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经营形势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经营形势2005年8月车险部2005车险核保人培训材料之八2道交法对三者险的影响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强制三者险简要介绍3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道交法实施的影响相关规定:4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相关规定:道交法实施的影响5新道交法实施对车险经营的影响2004年5月1日后,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变化趋势尚不明显,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必然加大保险人的责任;部分地区(如北京、江苏等)在尝试细化车辆方责任的认定,虽是初步尝试,但实际上将主要矛盾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承担更大的压力。前期,由于保险同业仍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业务,并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但随着社会整体对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熟悉,被保险人将对保险公司赔偿提出新的要求,矛盾将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将被迫在低价格下承担较高的风险。道交法实施的影响6去年,广东省高院与广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讨论稿2004年9月20日),对交通事故人伤案件的受理作出如下规定:“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可通知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预付治疗费。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及时立案,并裁定先予执行。”“17.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如果当事人请求的赔偿数额少于责任限额,可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当事人;如果当事人请求的赔偿数额多于责任限额,当事人可将保险公司和机动车所有人、车辆实际支配人及驾驶员作为共同被告……”“22.……人民法院对于保险公司提出依照其与机动车所有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应予减轻责任或免除责任的抗辩理由,不予审查和支持……”新道交法实施对车险经营的影响道交法实施的影响7这些条款大大地扩展并超出了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尽管该指导意见仅仅是讨论稿、尽管强制保险尚未实施,但是实际工作中广东大部分地区的法院已经将其作为案件审理的依据。这给保险行业造成巨大的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广东地区仅平安保险就涉及到近千万的金额,给保险行业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经营造成重大的冲击。虽然目前尚未成为全国范围的普遍情况,但是针对广东目前的情况保险行业如果不作出反应,不仅造成目前保险行业的利益损失,而且势必影响到今后全国范围趋势。新道交法实施对车险经营的影响道交法实施的影响8道交法对三者险的影响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强制三者险简要介绍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由于赔偿项目、标准都发生一定变化,特别部分赔偿标准大幅提高,已对车险理赔直接形成较大影响,并对车险经营也产生很大影响,特别是新的赔偿项目中,费用难以控制,加大了经营的压力。由于人伤案结案时间较长,我司人伤案件人伤估损较为困难,估损情况一般不太理想,数据显示,即便在原来的赔偿标准下,我司人伤估损仍明显不足,负偏差在30%左右。《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人伤案件赔付标准翻番,而机构普遍仍按原有标准对人伤案件估损,将导致估损偏差进一步增加,人伤案件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提取严重不足。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10人伤理赔适用标准及涉及项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残疾补偿费7.残疾用具费8.死亡补偿费9.丧葬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住宿费1.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6、残疾赔偿金7、残疾辅助器具费8、死亡赔偿金9、丧葬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住宿费12、精神损害抚慰金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11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高院解释医疗费项目较难控制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主要费用解析—医疗费1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支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文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高院解释新标准中误工费上不封顶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主要费用解析—误工费1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高院解释新标准中护理费上不封顶,同时不限于住院期间。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主要费用解析—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14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高院解释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主要费用解析—残疾赔偿金15主要费用解析—残疾赔偿金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机构原处理办法: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新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广州平均生活费898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380.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064.58元。杭州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为795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18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431元南京平均生活费827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6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39元深圳平均生活费898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905.92元沈阳平均生活费827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4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4元;天津平均生活费719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13元16主要费用解析—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高院解释费用标准难以控制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17主要费用解析—丧葬费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机构原处理办法: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新赔偿标准: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济南800元6283.50元成都2000元6220元广州4000元9489.5元杭州2000元10426.5元合肥2000元4647.99元南京3000元7790.5元深圳4000元15204元沈阳3000元5000元天津1000元9324元武汉3400元5346元北京800元12656元18主要费用解析—被扶养人生活费1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高院解释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19主要费用解析—被扶养人生活费2……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高院解释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20主要费用解析—被扶养人生活费高院人伤标准对三者险的影响机构原处理办法: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新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济南720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为6069.4元;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为2133.2元。成都1500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759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47元。杭州3180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713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87元合肥2340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296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21.71元南京4052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70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04元深圳2400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372.04元天津2892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868元北京3480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123.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55.3元21主要费用解析—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
本文标题: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经营形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58338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