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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成本核算规程【颁布单位】化工部【颁布日期】19870304【实施日期】19870304【章名】全文为了统一电石成本核算办法,提高成本核算质量,加强成本管理,便于生产电石的企业之间对比分析成本,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根据《国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结合电石生产的工艺特点和化工部对电石成本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核算规程。一、总则(一)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小型生产电石的企业。包括密闭型炉和开放型炉电石成本核算。(二)按月计算成本。即每月一日至最后一日为一成本计算期。(三)按实际耗费计算实际成本。(四)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属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收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五)发生的成本费用,凡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也应按受益原则视具体情况采用合理比率分摊。(六)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划清基本建设,专项工程,专用基金,营业外支出与产品成本的界限。(七)实行两级成本核算,车间一级核算车间成本,厂部一级核算工厂成本。不具备实行两级核算的小型企业,可实行厂部一级核算。(八)结合我国多数生产电石的企业自产石灰和加工焦炭作为原料的实际情况,成本计算采用逐步(综合)结转分步法。分原料和电石两步。根据“划小内部核算单位,加强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有多台电石炉的企业应分炉计算成本。(九)根据每批电石产品发气量不同的特点,为了同口径对比成本和消耗,要分别计算实物量成本和标准量成本。实物量成本反映实物消耗量,标准量成本反映折标消耗量。(十)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和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计量检验、定额管理、领退料手续、报废签定和定期盘点等管理制度,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成本项目(一)原料及主要材料(二)燃料及动力(三)工资及福利费(四)车间经费(五)联、副产品扣除(六)企业管理费(一)至(五)项之和为车间成本。(一)至(六)项之和为工厂成本。三、原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及动力的计算(一)原料及主要材料指从石灰石投入石灰窑到产出电石的整个生产过程中,直接构成产品和中间产品实体以及有助于产品实体形成所耗用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1.石灰石(CaCO3):生产中间产品石灰(CaO)的原料。(1)石灰石以投入石灰窑的计量为依据计算消耗量。(2)在燃烧加工生石灰过程中产生和石灰末,按计划价格(销售价扣税金)在生石灰加工步(原料步)“副产品扣除”成本项下扣除;如果数量很小,当月基本可以实现销售,可按当月销售收入扣除销售税金后的净额在该成本项上扣除。(3)石灰石破碎过程中的废渣,按实际销售收入扣除税金在石灰石的价值中扣除。2.生石灰:原料工序的产品,是电石的原材料之一。按投入电石炉内的计量为依据计算消耗量。3.焦炭:焦炭加工步(原料步)的原料。焦炭在投入电炉前必须进行破碎、筛选和干燥,使之符合工艺要求。(1)焦炭以投入焦炭加工工序的计量为依据。(2)焦炭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焦炭末,按计划价格(销售价扣税金)在焦炭加工步(原料步)“副产品扣除”项下扣除。经过加工后的焦炭和生石灰是构成电石产品实体的原材料,要求做为并列的一步(原料步)分别计算成本,综合结转至电石步的原料及主要材料成本项目中。4.炭素材料:加工后的焦炭和石油焦等统称炭素材料。各种炭素材料按直接投入电石炉内的计量为依据计算消耗。5.生石灰和炭素材料消耗计算方法(1)生石灰:根据《电石技术核算规程》的规定,既要计算折标(绍CaO92%)消耗,又要计算实物消耗。折标计算公式:投入电石炉的实物生石灰量×生石灰CaO含量÷92%=投入电石炉的标准生石灰量(2)炭素材料:按《电石技术核算规程》的规定,计算折标(含C84%)消耗,同时计算实物消耗。折标计算公式:投入电石炉的炭素材料实物量×炭素材料含C量÷84%=投入电石炉的标准炭素材料量电石生产全过程的实物量消耗的计算:焦炭加工过程的实物消耗量+石灰窑的实物消耗量+电石炉的实物消耗量=电石生产全过程的实物消耗量焦炭加工的实物消耗量=焦炭加工投入量+期初结存-期末结存石灰窑的实物消耗量=石灰窑的焦炭投入量+期初结存-期末结存电石炉的实物消耗量=电石炉投入的未经加工的炭素材料(不包括已加工的焦炭)+期初结存-期末结存6.电极糊:一种起导电作用,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按实际投料量计算消耗。7.电极筒:指用于固定电极糊的筒皮,按实际使用量计算消耗。(二)燃材及动力的计算1.燃料:指用于石灰煅烧过程和焦炭干燥过程的煤和焦炭,按实际使用量计算消耗。2.动力电:指生石灰生产,焦炭加工,电石生产和成品破碎等整个生产过程中各种动力设备所耗用的交流电。以各工序的电度表计量为依据,分别计入有关半成品和产品成本项目中。3.电炉电:指电石生产过程中通入电石炉内,将电能转变为热能,生成电石所耗用的交流电。以每台电炉的计量表为依据。4.水:指电石生产全过程各工序所用的水。以各工序的水表计量,分别计入各有关半成品和产品的有关项目中。(三)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价格的计算1.外购原材料、燃料价格的计算:外购石灰石(或生石灰)焦炭、煤、电极糊和电极筒铁皮,可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采用实际价格或计划价格计算成本。采用计划价格应按原材料品种或大类按月调整价格差异。其它外购材料可实行计划价格,按原材料大类,按月调整价格差异的办法。材料价格,应包括购入价、运费、装卸转驳费、材料包装费及会理途耗、库耗。2.动力等价格计算:水、电、汽、气均按当月实际成本计算。(四)原材料、燃料及动力的计量单位和小数点规定1.单位成本一律以“元”为单位计算到小数后两位。2.单耗和单价的计量单位和小数点规定如下。━━━━━━┳━━━━━┳━━━━━━┳━━━━━━┳━━━━━━单耗名称┃计量单位┃计量小数┃计价单位┃计价小数━━━━━━╋━━━━━╋━━━━━━╋━━━━━━╋━━━━━━石灰石┃t┃三位┃元┃二位生石灰┃t┃三位┃元┃二位焦炭┃t┃三位┃元┃二位电极糊┃kg┃二位┃元┃二位电极筒皮┃kg┃二位┃元┃二位电炉电┃kw.h┃二位┃元┃四位动力电┃kw.h┃二位┃元┃四位自来水┃t┃二位┃元┃二位河水┃t┃二位┃元┃二位氮气┃立方米┃二位┃元┃二位━━━━━━┻━━━━━┻━━━━━━┻━━━━━━┻━━━━━━四、工资及福利费(一)指直接从事电石生产操作的生产工人工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和副食补贴;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扣除副食品价格补贴和各种奖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按规定计入成本的原材料和燃料节约奖。以上各项按各步的实际发生数计入各步成本。五、车间经费指为了管理和组织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在车间范围内发生的费用,其明细内容如下:(一)车间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一般指车间管理人员、化验分析人员、保全工以及其它辅助工人的工资及福利费(内容同第四项)。(二)折旧费:指车间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分类折旧率计提的折旧基金。(三)大修理基金提存:指车间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按照核定的提存率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四)中、小修理费:为维护正常生产而发生的不属于大修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仪表等的修理费用,包括更换设备中的填料、备品、配件等。凡保全组(或维修工段)除工资及福利费外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辅助车间转来的劳务费都在本项目中列支。(五)机物料消耗:为维护正常生产而耗用的消耗性材料,包括导电卡子和其它零星小批材料。(六)低值易耗品摊销:指车间范围内生产管理用低值易耗品,及化工行业规定的特种易耗品按规定办法摊销的费用。(七)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等。(八)保险费:指车间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在产品等财产物资的保险费用。(九)排污费:指按规定支付的污染排放费(但从开征后第三年起企业继续超标排污,按规定对加收的排污费不得列入成本)。(十)办公费:指车间范围内的印刷、文具、邮电、办公用品以及差旅费支出。(十一)水电费:指车间范围内的非生产用水和照明电费用。(十二)室温调节费:指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调节室温所支付的费用。(十三)租赁费:掼本车间向外单位租入各种设备、工具所支付的租金。(十四)在产品盘亏和毁损:指经报批后应由产品成本负担的在产品盘亏和毁损费用(盘盈在项目内减除)。(十五)分析化验费:指对车间内产品进行化验分析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化验分析材料。(十六)其它: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费用。车间经费按受益原则分配。凡能直接计入各步的费用,一律直接计入。共同性费用可分别按下列办法进行比例分配。1.按各步(工序、炉)的劳务量比例分配(适用于保全组、分析室发生的各种费用分配)。2.按各步(工序、炉)的生产工人人数比例分配(适用于车间、办公室的各种费用分配)。3.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采用更切合实际的方法分配。六、企业管理费指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全厂性的管理费用、业务费用和其它费用。其明细项目按财政部统一规定执行,其分配办法如下。1.化工企业的企业管理费用分配办法,原则上按各种产品车间成本中的动力、工资和福利费以及车间经费三项之和,作为分配权数进行分配。2.企业管理费应以每月的商品产品产量负担为原则,月末不留余额。在产品、半成品和自用产品不负担企业管理费。3.分配办法确定后,一般不应随意变动。七、在产品成本计算每月最后一班,已投料尚未形成产品,或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所耗费的成本,为在产品成本。对电石生产全过程中的在产品作如下规定。(一)石灰窑、焦炭干燥窑和电石炉内正在生产过程中尚未形成中间产品和成品的物料。(二)已完工尚未使用的生石灰,已经过破碎、筛选、干燥尚未使用的焦炭,已经出炉正在冷却、破碎过程中和已完成整个生产过程等待办理入库手续的电石。(三)成本计算1.石灰窑、焦炭干燥窑和电石炉内的物料按设计投入原料的容量计算。在生产正常的情况下,可作为一个常数。当开炉、停炉对成本有影响时,应相应地减、增当月发生的有关原材料成本。2.正在冷却、破碎等待入库的电石,按当月产品的平均发气量折算成标准电石数,视同产品分摊车间成本。3.已领(或已生产出)未用的生石灰和焦碳(包括已经破碎、干燥)按实际结存量和当期成本分别在生石灰和焦炭项下扣除;已经制成尚未使用的电极筒按当期成本在该项中扣除;已领未用的材料原则上应办理退库手续。八、副产品成本计算(一)副产品是指生石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和密闭电石炉释放的一氧化碳。按测算的成本确定价格,分别在生石灰和电石“扣除副产品”项目中扣除。(二)由于原料质量、断电以及操作等原因造成的不合等级品要求、但是可以出售和自用的产品可按以下公式作价,从“扣除副产品”项下扣除。非等级品计划(或上年)单位成本=车间计划(或上年)总成本━━━━━━━━━━━━×50%非等级品产量+正品产量九、中间产品成本计算指生石灰和加工焦炭原料步的成本计算。(一)生石灰成本计算1.生石灰产量计算:指结算期最后一班止,经质量检验合格,已自用(或结转下车间)和结存的生石灰。生石灰产量=自用量(或结转下车间量)+月末结存量2.生石灰车间成本的计算当期产品总成本=当期发生的总成本+期初在产品成本-期末在产品总成本当期产品总成本当期产品车间单位成本=━━━━━━━生石灰产量自用(或结转下车间)生石灰总成本=自用生石灰数量(或结转下车间量)×当期产品车间单位成本结存生石灰成本=结存生石灰数量×当期产品车间单位成本(二)焦炭加工(破碎、干燥)成本计算1.加工焦炭产量的计算:指结算最后一班止,经质量检验合格,已自用(或结转下车间)和结存的已完加工的焦炭。加工焦炭产量=自用量(或结转下车间量)+月末结存的已完加工量2.加工焦炭车间成本计算当期产品总成本=当期发生的总成本+期初在产品总成本-期未在产品总成本当期产品总成本当期产品车间单位成本=━━━━━━━加工焦炭产量自用(或结转下车间)加工焦炭总成本=自用(或结转下车间)加工焦炭数量×当期产品车间单位成本结存加工焦炭总成本=结存加工焦炭数量×当期车间单位成本十、产品成本计算产品即电石,包括自用量和商品量。1.电石产量的计算:指
本文标题:电石成本核算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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