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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根据省、市、县部署安排,结合我站具体实际情况,为明确职责、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规范》10类41项(见附件1)要求,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协管等工作得到切实有效落实,努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实施范围在北城范围内实施。三、项目工作内容1、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我社区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我社区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主要任务(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阶段性任务目标:2013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力争达到80%。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实行计算机管理。(2)服务标准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的格式,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周期性健康体检及卫生服务记录等。2013年,居民档案建档率力争达到85%。优先为0-6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建立档案。(二)健康教育(1)阶段性任务目标: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设置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更新内容;;全面开展控烟活动,积极创建无烟单位,2013年居民基本卫生知晓率达到90%。2.服务标准(1)发放印刷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播放音像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2)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3)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4)每季度至少举办2次健康知识讲座。(三)预防接种1.阶段性任务目标: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要达到95%以上,以居委种率要保持在95%以上,同时要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2.服务标准(1)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一类疫苗,以居委为单位疫苗接种率≥95%。(2)强化免疫接种率和群体性接种率≥98%。(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阶段性任务目标:传染病预防取得明显进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100%,对新发现结核病人100%得到规范的随访和治疗管理。2.服务标准(1)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病例家庭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2)配合专业机构对辖区内的非住院结核病人进行规划化治疗管理,做好治疗记录。(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1.阶段性任务目标: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开展规范化的儿童保健服务及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开展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和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指导。2.服务标准(1)设立儿保组配备专职儿童保健人员。为辖区内0—6岁建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辖区内0—6岁儿童保健册建册率≥90%。(2)为辖区内新生儿开展新生儿访视2次,包括新生儿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辖区内新生儿访视率≥85%以上。(3)对辖区内0—6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1岁以内婴儿每年健康检查4次,第2年和第3年幼儿每年健康检查2次,包括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辅食添加指导、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出生缺陷的发现及转诊、婴幼儿常见疾病的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管理。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5%以上。(六)孕产妇健康管理1.阶段性任务目标: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手册》,开展规范化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孕期保健服务至少5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健康指导,减少出生缺陷。2.服务标准(1)设立妇女保健专职人员。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建册率≥90%。(2)对每个孕产妇至少进行5次孕期指导,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孕期心理、孕期营养等指导;早孕建卡率≥9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3)对辖区内产妇进行至少2次产后访视,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产后访视率≥85%。(七)老年人保健1.阶段性任务目标: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每年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对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到85%。2.服务标准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80%。(八)慢性病管理1.阶段性任务目标: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定期随访体检,以上两类人群登记管理率居委达到80%。2.服务标准(1)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的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进行登记管理;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30%。(2)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的比例90%。(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1.阶段性任务目标:对重性精神疾病和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要精神疾病患者登记管理率乡镇达到80%.2.服务标准(1)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管理率80%。(2)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居家的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十)卫生监督协管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卫生、财政、计划生育部门参加的领导协调组,全面领导协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明确时间表和分阶段目标,细化工作要求,量化指标,使任务尽可能地具体化,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落实上级与我社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任务和要求;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拟定有关实施办法,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反馈、汇报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实施项目中工作不力的行为和问题进行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站档案室,由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任为责任落实人。(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免费为全镇居民提供。以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为目标,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联系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四、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及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灵石县北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2013年01月
本文标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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