开通了双方开发的xxx网,请各县区、各幼儿园及时组织教师、家长收看节目,并登陆网站学习科学保教知识。3、创新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各县区和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文化、民俗资源,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要深入基层,面向社区,广泛传播幼儿生长发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知识,为广大家长释疑解惑,为广大教师开拓视野,为所有幼儿园提供借鉴,努力扩大宣传月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要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县区教研室的资源优势,根据各有关单位职能和特点,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前教育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4、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学前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科学保教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特色,提高宣传实效,切实把科学保教的先进理念、成功做法和成熟经验变成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把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要求落实到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之中。各县区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方向和具体内容必须符合中省和各市(区)的政策规定,严防一些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借机搭车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推销产品,不得借机开展任何商业性宣传和虚假广告宣传。省教育厅将在门户网站xxxx上设置学前教育宣传月专题,请各县区踊跃投稿,宣传本县区活动开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来稿请发至邮箱xx,并在稿件尾部注明“学前教育宣传月专题投稿”和“稿件来源”,省教育厅将择优宣传,并对各投稿情况予以统计通报。请各县区于6月2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电子邮箱:xx【篇二】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枣教办发〔2012〕1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我区将在5月份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市中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1011-2013年)》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进一步深化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认识,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和重视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二、宣传主题宣传主题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三、宣传重点1.宣传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增强社会共识。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及地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学前教育政策措施,宣传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推广各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2.宣传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办园。重点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及地方的相关管理文件,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3.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四、宣传时间集中宣传时间:五、活动安排及形式:第一阶段:5月20日至5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区直各乡镇、光明路街道,各级各类注册幼儿园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准备宣传材料。各乡镇、光明路街道,区直各级各类幼儿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股。第二阶段:5月26日至6月20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各单位根据宣传计划和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抓好活动的落实。1.各乡镇、光明路街道及各级各类幼儿园多渠道进行社会宣传。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联系,采用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市民问题等方式,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2.全区各公、民办幼儿园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全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通过专家讲座、集体交流研讨、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等方式,提高广大教师的业务水平。3、开展科学保教活动。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幼儿园一日活动观摩,覆盖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各幼儿园要开展“五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家长会议,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宣传科学育儿的重要性;举办一次家长开放日,让家长走进幼儿园,了解幼儿一日活动;更新一次家教宣传栏,推广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举办一次进社区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学前教育重要性,赢得社区的支持;举办一次庆祝“六一”活动,请家长与孩子共同欢庆节日。各单位可组织开展幼儿园一日活动展评、特色教育活动评选等。市、区教育局将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开展幼儿园一日活动DV展评活动;通过全市特色教育活动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山东省第二届幼儿园特色教育活动展评活动(另文下发)。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23日为活动总结阶段。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幼儿园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活动图片等,于6月23日前以纸质方式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六、有关要求: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各乡镇、光明路街道,区直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园特点,紧扣主题,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保证宣传月活动按时进行。2.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各乡镇、光明路街道和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围绕宣传月“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科学育儿资源平台xx家长宣传册、海报等,宣传学前教育重要性,宣传国家、省、市发展学前教育政策和经验做法,宣传科学育儿的内容和方法,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要围绕主题,立足基层,面向群众,根据各园家长的实际需求,精心组织特色各异、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和特色,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各园必须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4.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必须要有宣传横标与竖标。区教育局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涵盖加快发展、宣传月部署情况、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情况,尤其检查游戏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将向全区通报,将作为年终学前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活动实施后要及时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要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
本文标题: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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