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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充电桩设计相关问题汇报2016.12一、设计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相关条文摘录: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月12月30日发文)相关条文摘录:――凡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凡新建的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等,在主城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设计依据:――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到2020年,在主城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区可根据实际条件改造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3.《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DBJ50-218-2015)PS: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规划部门已经要求金科地产公司位于两江新区的空港新城项目按照规范设置充电桩。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市内各个区县的规划、建设部门会要求设置充电桩。二、重点设计条文分析:基本概念:1电动汽车停车位:用于电动汽车停放,并能够利用停车位配套建设的充电设备给电动汽车充电的场所。2非车载充电机:将电网交流电能转变成直流电能,采用传导方式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专用设备。(PS:俗称快速充电机,充电时长一般为2-3小时,具有交流变直流的整流功能,采用380V交流进线电源,设备尺寸一般宽600X深400X高1600,额定功率30KW,适用于商业项目)3交流充电桩: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能的专用装置。(PS:俗称普通充电机,充电时长一般为6-8小时,不具备整流功能,采用220V交流进线电源,设备尺寸一般宽350X深250X高600,额定功率7KW,适用于住宅项目)二、重点设计条文分析:《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车充规)重要条文列举如下:4.1.2民用建筑停车库(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应集中布置成电动汽车停车区,集中充电区充电停车位数量不得大于50辆,防火分区的划分应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执行。4.1.3大型停车库(场)应设置多个分散的电动汽车停车区,并宜靠近停车库(场)出口处。4.2.7充电设备的布置应靠近电动汽车停车位以便于充电,宜靠墙布置或柱布置,当无墙或柱时布置在相邻车位中间。交流充电桩外轮廓不应占用电动汽车停车位,非车载充电机轮廓距电动汽车停车位边缘净距不应小于400mm。(PS:快充机净距要求对柱网影响较大)二、重点设计条文分析:4.2充电设备布置方式请参见《车充规》表4.2.7要求充电设备距离车位边线有一定距离,请建筑专业配合设置。5.1.8低压配电系统中应设置有源滤波装置;变压器负载率不宜高于70%;功率因素补偿电容器组应配置电抗器(PS:对充电车位数较多的车库,应采用专用变压器,设置独立房间)5.2.2充电设备配电电源应设置独立单独回路供电。三、相关问题分析:1.充电桩价格问题:据调查,目前市场上中档次主流产品的价格快速充电机:4-5万元/台普通充电机:5-6千元/台尺寸宽600X深400X高1600尺寸宽350X深250X高600三、相关问题分析:2.市场推广度问题:因充电桩的设置会对建筑柱网,车位数量,用电线路,变压器数量及其配电房数量造成较大影响,投资成本显著增加,因此,重庆目前具代表性的开发企业如龙湖(住宅)、东源、恒大等公司均暂未设置充电停车位。3.设置比例问题:1)在新规执行以前,我部门内部曾经过讨论,得到设置的比例为商业:总停车位数量X5%(总停车位数量的4%为普充,总停车位数量的1%为快充);普通住宅:总停车位数量X5%(普充);洋房:总停车位数量X10%(普充);别墅:公共车位数量X20%(普充)PS:新规执行前的设计按以上比例设置。2)《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建设技术规范》(2016-10-1)实施配置比例:住宅配建10%,预留100%办公配建10%,预留50%其他公建10%,预留30%PS:别墅私家车位业主自行安装,设计预留一个车充容量,如需增设,应自行向供电部门申请容量。三、相关问题分析:3.设置比例问题:新规名称及相关设置比例见下图:三、相关问题分析:4.产权问题:按规范10%比例设置充电车位,存在产权争议的问题,业主看重的车位或许不是他理想的充电车位(或普通车位)。5.平面布置问题:由上图可见,设置充电车位导致设备多,线路复杂,危险性增加。三、相关问题分析:6.造价问题新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建设技术规范》(2016-10-1执行)相关条文,以特钢项目一期四号地为例,造价分析如下:一期总共车位数量为1124个1)如按规范100%数量安装,计算过程如下:计算容量1124x0.3x7=2360KW(需要系数0.3)2360/0.7/0.8=4214KVA(负载率0.7,功率因数0.8)应设置5台800KVA变压器作为充电车位的专供变压器(假设为供电局批复)经成本部测算,单个车位充电桩平均造价约为6,505元。(计入5台变压器、线路、5台变压器配电房面积、充电设备造价;未计入因设备房面积损失的车位价值)2)如按规范10%数量安装,计算过程如下:即112个车位安装充电桩,单个车位充电桩平均造价约为6237元。(计入1台变压器,计入线路、5台变压器设备房面积、充电设备;未计入因设备房面积损失的车位数量)PS:以上住宅车位按普通充电桩5000元/台计算三、相关问题分析:7.问题综述:目前规划、建设、供电等主管职能部门对设置充电桩的设置并无统一、清晰的要求。仅有的设计规范对用电性质(公变还是专变)、计量、设置标准也没有准确的描述,给设计造成困扰。目前充电汽车市场占有率较低,建设费用投资较大(单个车位充电桩平均造价约为6,505元),造成建设资金的浪费和后期管理的浪费,同时也给销售增加一定的压力。充电车位的产权也存在问题,难以同时满足业主对车位位置和车位功能的要求。三、相关问题分析:四、解决方案:案例:据调查,“龙湖原著”北区存在业主自行向供电局申请充电车位的情况,供电局已对该业主充电车位进行改装被施工完毕,负荷线路引自该小区公用变压器。根据以上案例,可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目前重庆市场的地产公司如龙湖、万科、恒大、保利等均暂未设置充电桩。2.对未设置充电桩的普通车位业主如需使用充电桩,可自行向供电局申请开通,并自行承担开通费用和设备线路安装费用,设计图纸预留暗敷管线。3.此方案可省去一次设备采购和安装费用,省去后期物业维护风险。4.对未来如需强制增设充电桩及其设备房,解决方案如下:公用变压器最大设计容量严禁超过630KVA,负载率不超过75%,以满足供电局二次设计增容需要。公用配电房变压器设置台数应为2台或4台,以满足供电局公用变压器备用及增容需要。如计算结果为单台,则必须预留一台变压器(包括高低压柜)的安装位置。结论:我部门建议在目前规划、建设、供电等主管部门暂无相关文件下发落实的情况下,暂不设置充电车位。个别业主如有需要可自行向供电局申请开通。优点:免去了一次建设的投资费用问题;避免了业主产权问题。缺点:存在验收风险;存在客述风险。四、解决方案:龙湖原著业主自行向供电局申请充电桩:根据该案例,目前供电局对充电桩的计价标准为0.54元/度。右图为龙湖原著安装实例谢谢!
本文标题:充电桩设计、成本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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