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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二○○七年六月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三章归档范围第四章分类与编号第五章内容与要求第六章附则附录附录A水利工程常用建筑材料必试项目及取样规定附录B混凝土外加剂必试项目附表施工资料用表3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2007年5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规范施工资料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施工资料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及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结合北京市水利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水利工程施工资料是指施工单位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统称,包括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第三条水利工程施工资料是建设项目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健全制度,确保施工资料整编工作的正常开展。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大、中、小型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等水利工程,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均应按本规定执行。第五条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水利部、北京市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北京市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资料所需表格均应采用本规定所附表格。未做统一规定的表格,施工单位可按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现行施工规程、质量评定标准、设备安装说明书等规定要求,参照本规定表格样式自行制定,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对于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表格,还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施工资料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移交项目法人。第七条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审核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4第八条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00)。归档文件资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1989)要求统一折叠。所需表格均应按本规定中所附表格建档。第九条施工资料按单位工程组卷,每一单位工程按照施工资料类别顺序排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第十条施工资料按照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需要的份数进行编制,施工单位应保存一份。第十一条施工资料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交接单格式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第十二条全部施工资料应在竣工验收后,按协议规定的时间,移交给项目法人,但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十条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有关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施工资料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施工资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13条第三章归档范围第十三条施工资料归档范围如下:1、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2、施工计划、技术、工艺、安全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报批及审核文件;3、建筑原材料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复验单及试验报告;4、设备材料、零部件的出厂证明(合格证)、材料代用核定审批手续、技术核定单、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5、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更改洽商单等;6、施工定位(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点、控制点等)测量、复核记录;7、施工放样记录及有关材料;58、地质勘探和土(岩)试验报告;9、基础处理、基础工程施工、桩基工程、地基验槽记录;10、设备及管线焊接试验记录、报告,施工检验、探伤记录;11、工程或设备与设施强度、密闭性试验记录、报告;1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13、记载工程或设备变化状态(测试、沉降、位移、变形等)的各种监测记录;14、各类设备、电气、仪表的施工安装记录,质量检查、检验、评定材料;15、网络、系统、管线等设备、设施的试运行、调试、测试、试验记录与报告;16、管线清洗、试压、通水、通气、消毒等记录、报告;17、管线标高、位置、坡度测量记录;18、绝缘、接地电阻等性能测试、校核记录;19、材料、设备明细表及检验、交接记录;20、电器装置操作、联动实验记录;21、工程质量检查自评材料;22、施工技术总结,施工预、决算;23、事故及缺陷处理报告等相关材料;24、各阶段检查、验收报告和结论及相关文件材料;25、设备及管线施工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及相关材料;26、竣工图(含工程基础地质素描图);27、反映工程建设原貌及建设过程中重要阶段或事件的声像材料;28、施工大事记;29、施工记录及施工日记;30、施工管理工作报告(与22施工技术总结的关系区别);31、其他。第四章分类与编号第十四条施工资料分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资料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资料,施工测量监测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验收资料,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竣工图和声像资料。施工资料的分类、整理可参考表1《施工资料分类表》。6表1施工资料分类表类别编号资料名称表格编号资料来源SL1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概况表SL1-1本规定提供施工大事记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日志SL1-2本规定提供施工技术总结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质量事故记录SL1-3本规定提供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SL1-4本规定提供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SL1-5本规定提供焊工资格备案表SL1-6本规定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申报表SL1-7或监理单位提供图纸审查记录SL1-8本规定提供技术交底记录SL1-9本规定提供质量安全交底记录SL1-10本规定提供工程洽商记录SL1-11本规定提供工程设计变更、洽商汇总表SL1-12本规定提供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资料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SL2-1本规定提供有见证试验汇总表SL2-2本规定提供见证记录SL2-3本规定提供SL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等供应单位提供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SL2-4工程设备检查记录SL2-5主要设备、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汇总表SL2-6本规定提供复试报告材料检测报告(通用)SL2-7水泥检测报告SL2-8本规定提供7类别编号资料名称表格编号资料来源SL2钢筋原材检测报告SL2-9本规定提供砂检测报告SL2-10本规定提供碎(卵)石检测报告SL2-11本规定提供轻集料检测报告SL2-12本规定提供掺和料检测报告SL2-13本规定提供砖(砌块)检测报告SL2-14本规定提供防水卷材检测报告SL2-15本规定提供防水涂料检测报告SL2-16本规定提供沥青检测报告SL2-17本规定提供橡胶止水带检测报告SL2-18本规定提供伸缩缝密封填料检测报告SL2-19本规定提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报告SL2-20本规定提供外加剂检测报告SL2-21本规定提供SL3施工测量监测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施工单位提供测量复核记录SL3-1本规定提供沉降观测记录检测单位初期支护净空测量记录SL3-2本规定提供SL4施工记录施工通用记录SL4-1本规定提供自检记录SL4-2本规定提供隐蔽工程检查记录SL4-3本规定提供混凝土开盘鉴定SL4-4本规定提供混凝土浇筑记录SL4-5本规定提供SL4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SL4-6本规定提供地基处理记录SL4-7本规定提供地基钎探记录SL4-8本规定提供地下连续墙挖槽施工记录SL4-9本规定提供地下连续墙护壁泥浆质量检查记录SL4-10本规定提供8类别编号资料名称表格编号资料来源SL4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浇筑记录SL4-11本规定提供桩基检测报告检测单位提供钻孔桩钻进记录(冲击钻)SL4-12本规定提供钻孔桩钻进记录(旋转钻)SL4-13本规定提供钻孔桩混凝土灌注前检查记录SL4-14本规定提供钻孔桩水下混凝土浇筑记录SL4-15本规定提供构件吊装施工记录SL4-16本规定提供防水工程施工记录SL4-17本规定提供箱涵顶进施工记录SL4-18本规定提供防腐层施工检查记录SL4-19本规定提供顶管施工记录SL4-20本规定提供浅埋暗挖法施工检查记录SL4-21本规定提供隧道支护施工记录SL4-22本规定提供注浆检查记录SL4-23本规定提供设备基础检查验收记录SL4-24本规定提供设备安装检查记录(通用)SL4-25本规定提供SL5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试验记录(通用)SL5-1本规定提供土壤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SL5-2本规定提供相对密度试验报告(细粒土)SL5-3本规定提供相对密度试验报告(粗粒土)SL5-4本规定提供压实度试验记录(环刀法)SL5-5本规定提供压实度试验记录(灌砂法)SL5-6本规定提供压实度试验汇总SL5-7本规定提供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SL5-8本规定提供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SL5-9本规定提供喷射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SL5-10本规定提供泥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SL5-11本规定提供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报告SL5-12本规定提供9类别编号资料名称表格编号资料来源SL5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SL5-13本规定提供混凝土抗渗检测报告SL5-14本规定提供混凝土(砂浆)抗冻检测报告(快)SL5-15本规定提供混凝土试块抗折强度检测报告SL5-16本规定提供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报告目录SL5-17本规定提供钢筋连接检测报告SL5-18本规定提供钢筋连接(原材)检测报告目录SL5-19本规定提供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SL5-20本规定提供防水工程试水记录SL5-21本规定提供SL6施工验收资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SL6-1本规定提供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SL6-2本规定提供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SL6-3本规定提供阶段工程验收鉴定书SL6-4本规定提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SL6-5本规定提供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书SL6-6本规定提供,监督机构出具SL7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SL8竣工图编制单位提供SL9声像资料编制单位提供第十五条施工资料编号1、施工资料编号填入格中右上角的编号栏。一般情况下,资料编号由单位工程代号(2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编号形式如下:××-×××①②①为单位工程代号,采用项目划分确认书(批复或复函)中的单位工程代号。10②为顺序号,同一类型同一张表格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填写。2、无统一表格或外部提供的施工资料,应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填写要求同上。第五章内容与要求第十六条施工管理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概况、施工组织以及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资料。包括工程概况、技术交底、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等。1、工程概况(式SL1-1)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填写《工程概况》(式SL1-1)。2、施工大事记(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大事记内容主要包括:开、完工日期;停、复工日期;中间验收及关键部位的验收日期;质量、安全事故;获得的荣誉;重要会议;分承包工程招投标、合同签署;上级及专业部门检查、指示等情况的简述。3、施工日志(SL1-2)以工程施工过程为记载对象,记载内容一般为:生产情况记录,包括施工生产的调度、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活动及存在的问题等;技术质量工作记录,技术质量活动、
本文标题: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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