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2010年度上半年全县提升公众安全感方案
-1-县政法〔2010〕12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县公众安全感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场、区、处)、县政法各部门、县直综治责任单位:为切实抓好2010年全县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经县委政法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县公众安全感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共***委政法委员会2010年5月10日-2-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县公众安全感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我县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切实提高我县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排位,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和谐平安***,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总抓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凝聚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合力,齐抓共管、综合施策,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以落实“打、防、控”各项措施为主线,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和谐平安***”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乡(镇、场、区、处)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政法干警上门入户访民情、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大力开展亲民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着力改变一些地方的治安落后面貌,着力处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着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着力加强普法教育和政法综治宣传,确保全县总体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警民关系明显改善,公众安全感测评在省、市排名明显前移。三、组织领导-3-全县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全县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任第一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院长***,县公安局政委***,县司法局局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办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法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四、工作措施围绕“打击、防范、宣传、督导”四条主线开展工作,实现“四个确保”目标。(一)深入“严打”整治,确保刑事发案下降1、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把严重影响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始终对“黑恶势力”以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给予坚决打击,露头就打,决不手软,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刑事发案上升的趋势;继续开展“打黄扫非”和禁毒、禁赌、禁娼等斗争,特别是对贩卖毒品、以贩养吸人员要依法从严打击,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建立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刑事犯罪的奖励和保障机制,深化侦破积案和追逃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政法各部门要把“严打”方针贯穿到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4-诉、快审快结,并进一步健全“严打”工作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加大治安整治力度。一是公安机关要组织干警街面巡逻,深入排查治安复杂地区和治安乱点,突出治安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加大对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吸食毒品的整治力度,对打架斗殴和设点聚众赌博、抽头营利的案件,坚决依法严厉查处。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无牌无照车辆(含摩托车)及乱停乱放车辆的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交通秩序的管理,完善街道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加强路面巡逻值勤,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确保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三是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和交通环境整治,查处非法客运车辆,整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文化、公安部门要认真开展娱乐场所,特别是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室、音像放映场所和演出场所等专项整治活动,能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停业整顿,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依法关闭,有效化解各种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六是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区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规划的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3、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县法院执行局要对未执行到位的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被执行者的动态跟踪,不断提高执结率。同时,要认真做好涉法涉诉重信-5-重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实现市以上政法委交办的信访问题全部解决,上访人全部息诉罢访,无涉法涉诉到省进京访。(二)强化治安防范,确保治安环境良好1、加大对社会面的控制力度。一是继续加强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大治安巡逻防范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有效遏制街面抢夺、抢劫、打架斗殴、入室(店)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特别是要加大巡防密度,让群众时时刻刻能看到巡防队员。二是公安部门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民警24小时巡逻设卡,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时段为重点,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标的巡查力度,预防和减少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强化面上控制。三是充实街面警力。公安机关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做到路路有警、区区有警。四是进一步完善治安查报站和110指挥中心建设,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处警、快速出警,要增加城区视频探头,扩大街面视频监控探头覆盖面,管理维护好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视频的监控作用。2、加强单位内保和群防群治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内保组织,落实经费和措施,提高防控能力,看好自已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是健全单位住宅区的群防群治组织,重点配强治安巡逻队伍、楼栋长和单元长,加大治安巡逻密度,加强防范工作。二是加大技防力度,凡是有独立庭院的县直、驻县单位都要安装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住宅楼各单元配备电子声控门,凡是新建住宅小区、商场、学校、厂房等必须将科技防控纳入-6-设计规划,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达到安全防范要求。进一步推广使用“小技防”,并开展户户联防、十户联防等治安联防活动。各乡要组建10人、镇建立2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防队开展治安巡逻,以村小组为单位建立健全护村队伍,全面开展护村工作,充分发挥巡防队和护村队等治安防范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遏制农村偷盗等现象的发生。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公众安全。针对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情况,制订完善工作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落实,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三)深化宣传发动,确保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各地各部门要在近期按照时间要求、任务要求,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做到宣传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干部,上门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农户,努力实现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全覆盖。1、乡(镇、场、区、处):今年4月,各(镇、场、区、处)根据县综治委部署已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的固定电话用户进行了摸底统计,为近期开展上门入户宣传打下了基础。各乡(镇、场、区、处)要根据摸底统计上来的固定电话,实行乡镇干部包干制,每一个乡镇干部都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包干负责若干固定电话,安排上门入户宣传任务,要确保所有固定电话都有包干,做到干部不漏人,电话不漏户。乡(镇场区处)机关干部要根据所包干的固定电话及时认真地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工作。沙河街镇、沙河开发区负责辖区-7-内世居户固定电话宣传工作,同时县城所在地的村(社区)干部要积极协助配合政法干警开展上门入户宣传活动。各地乡镇干部包干负责固定电话名单请于5月20日前上报至县综治办(见附表2)。2、县直、机关综治责任单位:县直、机关综治责任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对照县财政工资表)每人负责包干我县县城或乡镇农村10部固定电话进行宣传,所包干的10部固定电话一般要求为亲戚、朋友和自己所熟悉的人员家里,同一个单位的干部所负责包干的电话不能有相同的号码。县直、机关干部包干负责固定电话名单请于5月20日前上报至县综治办(见附表1)。3、政法各部门:各基层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要将人员进行分工,积极参加所在乡镇上门入户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所在辖区固定电话都要派干警上门宣传。公安局机关、检察院、法院机关、司法局政法干警主要负责县城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在县城城内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分片组织干警对固定电话用户进行宣传,要确保所包片区电话不漏户,宣传到位(具体情况见固定电话联系承包情况一览表)。同时,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还要组织人员到全县各乡(镇、场、区)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宣传,另外检察院、法院还要着重对近4-5年来打击、被执行的对象及其家属进行回访,宣传政法部门的成效,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4、全县中小学生:县教育部门要积极发挥综治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大力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宣传活动。要及时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宣传活动进行部署安排。要求-8-全县所有学校要给每个学生发放一份宣传资料(《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提升公众安全感调查问卷》)带回家进行宣传,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由各所学校分管综治工作人员或班主任利用课间或空闲时间给每一位学生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要向学生(尤其是小学生)尽可能的讲解清楚我县如何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父母或家人接到省公众安全感测评电话时如何回答好电话访问调查问卷的问题,要求学生回家后一定要向父母或家人(尤其是经常在家接听电话人员)说明清楚,并请父母或家人仔细阅看宣传资料,在其中的一份宣传资料(《提升公众安全感调查问卷》)上阅签后由学生带回学校上交班主任。(四)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确保本次上门入户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任务真正得到落实,使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经县综治委研究,对本次宣传工作将严格进行督查,并将检查验收结果计入年终考评成绩。1、加强督促检查。按照时间节点,经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县综治委将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全年分两次,分别于6月上旬和12月上旬组织开展随机抽取电话督查活动,主要督查内容是各地各部门干部是否对包干电话进行上门入户宣传,是否按通知要求宣传等,对乡(镇场区处)每名干部包干电话中抽取3-5户进行访问,县直机关干部包干电话中每人抽取1-2户访问,县城区域将随机抽取电话进行访问,电话督查结束后,督查结果将进行全县通报。2、严格责任查究。对督查访问中反映出来的未上门入户宣传-9-的干部将直接点名进行通报,对单位组织干部包干电话工作不到位的将对单位进行通报,对乡镇上报及县直机关干部承包固定电话中有空号、假号的也将进行点名通报。各地上门入户宣传工作情况将计入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评总成绩,对工作不落实或未完全落实到位的将责令相关乡镇、相关单位进行补课,补课后县综治委将再行抽查,对再次抽查仍不落实的,将严格按综治责任查究有关规定实行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本次通报结果将直接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五、工作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处)、政法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公众安全感工作,充分认识进行群众安全感测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公众安全感测评作为推动政法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变压力为动力,把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对治安工作的满意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二)要精心组织。宣传资料由县综治委统一印制,乡(镇、场、区、处)、政法各部门、县直、机关综治责任单位上半年上门入户宣传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15日,下半年上门入户宣传时间为11月15日至12月15日;县城学校宣传资料由县综治办负责送领,乡镇学校宣传资料由各乡(镇、场、区、处)综治办领取。各学校上半年要于6月10日前、下半年要
本文标题:2010年度上半年全县提升公众安全感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8047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