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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解读项目申报原则和支持方向1项目支持方式和额度2项目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3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项目申报原则: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资金安排遵循“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原则。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支持方向:(一)改善融资环境(二)完善服务体系(结合职能职责,重点介绍此版块)(三)中小企业提升发展能力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一)改善融资环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大力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担保业务给予补助,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新增(即新发生)中小企业担保额1%的比例给予补助。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二)完善服务体系1、重点支持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场地建设、软硬件设备设施购置等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2、对在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厂房租赁补助;3、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开展的管理指导、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支持等服务。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三)中小企业提升发展能力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在上年度已经取得的期限一年以上的融资借款(含银行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给予贴息补助,贴息额度按照融资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支持方式以定向财力转移支付为主,专项安排为辅。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采取额度下达,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财政局确定项目、安排资金、监管使用。专项安排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对符合条件的省级服务机构、担保机构等单位的项目采取专项补助方式。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完善服务体系采取无偿资助及业务奖励方式。1.无偿资助。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实施的提升服务能力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厂房租赁补助按上年度已付租金总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业务奖励。对上年度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项目,综合考虑服务中小企业数量、客户满意度等相关因素,按照不超过实际运营成本4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获得的奖励资金不能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申报程序(完善服务体系)1、项目入库申报(申报单位重点关注部分)2、项目安排(略)3、项目备案(略)4、资金拨付(略)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申报程序(完善服务体系)项目入库申报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财政局在本地区范围内(含扩权试点县市,下同)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要求(具体要求在省经信委项目申报管理平台上下载)公开组织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下发申报通知。符合入库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注册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项目申报管理平台“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传申报入库资料。省级服务机构(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且地税解缴关系在省上的机构)完成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后直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提交纸质项目申报资料。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申报条件(完善服务体系)1、申请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服务行为均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2、具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或服务的场地、人才、设施,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3、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认定的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4、申报厂房租金补助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4〕54号)要求,从事研制、开发、生产、销售高技术产品或应用大学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企业。5、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主体,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占总服务量的60%以上,企业满意度不低于80%。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资料要求(完善服务体系)一、市(州)企业资料要求(详见市(州)申报通知)二、省级服务机构资料要求(共12项)1、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2、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3、申请报告(共5部分内容)。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6、获得专业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获得各级政府支持、表彰等文件复印件。7、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包括毕业院校、学历、职称、从事的主要工作等。8、上年度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9、上年度服务中小微企业名单,包含单位名称、服务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10、开展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通知、总结、相片、新闻报道等)。11、税务机关(包括国税和地税)出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额度证明(或免税证明)。12、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对上述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和个人签章。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点申请报告1、单位基本情况。包含历史沿革、所属行业、主要出资人情况、服务条件、合作资源、以及在行业中所处的水平等。2、服务开展情况。上年度开展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类别、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企业数量和人次、重点服务活动介绍、取得的业绩等。3、运营成本支出及收入情况。业务收入来源、运营成本支出构成、上年度实际运营成本支出和服务收入情况等。4、上年度实际运营成本支出及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包括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满意度、运营成本支出及构成、服务收入情况等)。5、服务绩效情况。服务对象企业利税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社会贡献率等,以及企业对服务的满意度情况。关于专项资金申报的几个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申报项目主体和项目名称与项目入库不一致;2、专项审计报告未体现出上年度服务收入和运营成本支出;3、申报资料不完整。真实性申明4、重复多头申报。中小专项、工业资金项目5、前后逻辑不一致。项目运营成本支出构成6、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容矛盾。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关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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