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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川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2011国家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标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三、服务内容(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2-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四)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四、服务流程协助专业机构培训相关人员确定辖区内协管服务对象制订协管服务计划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指导评估如发现问题隐患进行信息报告社区及家庭学校农村集中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协助开展巡访做好登记记录就诊居民食品安全、非法行医(采供血)等线索发现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开展宣传教育五、组织实施-3-(一)组织领导成立余川中心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陈耀先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彭鹏展同志担任,成员由干元明、干正平、杨祖生、袁海龙、张少文、干中南、汪洪友、吕志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干元明同志任主任,杨祖生、袁海龙、张少文、干中南、汪洪友、吕志刚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二)各级职责1、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管理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服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2、乡镇卫生院职责○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监督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3.实施日常性卫生巡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区卫生监督局,并予以配合。○4.在工作中或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4-采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监督所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3、村卫生室职责:○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三)经费支持卫生监督协管所需经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统筹安排余川中心卫生院二0一一年
本文标题:余川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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