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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新旧申报资料2.3.S-原料药汇总表对比
2.3.S.1基本信息新版旧版备注2.3.S.1.1药品名称2.3.S.1.1药品名称一致2.3.S.1.2结构2.3.S.1.2结构一致--2.3.S.1.3理化性质新版缺少此项2.3.S.2生产信息2.3.S.2.1生产商新旧版资料一致2.3.S.2.2生产工艺和过程新版旧版备注反应式:提供反应方程式,明确反应试剂、溶剂、催化剂与反应条件。工艺流程图:参见3.2.S.2.2工艺描述工艺描述增加列明投料量(重量、摩尔比)、反应条件(温度、时间等)、各中间体的重量与收率,明确中间反应的控制方法及依据,说明精制条件的依据(文献依据、实验依据),对于涉及异构体的反应应说明如何控制异构体。生产设备:列表提供本品的实际生产线的主要生产设备的相关信息,如型号、材质、操作原理、正常的批量范围、生产厂、用于的反应步骤等,并说明与现有最大批量的匹配性。如不匹配,应提供充分的依据。生产设备:参见3.2.S.2.2大生产的拟定批量范围大生产的拟定批量范围新版要求说明大生产的批量及其制定依据。如拟定的批量超出了目前生产的最大批量所用生产设备的正常批量范围,应提供放大研究的依据。2.3.S.2.3物料控制简述主要生产用物料(如起始物料、催化剂等)的来源、质量控制项目与限度等。对于外购的、离终产品仅三步化学反应以内的起始物料,为避免对原料药的质量引入不可控因素,应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制备工艺、内控质量标准、质检报告,并根据其对后续工艺的影响制订原料药厂的内控标准,说明内控标准(尤其是杂质限度与含量)的制定依据。简述关键的起始物料的供应商审计要求。2.3.S.2.4关键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新旧版资料大致一致。2.3.S.2.5工艺验证和评价无菌原料药:要求简述工艺验证报告的主要内容:验证的时间、地点、批次、批量、验证的主要内容(关键工艺参数的验证情况),具体的生产线及主要设备,验证的结论。其他原料药:要求简述工艺验证方案的主要内容:拟验证的时间、地点、批次、批量、拟验证的主要内容(关键工艺参数的验证情况),具体的生产线及主要设备,验证的可接受标准。以附件形式提供验证承诺书及空白的批生产记录样稿(应与今后正常生产本品的SOP保持一致)。。2.3.S.2.6生产工艺的开发简述在开发阶段对哪些工艺步骤以何质量指标进行了工艺条件的优选与放大研究,并提供相关的综述资料与实验数据的汇总表。简述工艺开发过程中生产工艺的主要变化(包括批量、设备、关键工艺参数以及工艺路线等的变化),可列表描述(示例见下表)。并要求列表说明工艺开发过程中生产工艺的主要变化汇总,如:小试中试生产批量工艺路线是否变化关键工艺参数主要设备……2.3.S.3特性鉴定2.3.S.3.1结构和理化性质新版旧版备注结构确证结构确证对结构确证结果进行评价,充分证明样品的结构(包括构型)是正确无误的。主要理化性质理化性质--2.3.S.3.2杂质新版标题改为杂质谱分析结合起始原料可能引入的杂质、原料药的制备工艺(中间体、副产物)、降解产物等,对可能存在的杂质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旧版杂质情况分析杂质名称杂质结构杂质来源新版杂质谱分析结果杂质名称杂质结构杂质类别杂质来源性质杂质去向及控制结合起始原料和本品的制备工艺,详细提供对原料药可能存在的基因毒性杂质所进行的分析和研究结果,并制定合理的控制策略。明确各杂质对照品的来源、批号、纯度等信息。2.3.S.4原料药的质量控制2.3.S.4.1质量标准新版要求与其他药典标准进行对比,如下:新版旧版检查项目方法放行标准限度货架期标准限度BPUSP等外观溶液的颜色与澄清度溶液的pH鉴别有关物质残留溶剂水分重金属硫酸盐炽灼残渣粒度分布晶型含量检查项目方法(列明方法的编号)放行标准限度货架期标准限度外观溶液的颜色与澄清度溶液的pH鉴别有关物质残留溶剂水分重金属硫酸盐炽灼残渣粒度分布晶型其他含量2.3.S.4.2分析方法新版资料要求对其他药典收载的主要项目(如,有关物质、异构体、含量)的方法列表进行比较,示例如下:有关物质比较:申报标准BPUSPEP等方法液相条件定量方式杂质对照品法杂质对照品法杂质对照品法杂质对照品法限度2.3.S.4.3分析方法的验证杂质分析方法的验证应采用拟控制的杂质的对照品进行验证,以充分证明该分析方法确实能有效地检出相应的杂质。方法学验证总结表格增加一列可接受标准。2.3.S.4.4批检验报告一致2.3.S.4.5质量标准制定依据简述质量标准制定依据:包括各检测项目的是否纳入质量标准的依据、限度的制定依据。提供本品与已上市原研发厂生产的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对比资料,可列表比较。示例如下:样品项目上市产品(批号)自制品批号批号批号性状外观溶解度熔点……检查酸碱度有关物质重金属炽灼残渣……含量与上市产品杂质比较研究的结果示例如下:样品杂质(含量)上市产品(批号)自制品批号批号批号已知杂质杂质A杂质B杂质C……其他单个杂质总杂质明确是否有超出鉴定限度的新杂质,并按照国内外相关指导原则的要求对这些杂质进行进行必要的定性研究,以证明其与原研厂产品中所含杂质的结构是一致的,且杂质含量不高于原研厂产品。:2.3.S.5对照品新版要求如使用自制对照品,应提供详细的制备方法、结构研究、含量和纯度标定过程。2.3.S.6包装材料和容器一致2.3.S.7稳定性2.3.S.7.1稳定性总结一致2.3.S.7.2上市后稳定性承诺和稳定性方案一致2.3.S.7.3稳定性数据汇总应明确长期留样稳定性考察中是否有超过鉴定限度的杂质,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定性研究,以证明其与原研厂产品中所含杂质的结构是一致的,且杂质含量不高于原研厂近效期的产品。说明:正文标题采用宋体四号,正文为宋体小四号,1.5倍行间距,表格采用竖版,宋体五号,单倍行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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