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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教学目标:•1、明确我国公民有哪些政治自由权利•2、公民应依法行使政治自由权利阅读课文P87,回答:•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自由权利?•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言论自由:公民通过语言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公民以出版物的形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自由•结社自由:公民以一定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集会:公民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我国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权利的意义:•1、有利于人民充分表达意愿,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2、有利于公民充分行使监督权•3、有利于民族团结、国家安定公民应依法行使政治自由权利•公民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权利,如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年来,一个号称“法轮大法”的非法组织,在李洪志的鼓动下,进行了许多非法活动,严重干扰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搞乱了人们的社会道德观念和是非认识。同时也迷惑了许多朴实善良的人们,给许多受骗上当的人带来了极大的身心损害。李洪志发表了很多非法言论。他宣扬“末世论”,宣称人类即将面临“毁灭”;否定现代科学,认为现在的科学是根本错误的;宣扬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社会问题;宣扬“法轮功”是拯救人类社会的“唯一大法”;鼓吹生老病死是“业力”回报等等。他的歪理邪说使得众多不明真相的人深受其害,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对改革、发展和稳定造成了危害•1999年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严重影响了中南海周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在国际国内进成了极坏的影响。4月19日,天津师范大学办的青少年科技博览》刊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作庥撰写的《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天津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对此不满,到该校聚集、静坐。至22日人数已达3000余人,严重影响了学校师生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1998年7月20日,山西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在太原市迎泽大街聚集,以“会功”为名,非法静坐示威。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1998年7月22日上午,安徽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在合肥市华目街以“会功”为名非法静坐示威。一些练习者于中还持有“法轮功”幕后策划人发出的“到省政府门前静坐”的通知。•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迷惑,有的患病后拒绝去医院,不打针,不吃药,耽误治疗导致死亡。有的因练“法轮功”自杀身亡或精神失常。有的采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他人。辽宁柏常裕有病拒绝治疗而亡。据柏常裕的儿于反映,其父于1997年开始练习“法轮功”,有病不吃药,不医治。1998年开始清瘦,多次劝他到医院检查。而母亲(张秀珍,64岁,原西露天矿工会干部,“法轮功”练习者)却说:“练法轮功能治病,不用到医院检查,要坚强,咬牙就能挺过去。”并拿着“法轮功”的书说:“看,现在李洪志就在你身边,帮助你消业,让你脱胎换骨,保佑你躺一个月就好了。”1999年4月28日,家人将柏常裕送到医院后,他仍拒绝治疗,于5月3日死亡•1999年,上世纪最后一个春天来了,著名的避暑名城塞外承德重新披上绿装。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在这美丽的城市,谁也没有想到,死神却悄悄降临在桃李街交通幼儿园家属楼1单元303室。年仅17岁的青年李亭磨刀霍霍对准了还在睡梦中的亲生爹娘。血泊中的李宗桥夫妇至死也不明白,为什么惨死在一把屎一把尿、一个汗珠摔八瓣,辛辛苦苦养育成人的亲生儿子手上。血的事实,血腥的教训,失去父母、失去蓝天也失去自由的所谓“法轮大法”练习者李亭在承德市公安局看守所的高墙里,不无悔意地说:“法轮功毁了我的一生,毁了我的家。”•有关游行的法律规定:•1、游行应当和平进行,不得携带武器,不得使用暴力,不是进行犯罪活动。•2、必须遵守临时警戒线,不得逾越规定•3、必须在政府允许的地域范围内进行•4、必须遵守相应的时间规定•5、必须按照许可的事项进行,负责人员有维持秩序的职责。•特别提示:•公民应依法行使政治自由权利•公民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权利,如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课堂练习•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商贩吴某委托几位“文人”编写宣扬封建迷信的书刊,并广泛印刷传播,从中牟取暴利,对吴某和几位“文人”的行为,人民法院给予了刑罚处罚。•1、吴某及几位“文人”的言论出版权,为什么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2、你是如何理解“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的?•判断说明:言论自由就是自由言论。•参考答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言论自由是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公民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而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自由言论,不能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本文标题: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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