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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广告经营 > 西方主流传媒新闻报道规范(全本)4万字
这是鄙人辛苦搞到的《当代西方新闻报道规范--采编标准及案例精解》中精华的全本,包含了美联社、路透社、纽约时报等西方主流传媒有关新闻报道的规范,值得传媒人士参考。但如引用,请查原著,准确引述。西方主流传媒新闻报道规范一、关于消息来源一、关于消息来源的几个基本问题1、使用消息来源的基本原则(1)诚实原则:即提供有关消息来源的信息时必须诚实,不欺骗造假。路透社:我们提供消息来源时决不应误导读者,把消息来源公开说的事情作为背景性的东西来引用,或者当我们只有一个消息来源的时候,却以多个消息来源的形式来引用。《华盛顿邮报》:如果一个报道引用多个消息来源,我们必须有多个消息来源。如果报道说某人拒绝评论,那也必须是事实。我们不能企图通过不准确地写作--他们拒绝我们的采访来保护消息来源。[1]诚实是使用消息来源首先应遵循的原则。根据路透社等传媒的规范,传媒在使用消息来源时应避免以下不诚实的行为:.谎报消息来源的数量,无中生有,以少充多.以欺骗的方式保护消息来源.虚假描述消息来源提供信息的方式(2)透明原则:即尽可能向受众提供有关消息来源的信息,以使受众对消息来源的情况有一个比较具体明确的认知,以便对消息来源及其提供信息的可信度能有所判断。美联社:我们应提供消息来源的全名和确认该消息来源身份所需要的信息,包括消息来源的年龄,头衔,所在公司、组织或政府部门的名称,还有家乡。并解释为什么他或她是可信的。[2]《华盛顿邮报》:应在报道中最大可能限度向读者披露信息的消息来源。我们应该使我们的报道尽可能地对读者透明,以便他们可以知道我们怎样和从哪里获得我们的信息。即使对匿名消息来源,也应尽量提供一些信息,力求在一定程度上透明。路透社:(匿名)消息来源应尽可能详细而明确。努力同消息来源协商使其同意对其做十分准确的描述以使读者相信我们匿名消息来源的可靠性。没有进一步描述的一位消息人士、几位消息人士几位观察员是含糊和不可接受的。消息灵通人士可靠消息人士的用法也是如此。上述传媒的规范可归结为一点,就是尽可能具体、准确地交代消息来源的信息,匿名消息来源也不例外。一般来说,消息来源越透明,报道的可信度就越高。美联社认为,透明度是其可信性的关键。(3)多源核实原则:即通常情况下,报道应具有多个消息来源相互佐证,而不应依靠单一消息来源做报道。美联社:在正常情况下,美联社的报道应寻求不止一个消息来源,以便信息能被其他消息来源证实或详述。路透社:只要可能,应反复核实信息。两个或更多消息来源好于一个消息来源。根据上面案例,记者在进行多源核实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使用消息来源的数量应与新闻的重要、敏感和复杂程度成正比。也就是说,通常,新闻越重要、敏感、复杂,就越需要记者采访核实更多的消息来源。采访的消息来源越多,新闻的可靠性往往就可能越高。.注意消息来源的平衡性。即一般情况下,争议双方或多方消息来源的数量要保持适当的平衡,不能一头热只采访争议一方的消息来源,否则采访的消息来源愈多就越可能适得其反。.注意采访中立方的意见。比如后妈虐童案例中提到的公安部门和医院。它们是中立者,而且对事件的发言具有权威性,是报道不可缺少的消息来源。.注意消息来源之间的独立性。就是提防消息来源之间有串谋,用同一个声音说话。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单一消息来源做报道?美联社的要求如下:只有在很少情况下,一个消息来源才是足够的,也就是当资料来源于一个权威人物,而他提供的信息如此详细以至其准确性毫无疑问时。根据美联社的规定,使用单一消息来源做报道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来源权威,二是信息的准确性毫无疑问。需要注意的是,仅仅是来源权威,并不能保证其提供信息的准确可靠。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权威来源也可能提供不准确的信息。(插页)路透社记者应熟悉的使用消息来源的技巧:.只要有可能使用实名消息来源,因为他们为自己提供的信息负责,即使我们仍然要为报道的准确、平衡和法律安全负有责任。敦促消息来源公开行事。.当必要时,路透社将使用匿名消息来源,即他们提供的市场或公众利益信息不能公开利用。我们为这种信息的准确性单独负责。.当同消息来源交谈时,永远要确信双方谈话的基本规范是清楚的。访问时要记笔记,并录音。.只要有可能,应反复核实信息。两个或更多消息来源好于一个消息来源。评估匿名消息来源时,应权衡该消息来源的业绩记录、职位和动机。使用你的常识。如果信息听起来是错误的,应进一步核实。.采访交易、争论、谈判或冲突的各方的消息来源。.在使用消息来源以及获得信息方面应诚实。尽可能多的提供有关消息来源的背景和资料以鉴别他们提供的信息,无论是实名消息来源还是匿名消息来源。对你不知道的东西也应态度鲜明。.在例外情况下,当新闻来自直接了解情况的可信赖的消息来源并且信息可靠时,路透会播发来自单一、匿名消息来源的新闻。单一消息来源报道要经过特别的批准程序。.同消息来源有约定的是路透社,而非记者。如果有合理的编辑理由,期望你向你的主管透露你的消息来源。保护消息来源的秘密,对记者和主管都是极为重要的。.在做首创性报道时,努力证伪和证实你的报道。.准确始终是第一位的。出错比时效慢更糟糕。在播发稿件前,应考虑你将怎样应对挑战或否认。.始终保护权威消息来源。.路透社将给予遵守消息来源指导方针和相应批准程序的记者以支持。(来源:AhandbookofReutersjournalism)2.关于消息来源审稿的政策在实践中,一个棘手问题经常困扰记者,一些消息来源会要求记者在稿件发表前给他们看稿或读稿(通称审稿--作者注)。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这实际上是消息来源对稿件的一种审查或干预。要不要给消息来源审稿呢?对这一问题存有争议。一些记者会主动给消息来源审稿,而有一些记者和传媒则坚决反对给消息来源审稿。下面是路透社、《华盛顿邮报》和英国《金融时报》的相关规范:路透社的规范包括三点:.路透社决不在发表前提供报道、手稿或图像给消息来源审查。这违背我们的独立性。.出于我们自己的意志,我们会与消息来源反复核实以验证引语或事实性信息的可靠性,直到我们满意为止。.不给消息来源收回或实质上改变引语或信息以突出其优点的机会。(插页)美国《圣荷西信使报》记者如何向消息来源核实内容的指引:.是否让消息来源校阅有关的段落,应由记者凭专业判断决定。.让有关人士校阅全文的做法并不常见,但该报并不反对这样做。如果有关的报道涉及技术性题材时,请专家校阅文稿中技术性的部分是适当的。.给被引述者读出文稿中他/她本人的话语时,要小心处理。如果能够使文稿更加公平、准确,可以让事主改变原先讲的话,但不应该借此加插专业术语。事主改动后的内容应该是全新的观点,而非修饰原本的话语。更不能让政府官员借机隐藏身份,该为不具名的报道。.在公共场合发表的声明、谈话,社会领袖发表的演讲,发表时都不得修改。.记者必须明白,自己才是内容的把关人,而不是消息来源或新闻主角。.消息来源则需要明白,他/她提供的消息会经过编辑处理才发表。.在个别情况下,可允许当事人收回言论。比如,出口后才意识到,见报的话可能遭到解雇、起诉,或者被要求离婚。但如果发言者基于职业,理应懂得面对传媒,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来源:《最佳方案:公平报道的美国经验》)二、关于匿名消息来源匿名消息来源问题是消息来源问题中的重点和难点,《纽约时报》等一些西方传媒对此有专门的规约。下面是路透社、美联社等西方主流传媒使用匿名消息来源的一些规范:1、匿名消息来源的使用条件一般情况,使用匿名消息来源应具备下述条件:(1)来源可靠,信息准确而重要使用匿名消息的条件首要条件是,来源可靠,信息准确而重要。路透社:我们相信他们(指匿名消息来源--作者注)在提供准确、可靠并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匿名消息来源必须直接知道他们提供给我们的信息,或者代表直接知道该信息的权威机构。《洛杉矶时报》:匿名消息来源应用来传播重要信息给我们的读者。我们不应用匿名消息来源来发表不重要的、显而易见的或一心谋私利的资料。[3]此外,美联社将匿名消息来源提供的信息对报道至关重要,消息来源可靠并处于拥有准确信息的位置,作为使用匿名消息来源的条件。(2)非观点性、推测性、攻击性言论使用匿名消息来源的第二个条件是,通常情况下,不应以匿名的方式来发表观点、推测,尤其是攻击性言论。《洛杉矶时报》:决不允许消息来源利用匿名做掩护来发表推测或怀有偏见的攻击。《华盛顿邮报》:我们不应刊印未披露姓名的消息来源怀有偏见的引语。想要在我们报纸上向某人开火的消息来源应用自己的名字。路透社:我们决不能允许我们的消息来源以匿名为掩护做断言、有争议的声明或漫骂式的抨击。如果就冲突中他方发生的事情引用一方的匿名消息来源,使用他们只能用来获得事实,而不是观点。如果一个消息来源想对个人、机构、公司或国家进行漫骂式的抨击,他或她必须公开表示意见。美联社也有类似的规定。可以看出,上述传媒的政策基本一致,即不应使用用匿名消息来源传播观点、推测,尤其当他们带有攻击性、有争议或有偏见时。(3)不得以使用即使匿名消息来源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匿名消息来源的使用也应严格限制,就是要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才使用,要将使用匿名消息来源作为最后的诉诸手段。这是使用匿名消息来源的第三个条件。《纽约时报》:匿名消息来源只有在这样的情形下的才可使用--以别的方式报纸就不能出版它认为可靠而有报道价值的信息。[4]路透社:……这种信息我们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不可能获得。当我们使用实名消息来源容易得到同样的信息时,就不应使用匿名消息来源。美联社:除非被迫接受消息来源的匿名条件,否则就不能使用其提供的信息。《华盛顿邮报》也规定,不应随意地或不经思考地同意消息来源匿名,只有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允许消息来源匿名。上述传媒共同申明了一个原则,即在不得以或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匿名消息来源,这种不得以表现在,如果不使用匿名消息来源或者不答应消息来源匿名的条件,记者和传媒就无法获得和披露其所认为的重要信息。相反的做法,随意轻率地使用匿名消息来源则被上述传媒所禁止。在使用匿名消息来源时除了要记住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外,从西方传媒的实践来看,记者还应注意以下技巧:.不应轻易通过承诺匿名来获得采访机会或信息。.在承诺匿名前应与相关编辑商量征得同意。.关于匿名承诺的内容应确保双方完全清楚没有异议且简单易行。.匿名承诺应尽可能留有余地,并努力说服消息来源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透露其名。.避免赋予消息来源修改批准稿件的权利。.强奸受害人,未成年人等在某些情况下应自动予以匿名,除非当事人自愿披露身份那么什么情况下,记者可以对要求匿名的消息来源说不呢?密苏里新闻学院写作组认为有以下几种情况:.材料有公开记录.材料人人皆知.材料可以从好几个来源得到.记者本人是目击者插页)《纽约时报》关于匿名消息来源使用的规范: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匿名消息来源:.消息来源必须直接知道其提供给的信息。.消息来源必须是为时报所知的了解这种信息的权威人士。.事情高度敏感,消息来源可能因提供消息面临法律诉讼危险或因此丢掉生计。.由于政策的原因,权威政府官员不能代表政府讲话。《纽约时报》规定,即使在这种情形下,采访后,记者应力劝消息来源公开透露其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在下列情况下不准予匿名:.平常采访中,禁止不经思考的匿名或者把匿名作为一个假定条件。也就是,日常报道不应准予消息来源匿名。.当消息来源容易得到时,不应使用匿名消息来源。.不应准予投机商匿名,除非其投机行为真实并具有新闻价值,并能清楚地表明事实真相。.利用匿名做掩护进行个人或党派攻击。.价值不高或寻常的评论(来源:TheNewYorkTimesConfidentialNewsSources)2.使用匿名消息来源应注意的问题(1)谨慎评估由于匿名消息来源可信度最低、风险系数最大,所以记者在使用匿名消息来源前必须谨慎地予以评估。对此,路透社有如下要求:评估匿名消息来源时,应权衡该消息来源的业绩记录、职位和动机。记者和编辑应质疑远离事件的消息来源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根据路透社规定,评估匿名消息来源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消息来源提供信息的业绩记录如何?.消息来源是否处于能够接近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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