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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货函致*****有限公司:根据贵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合同及订货单,贵司应与2013年12月26日前将订货单内所包含的所有货物交于我司指定地点(“南通五洲国际汽车城商住区”项目工地),我司在交货期间至今多次与贵司交涉交货事宜,由于贵司一直推迟交货,导致我方工地进度受阻。鉴于此情况,我司决定发次催货函,望贵司在2013年12月31日16:00点之前将所有货物送到指定项目地点,若规定时间内货物仍未送到指定地点,因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贵司自行承担。北京*******有限公司2013年12月30日
本文标题:催货函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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