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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第一部分合同条件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1.合同:是指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7.8.9.设计单位:甲方委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15.16.工期:协调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17.18.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20.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23.工程量清单:发包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时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时明细清单。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1.2.3.4.5.监6.7.8.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中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施工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二、双方一般责任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职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新生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何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执行。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权利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3.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5.6.7.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第九条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2.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的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5.遵守政府的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6.7.乙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调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的进度计划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4.5.6.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1.2.3.4.5.四、质量与检验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的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运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第十八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了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查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1.2.3.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5.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
本文标题: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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