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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买受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以产权证面积为准)。(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一)出卖人于年月日与开发建设单位就该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出卖人确认其已经以第种方式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购房款:1、全款方式(包括虽贷款但贷款已还清之情形);2、贷款方式:贷款机构(商业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出卖人尚欠贷款约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二)该房屋已竣工且开发建设单位已将其实际交付于出卖人。(三)该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预计取得时间为年,具体时间视开发建设单位实际办理而定。待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与买受人方可就该房屋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四)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房】【福利分房】【其他】________。(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____。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三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按套计价,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二)当事人双方采取自行交割方式付款,并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和《房屋移交书》。(三)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1定金:2房款:。如有违约付款的按照第八条第(二)项之约定执行。3该房屋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买受人依本合同支付的定金和房款转化为购房首付款;(四)当事人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如下第______项:1、买受人以全款方式支付,不向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2、买受人向【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买受人应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或自筹剩余房价款。若当事人一方不积极办理或配合办理贷款申请,则以按揭服务机构通知时间为准,参照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权属转移登记当事人双方同意,符合下列第项条件时,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1、该房屋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日内;2、买受人取得批贷许可之日起日内;3、在出卖人()买受人()解除该房屋抵押后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经双方同意于()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任一方违反以上约定,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_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15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因行政机关原因致使权属转移登记不能顺利进行的,双方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日期相应顺延。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原因未能如期将于该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参照逾期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之约定。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因国家政策调整丧失购买资格的,买受人有权将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其指定的具备购买资格的第三人,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第五条税、费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由买受人承担办理本次交易过户时产生的买卖双方的所有税费。因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六条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7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央行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因购买该房屋可获得的预期利益损失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补足。预期利益损失是指因出卖人违约行为导致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可获得的赔偿与违约情形发生时该房屋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提前偿还贷款(一)出卖人于下列第项约定时间,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出卖人不因买受人对该房屋的使用而收取任何费用。如违约交付房屋的按照第八条第(一)项之约定执行。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2、买受人交付定金及房款合计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起5日内。出卖人与买受人应当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同时前往物业办理更名手续,并移交该房屋钥匙。(二)经买卖双方约定项,任何一方如违反此约定,违约责任按照第八条第(三)项之约定执行。1、出卖人应当在下发产权时60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配合还清贷款机构之全部贷款。2、买受人应当在下发产权时60个工作日内,由出卖人配合还清贷款机构之全部贷款。(三)出卖人于将房屋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买卖(预售)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契税票原件、公共维修基金票据原件交由买受人保管。第八条违约责任(一)逾期交房责任出卖人未按照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房款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如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并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同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付的房款全额退还,并支付买受人总房款的20%违约金。如超出3日未全额退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已付房款0.5%的违约金赔偿。(二)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支付出卖人应付而未付房款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卖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如出卖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并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后,出卖人有权选择强制收回该房屋,同时扣除买受人已付的全部房款和定金。(三)双方还贷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未按照约定事项履行本合同,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0.5%的违约金。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7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第十条特别约定(一)如非因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的内容处理:1、本合同终止,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交付的定金、预付房款,买受人届时应交还出卖人房屋;2、本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从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处所获违约金及赔偿款□归买受人所有□仍归出卖人所有(二)如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本合同继续履行,由过错方向另一方支付总房款的20%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受人一份,出卖人一份,备案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补充约定: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符的,以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为准。1.如有出卖人或买受人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反悔不买或不卖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总房款30%的违约金。2.买受人不得将出卖人的房屋相关资料包括(不限于)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票据原件、契税票据原件、公共维修基金票据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等相关手续交予第三人保管或作民间抵押,丢失或损坏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买受人全部承担。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指纹确认之日起生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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