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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丰台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丰台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2—丰台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为切实做好首都城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因火灾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重要季节以及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安排,从2009年11月起至2010年3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一、组织领导丰台区成立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张建国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洋、区安监局局长沈瑞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郑坚、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刘万生、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李永祥任副组长,各街道、乡镇政府主管领导以及区属各委、办、局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全区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促工作。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断巩固和推广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成功经验,强化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紧紧围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加强城乡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宣传—3—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市民消防安全素质。采取最有力的工作措施,努力保持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坚决防止因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为构建平安丰台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三、重点工作(一)组织开展第19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2009年11月3日至11月9日,以“人人参与消防,共享平安生活”为主题,在全区开展第19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深入总结推广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成功经验,全面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市民自觉参与消防工作意识,提升全区社会化消防工作水平。“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组织开展首都消防工作60年成果宣传活动。具体包括举办首都消防工作60年成果展览和组织新闻媒体报道首都消防工作60年成果活动;二是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宣传普及活动。具体包括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流动务工人员聚集地主题活动;三是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具体包括组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开放活动和“三提示”消防宣传活动。(二)组织开展消防控制室集中专项检查。即日起至2009年12月底,按照公安部领导重要批示和市公安局文件—4—要求,在全区开展消防控制室集中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和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解决当前消防控制室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控制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及应急操作程序;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两人;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等内容。(三)组织开展地下空间专项治理行动。2009年11月上旬至2010年3月,在区政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下,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民防、建设、规划、工商、商务、旅游、文化、体育、消防等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地下空间数量、使用性质、规模、消防安全现状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重点解决如下问题:一是因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扩大经营范围导致火灾隐患的,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二是保持原有使用性质但消防安全先天条件不足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督促、指导单位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该停止使用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三是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导致火灾隐患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整治过程中,对存在火灾隐患且产权不清晰、多层转租、责任不明确的地下空间,当地政府要本着“谁使用、谁经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5—位依法采取相关行政和法律措施,最大限度确保地下空间消防安全,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四)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09年11月上旬至2010年3月,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账、动态整改销账”工作要求,结合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及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学校校舍、文物古建、施工现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要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直至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必要时报请政府决定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要按照火灾隐患挂账督办“季度报告、定期挂账、跟踪督办、整改销账”的常态化监管模式,继续做好2009年第四季度和2010年第一季度的火灾隐患挂账督办工作,对突出火灾隐患分别实行市、区(县)两级挂账督办。(五)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结合冬春季风干物燥特点,全面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要组织专门力量,以老旧居民区、城乡结合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同时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市民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安全自查,组织清理可燃杂物、加强可燃物品的保管、加大值班巡逻力度。—6—(六)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消防安全保卫。2009年12月下旬至2010年2月下旬,在充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元旦、春节特点,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二是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加强节日特别是烟花燃放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对重点施工现场、重点场所和重要建筑要严格督促主责单位落实最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三是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充分利用户外视频传媒和社区广告栏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积极推动村委会、街道、公安派出所做好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和自觉性。四是安监、工商、商务、文化、卫生、体育、教育、旅游、建设、民防、消防等部门,要对节日供应单位、春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旅游场所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五是要严格督促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灯会、庙会、花会等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消防支队要认真组织好大型活动现场执勤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七)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2010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督促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二是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国“两会”会场、住地、抵离京场所、—7—新闻中心和周边200米社会单位,全国“两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货、通讯等服务保障单位,以及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可能涉足场所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全国“两会”期间,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消防支队要加大督查、夜查力度,认真组织好现场执勤,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各项活动的消防安全。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1月上旬)各街道、乡镇政府,各委办局按照《丰台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召开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上旬至2010年3月中旬)各街乡镇政府、各委办局要按照重点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部署、指挥协调、督查验收事宜;安全监管、建设、教育、民政、商务、交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民防、森林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项检查行动,督促社会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工商、—8—质监等部门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要坚决依法实施处罚;消防支队和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认真做好各项消防保卫工作。(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3月下旬)2010年3月下旬,各街乡镇政府、各委办局要组织对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成专门督察组,对全区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街乡镇政府、各委办局要充分认识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实行部门联动,落实防控措施。各街乡镇政府、各委办局要密切协调配合,通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消防支队要加大对行业、系统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行业系统督促所辖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法规要求和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针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严肃查处。—9—(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防范能力。各街乡镇政府、各委办局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动员社区和社会单位力量,以出黑板报、悬挂标语条幅、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醒居民群众安全用火用电,加强火灾防范,掌握自救逃生技能。要充分借助广播、电台、报刊、网络、户外视频等媒体,加大新《消防法》和消防常识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提高社会整体消防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四)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信息反馈。各街乡镇政府、各委办局要加强专项行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自11月份起,每月25日要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15日上报整体工作总结。主题词:消防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通知抄送: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1月4日印发
本文标题: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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