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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员自备车辆补贴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车辆使用问题,同时明确车辆购置、使用及其相关费用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有驾驶执照且已购自备车辆,车辆产权归属本人,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通过,符合享受本办法的员工。特殊人员或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商量决定。二、补贴标准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补助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确定,补贴标准详见附表。三、车辆产权归属及行车责任已购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归属本人,该车在使用中一切责任也由个人承担。四、车辆月使用补贴、保险费管理已购自备车的员工,保险等各项费用由员工自行支付。公司根据车辆日常使用情况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给予车辆月使用补贴。补贴以加油、过路费等发票形式按月报销,超出补贴标准的费用一律自理。五、申请程序已购自备车的员工,由本人申请,并将本人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单等原件,交公司行政部查验。行政部查验符合条件后,将申请表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交公司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本人与公司签订《员工车辆补贴协议》。六、职位变动的适用情况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之日起,于次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七、车辆管理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为根本原则。办公用车管理具体如下:1、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旷工1天的,扣发1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旷工2天的,扣发2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的,公司将取消该员工的公司车辆补贴享受政策。2、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必须坚持车辆为本人所用,不得私自外借(公司行政部调度除外)。车辆外借或维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说明,向行政部备案。如发现车辆私自外借一次的,行政部给予扣除一月车辆月使用补贴/次;发现车辆外借三次的(特殊情况在行政部报备外借的除外),公司取消该员工的公司车辆补贴享受政策。3、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其车辆需接受行政部的统一调度。公司确需派用员工车辆的,该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八、其他规定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公司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长途汽车、火车票除外)。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表:车辆月补贴标准对照表职务级别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发票报销金额)备注总经理2000元/月副总经理800元/月总监600元/月副总监500元/月区域项目、业务负责人400元/月项目经理、业务经理300元/月
本文标题:公司管理人员自备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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