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离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制度-安徽勘查技术院
-1-皖勘院〔2014〕6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院属各单位:《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已经7月11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2014年7月14日-2-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和规范本院差旅费管理,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97号),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我院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不含出国出境)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本办法所指差旅费不包括探亲、看病、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脱产学习(培训)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三条公务出差实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差旅费规模。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由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批,基层行政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院长审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经科室领导同意,由院长审批;领导审批时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院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下列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出规定等级部分费用自理。1、火车:硬座、硬卧;-3-2、高铁/动车:二等座;3、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4、轮船(不含旅游船):三等舱;5、飞机:应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确需乘坐飞机的,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经济舱,否则,不予报销。6、汽车等交通工具(不含出租汽车):凭据报销。7、本办法执行后,如有新的交通工具运行,比照本办法规定的相应乘坐等级执行。第六条乘坐火车(动车组和高铁除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的,可购同席硬卧票,可购同席硬卧票而不买卧铺票的按下列比例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火车慢车的,按慢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乘坐快车的,按快车硬座位票价的30%计发。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八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及赴机场发生的大巴、地铁费用,应随飞机票一同凭据报销,否则费用自理。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4-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住宿限额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教授级高工可一人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两人住一标准间;出差人员为单数的,可有一人住单间或标准间。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差目的地标准包干使用。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补助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5-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单位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第六章报销管理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二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因公事往返蚌埠合肥的工作人员暂时只报销往返车票,从住地(或办公地)往返车站原则上应乘坐公交车,且公交车票应随车票一同报销。搬迁结束后,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差旅费标准。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无住宿费发票不予报销;超过住宿标准的部分费用自理。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第二十三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以公务卡结算。第二十四条院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包干使用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打卡发放。自带车辆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6-第七章监督问责第二十五条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差旅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二十六条院纪监审计部门应当不定期开展差旅费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一)无出差审批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纪监审计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按本办法规定报销。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差旅费开支暂行办法》(皖勘院〔2011〕53号)同时废止。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院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7-附件: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出差地点住宿费标准(元/间.天)伙食补助费标准(元/天)北京350100天津320100河北310100山西310100内蒙古320100辽宁330100大连340100吉林310100黑龙江310100上海350100江苏340100浙江340100宁波330100安徽310100福建330100厦门340100江西320100山东330100青岛340100河南330100-8-湖北320100湖南330100广东340100深圳350100广西330100海南350100重庆330100四川320100贵州320100云南330100西藏350120陕西320100甘肃330100青海350120宁夏330100新疆340120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办公室2014年7月14日印发
本文标题:离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制度-安徽勘查技术院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140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