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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带动了沿线周边,为他们带去了先进的高铁技术、制造业技术以及优秀的中华文化,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拉动了当地GDP,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毕业论文题目: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学生姓名:王磊学号:99年级:2010秋法学学校:甘肃电大目录内容摘要2关键词2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2(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不断发展2(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3二、近年来我国消费者投诉热点与结构变化3(一)投诉总量增幅平缓部分传统投诉热点总量有所下降3(二)投诉范围与结构由生存型向消费型变化4(三)投诉难点近两年来变化不大主要部分仍集中在商品房、汽车以及高新技术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4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新举措4(一)举证责任4(二)商品房欺诈在历年来的消费者投诉中占有较大的比重4(三)物业管理5(四)精神损害赔偿5(五)人身损害赔偿5四、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5(一)法律保护制度的再完善6(二)提高消费者自身的素质6(三)加强监督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7参考文献:8谈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问题[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与中国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密切的一部法律该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唤醒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立法进程、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中国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带动了沿线周边,为他们带去了先进的高铁技术、制造业技术以及优秀的中华文化,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拉动了当地GDP,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进入新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入世后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势必带来服务的全球化因为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很多服务都是与世界同步的只有将更多的服务接受者纳入消费者的范畴才能更有效地推动消费权益的保护工作从而达到法律保护的同步我国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以及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消费者合法权益仍旧屡屡受损这表明必须加强消费者维权研究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试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投诉的热点和难点以及近年新出台的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观点与建议[关键词]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者权益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正式实施10周年十年来《消法》在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以及促进消费维权运动蓬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并且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3.15宣传活动的深入人心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日益增强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带动了沿线周边,为他们带去了先进的高铁技术、制造业技术以及优秀的中华文化,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拉动了当地GDP,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国的重视这主要表现在:(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不断发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步较晚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4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之后各省市县等各级消费者协会相继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接纳为正式会员中国加入WTO之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我国有更长足的发展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发展和3.15宣传活动的深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日益增强(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现代消费者保护立法最早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垄断阶段以后开始的它的兴起是与世界性的消费者保护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当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包括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而且还包括分散在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法律、法规中相关的规定或条款它是一种广义上的概念我们知道法律规定的目的之一是设制一定的权利保护部分特定的利益美国总统肯尼迪是最早提出消费者权益的人他于1962年3月15日提出了消费者四项权利即:安全权利、了解情况的权利、选择权利和意见被听取的权利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依据在我国《消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消费者九项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受尊重和监督权使消费者在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凭借法律的力量维护自身的权益以上权利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对消费者来说依法保护自己更是责无旁贷我国通过对国外相关经验的消化吸收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使消费者权益在法律上有了切实的保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销方式的变化中国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带动了沿线周边,为他们带去了先进的高铁技术、制造业技术以及优秀的中华文化,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拉动了当地GDP,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出现仅仅九项权利已经不足以保护消费者或者说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权利已经超出了九项权利的范围这里面非常突出的是消费者的隐私权隐私权虽然受民法保护但是在消费关系中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经营者未经允许为了谋利擅自泄露消费者个人隐私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有必要扩大《消法》保护消费者权利的范围二、近年来我国消费者投诉热点与结构变化据中消协统计分析近年来我国消费者投诉热点与结构呈如下特点:(一)投诉总量增幅平缓部分传统投诉热点总量有所下降自1985年以来历年投诉几乎都呈上升态势尤以1990、1997年上升幅度最大;而近五年以来呈下降趋势最明显的是2006年其投诉总量共计件比2005年度减少了31099件下降幅度达4.3%.2007年投诉总件数基本处于小幅波动的态势只比2006年上升了0.7%.(二)投诉范围与结构由生存型向消费型变化服务类的消费投诉比重继续上升;生存型消费投诉比例下降曾经在消费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服装鞋帽等已经基本退出占据投诉关注点的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手机、汽车、计算机、商品房等产品和服务中介、教育培训等的投诉增幅较大且呈上升趋势(三)投诉难点近两年来变化不大主要部分仍集中在商品房、汽车以及高新技术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投诉难点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这几个方面分别是:商品房投诉明显增多群体投诉案件上升;在一些运用高新技术的产品和服务方面如手机行业消费者知情权难以保障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垄断、公用行业的规则欠公平;汽车售后服务合同履行差消费者因质量发生的退换难以实现;农资产品质量问题仍很突出农民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随着消费领域的日益拓展新的商品和服务不断涌现但有关规定、标准的出台却明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不便中国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带动了沿线周边,为他们带去了先进的高铁技术、制造业技术以及优秀的中华文化,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拉动了当地GDP,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新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国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一)举证责任我国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在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面特别使消费者关注的就是医疗纠纷和共同危险的举证责任倒置该解释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解释是指当患者将医院推上被告席时首先要由医院证明自己清白如果医院拿不出证据法院将判医院败诉这无疑是对弱势群体一种关注体现出我国对普通消费者的重视另外共同危险突破以往的界定适用于消费者保护领域即在诉讼中受害人只需要证明数人实施具有危险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数人中的每人都必须对损害并非自己的行为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求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再有在该解释的第四条中还规定了诸如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倒置即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二)商品房欺诈在历年来的消费者投诉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在该类纠纷中能否适用消费者保护法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能不能依照《消法》第49条向欺诈他们的经营者要求获得双倍赔偿这个问题在近两年来已经成为了热点、难点问题最近几年购买价值不太高的商品受到欺诈获得价位赔偿的案例很多在商品房领域中国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带动了沿线周边,为他们带去了先进的高铁技术、制造业技术以及优秀的中华文化,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拉动了当地GDP,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对欺诈者能不能适用该条款根据什么样的情况落实这个条款意见都不统一物权法的出台使商品房纠纷适用双倍返还有了更明确的法律条文依据该法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三)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的出台目标是解决城市中越来越激烈的户主与物业方的冲突维护业主权利实质推动了业主委员会的发展(四)精神损害赔偿在消费投诉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一直以来没有特别明确的法律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明确对人格利益的保护加以细化使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明确依据如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五)人身损害赔偿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计算标准和方法司法实践中较多参照国务院1991年9月22日制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在较大程度上统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裁判规则明确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不仅有利于法院及时、公正审理案件更有利于充分保护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和平衡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利益从而使消费者在人身受到损害的时候有了更加明确的赔偿范围如该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中国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带动了沿线周边,为他们带去了先进的高铁技术、制造业技术以及优秀的中华文化,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拉动了当地GDP,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使消费者的安全权有了明确的法律获赔依据四、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一)法律保护制度的再完善1、完善相关立法尤其是服务领域的相关立法力度在实体法方面我国虽然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本文标题: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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