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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源办安〔2014〕136号关于印发《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价办法》经2014年8月26日集团公司第二次安全质量环保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4年9月2日-2-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工作的基础管理,督促和规范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环保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根据《关于开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考核评价的通知》(中铁股份安质〔2013〕145号)有关要求,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结合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签订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单位。第二章考核与评比第三条集团公司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价,并结合集团公司平时进行的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临时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各单位自评、互评等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第四条考评内容:见附件《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价表》(以下简称“考核评价表”)。第五条考核单位分类:第一类:煤炭生产、非煤矿山生产(含地质勘探)、建设工程施工、交通运输、冶金等高危行业单位;第二类:除第一类外的所有单位。-3-各单位的具体分属类别,每年由集团公司签订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明确。第六条评分方法:(一)《考核评价表》总分为100分,扣分采用扣完标准分为止;最终得分采用下列公式计算:S=X1×S1+X2×S2S—最终考评得分;S1—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考评得分;S2—所属单位自评及互检互评平均得分;X1—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考评得分所占百分比为80%;X2—所属单位自评及日常互检互评平均得分所占百分比为20%;第七条考核评比分为优胜、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第一类考核单位优胜的最终考评得分不得低于85(含)分,合格单位的最终考评得分不得低于70(含)分,最终考评得分低于70分(不含)的为不合格单位;第二类考核单位优胜的最终考评得分不得低于90(含)分,合格单位的最终考评得分不得低于75(含)分,最终考评得分低于75分(不含)的为不合格单位。第八条没有列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的其它各单位,参照《考核评价表》执行。第三章奖惩-4-第九条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从优胜单位中评选。对获得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奖惩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考核为优胜、合格、不合格单位的奖罚按本年度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若考核单位在年度内发生工亡、较大交通、设备、火灾、中毒、爆炸、污染、旅游等责任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单位。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可参照此《办法》制订本单位的考核细则,境外公司所在国如有更高标准的,参照所在国标准执行。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评办法》(中铁资源安〔2013〕7号)自施行之日起废止。附件:1.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价表(第一类)2.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价表(第二类)-5-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价表(第一类单位)受评价单位:年度:一级要素二级要素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主责部门完善事项一、组织机构和职责(8分)1.1组织机构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随人事变动及时对成员进行调整,并报集团公司备案。没有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0.5分;人事变动没有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的扣0.5分。1风控部督促上报备案2.矿山等高危行业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不得少于从业人员的3‰,其中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其它单位不少于1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应达60%以上。没有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1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扣1分。2项目部项目公司上报相关情况3.区队或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采掘区队应按从业人员的3%以上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应设兼职安全员或群安员。区队(车间)、班组没有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或群安员的扣1分。1项目部项目公司上报相关情况-6-4.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会议纪要(或记录)应加以保存。对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应进行检查。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会议工作未落实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0.5分;对会议确定的工作没有进行检查的,每次扣0.5分。1风控部执行检查工作一级要素二级要素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主责部门完善事项一、组织机构和职责(8分)1.2职责5.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扣0.5分。1风控部确保执行6.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的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进行定期考核。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未逐级签订责任书的,扣1分;未进行考核(含无考核记录)的,扣0.5分;没有落实一岗双责及党政同责要求,没有进行相应考核,扣1分。2党群部风控部请各部门了解自身职能;《安全质量环保责任制度》定期考核-7-二、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与落实(9分2.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府文件等,并发布清单。无明确主管部门或责任人的,不得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未及时识别、获取、评审、更新适宜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扣1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0.5分。2项目部制定并发布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1分;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每项扣1分。2项目部风控部-8-一级要素二级要素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主责部门完善事项二、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与落实(9分)2.2规章制度3.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危险源(点)管理制度,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并发布。无该项制度的,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的,扣0.5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0.5分。3综合部风控部制定4个制度2.3文件和档案管理4.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0.5分。2风控部三、教育培训(9分)3.1教育培训管理1.制定年度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计划,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等取得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制定计划的扣0.5分,相关人员未取得有关证件的每人扣0.5分。1风控部2.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档案。单位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档案缺一人次扣0.5分。1风控部3.实行全员教育,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并将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全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及考试卷缺一人次扣0.5分。1风控部年前进行4.新进厂矿的职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内调换工种人员及离岗一年以上复岗人员必须进行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上述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未经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或两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上岗一人次扣0.5分。1项目公司-9-一级要素二级要素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主责部门完善事项三、教育培训(9分)3.1教育培训管理6.在进行设备、重点项目大修和危险作业前,检修和施工部门必须事先制订好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没有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扣0.5分,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一次扣0.5分。1项目公司7.各级、各类人员熟悉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或安全操作规程。抽查有1人不熟悉扣0.5分。1项目公司风控部3.2安全文化建设8.不断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设立“党员先锋岗”、“青年安全监督岗”和“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构建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未构建相关监督体系的,缺一项扣0.5分。1党群部9.按当地政府及集团公司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或开展后未达到规定等级或有关要求的扣1分。1风控部项目部四、安全投入(8分)4.1安全生产投入符合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规定,制订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无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扣3分,资金投入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扣5分。8项目部财务部确保落实备案相关材料5.采用新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用新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对从业人员岗前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人次扣0.5分。1项目公司-10-五、隐患排查与治理(15分)5.1隐患排查1.生产经营单位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应不定期的组织临时性、季节性(冬季、汛期、暑期等)、专业性检查(用电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尾矿库及民爆器材库等),检查记录符合集团公司要求。没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缺一次扣1分,季节性、专项性安全检查缺一项扣1分,检查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4风控、综合部项目部项目公司复工安全检查,2015年8号文安全检查的记录要备案一级要素二级要素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主责部门完善事项五、隐患排查与治理(15分)5.2隐患治理2.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问题)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定时间、措施、责任人,个人不推班组、班组不推工段、工段不推车间、车间不推厂矿)的原则,积极进行整改。一时不能进行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事故隐患整改台账的扣1分;事故隐患没按规定进行整改的一条扣0.5分。4项目部项目公司3.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销案制度,对集团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后,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安质环保部销案。对集团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进行整改销案的缺一次扣1分。4项目部项目公司5.3危险源管理4.对危险源(点)进行分级、监控、挂牌、建档管理。危险源(点)管理基础工作缺一项或不健全扣1分;没按规定对危险源(点)进行监控缺一次扣1分。3综合部项目公司确保执行-11-六、职业健康管理(5分)6.1尘毒管理1.尘毒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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