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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某苯甲醇化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1前言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EIA),即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苯甲醇用作药膏的防腐剂,纤维、尼龙丝及塑料薄膜的干燥剂,聚氯乙烯的稳定剂,照相显影剂,醋酸纤维、墨水、涂料、油漆、环氧树脂涂料、染料、酪蛋白、虫胶及明胶等的溶剂,也用于制取香料和调味剂(多数为脂肪酸的苯甲醇酯),以作为肥皂、香水、化妆品和其他产品中的添加剂。由于与石英和羊毛纤维具有几乎相同的折射率,因此用作石英和羊毛纤维的鉴别剂。香料工业中用作定香剂和稀释剂。苯甲醇有麻醉作用,对眼部、皮肤和呼吸系统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均对身体有害。摄入后引起头痛、恶心、呕吐、胃肠道刺激、惊厥、昏迷,严重时可导致死亡。大鼠的半数致死量为1230mg/kg。苯甲醇进入人体后,首先被氧化为苯甲酸,然后与肝中的甘氨酸缩合,以马尿酸的形式排出体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为了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项目的可行性,在已经得到建设厂址及周围状况进行现状调查和工程的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于我的知识有限,这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一定存在一些错误或纰漏,希望老师批评指正。湖北省仙桃市某苯甲醇化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21总则1.1项目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求得建设项目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仙桃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汉江与东荆河之间,江汉平原腹地,1991年跻身全国百强县(市)行列,1992—2001年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综合实力首强县(市),1997年成为全省首批小康县(市)。沔城回族镇位于仙桃市治西南33公里处,2003年征用土地300亩,启动了工业园区建设。2004年,完成了水、电通信及土路基配套工程。该拟建项目为湖北绿色家园化工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10000吨苯甲醇生产项目,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包括苯甲醇在生产过程中的水解、精馏等生产装置及配电、给排水、通风、环保设施、仓库、办公楼等必要的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和生活办公设施。拟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26668m2,其中绿化面积为1800m2,项目建设期12个月,计划于2006年7月初试生产。1.2评价原则与目的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贯彻针对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依照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环保法规和政策的指导思想,在评价过程中突出“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达标排放”、“风险防范”的评述。针对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预测和分析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拟建项目建成后污染防治对策,降低拟建项目造成的环境风险,提出节能降耗和节水措施,为拟建项目的设计运行、环境监督检查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上述指导原则下,本次评价主要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保护条例》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工业区域必须实行环评评审制湖北省仙桃市某苯甲醇化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3度。仙桃市该工业区属于必须实行环评评审制度的工业区域,所以根据相关资料,编制出本工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的主要为:通过对区域规划方主成份性、可操作性和多样性原则。工厂内产业案和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厂内资源定位的调整主要涉及到各产业发展所需的原辅材和环境方面存在的优劣势条件,分析工厂规划与料、能源、水源等资源因素和接纳产业发展而产生工厂资源和环境要素之间的矛盾性,找出工厂规定的废气、废水等环境要素;其影响的环境主题主要划布局和产业定位方面存在的不合理性,并提出包括资源和环境两个要素。工厂产业定位合理性改进建议,帮助完善工厂规划,以减少工厂开发风险,避免开发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因此,工厂发展产业定位的优化与调整是该工厂环评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建设项目厂址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环境特征;通过对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的分析,确定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确定工程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在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和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预测拟建项目投产后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分析厂址选择的合理性,论证拟建项目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拟建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1.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环发[2001]17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第77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8《化学工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化计字781号文件(1990);湖北省仙桃市某苯甲醇化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49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10《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化计发[1997]234号文;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14其他有关工程技术资料。15相关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16《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200517湖北省环境保护局鄂环字[1998]第5号文《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18《仙桃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1.4评价时段和评价工作等级1.4.1评价时段根据拟建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的环境影响特点,本环境影响评价时段主要为建设期。各因子评价时段见表1-1:表1-1评价时段表序号评价专题评价时段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期2水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期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期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建设期1.4.2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中的有关规定,划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依据见表1-2:湖北省仙桃市某苯甲醇化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5表1-2评价工作级别(一、二、三级)Pi(m3/h)地形Pi>2.5×1092.5×109>Pi>2.5×108Pi<2.5×108复杂地形一二三平原二三三表中:复杂地形指山区、丘陵、沼泽、大中城市的地区等。主要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Pi的计算方法为:9oiii10CQP式中:Pi—等标排放量(m3/h);Qi—单位时间排放量(t/h);Coi—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一般选用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1h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本项目工程的废气排放量较多(3816m3/h),经过计算主要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具体指标见表1-3:表1-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执行标准(二级标准)1.4.3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规定的评价工污染因子标准限值(单位:mg/m3)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SO20.500.150.06NO20.240.120.08TSP/0.300.20湖北省仙桃市某苯甲醇化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6作等级划分依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200m3/d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中等地面水水域规模:小受纳水体柴河:Ⅴ类水体地面水水质要求:Ⅲ类(GB3838-2002),具体指标见表1-4:表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除pH外)参数pHCODCrCODMnBOD5DONH3-NTP石油类Ⅱ类标准6~9≤15≤4≤3≥6≤0.5≤0.1≤0.05Ⅲ类标准6~9≤20≤6≤4≥5≤1.0≤0.2≤0.05废水经环保装置处理达标排放至柴河,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地面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4.4噪声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中规定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本工程厂址所在地区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规定的3类地区,项目投产后,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影响不大,确定本次噪声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较大,但受影响人口很少,因此,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只做厂界达标分析。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5:湖北省仙桃市某苯甲醇化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7表1-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单位:dB(A))参数昼间夜间II类标准6050Ⅲ类标准6555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具体指标见表1-6:表1-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dB(A))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6555综上,湖北省仙桃市某苯甲醇化工厂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二级评价内容要求执行;水环境、声环境评价等级按照三级评价执行。1.5评价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评价范围以仙桃市沔城镇工业园区内规划用地范围为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控制区域。噪声评价范围包括基础控制区域及邻近周边居民区。根据当地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和该工程“三废”排放情况及厂址周围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分布特点,本次评价范围和重点保护目标见表1-7:湖北省仙桃市某苯甲醇化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8表1-7评价范围和重点保护目标1.6评价因子本次环评所确定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噪声的评价因子详见表1-8:表1-8评价因子确定表评价专题评价因子环境空气预测苯甲醇、氯化苄地表水现状pH、COD、BOD5、石油类、氨氮、挥发酚预测COD地下水现状pH、砷、铅、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总大肠菌群预测进行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噪声现状LAeqdB(A)预测LAeqdB(A)项目评价范围重点保护目标环境空气10km范围厂区及邻近的居民区和村庄地表水项目排污口入河上游100米、下游100米处柴河地下水厂区附近2km范围内厂址附近及下游方向饮用水噪声厂界往外100m及周围村庄、居民点邻近的居民区及村庄湖北省仙桃市某苯甲醇化工厂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91.7评价标准1.7.1环境质量标准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工业集中区应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为:(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08);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8);Ⅲ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8);Ⅲ类标准。具体见表1-9:表1-9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执行标准标准分级或分类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类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噪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Ⅲ类1.7.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2)地表水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3)噪声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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