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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电子政务标准化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包括“电子”与“政务”两部分的标准。“电子”是基础,涉及信息技术方面的标准;“政务”是核心,主要包括政务信息资源、业务信息、业务流程等政务方面的标准。此外,电子政务标准还包括确保电子政务建设的管理标准等。2002年1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总体组主持研究制定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在应用系统建设中的作用,由总体标准、应用标准、应用支撑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管理标准等组成,是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是确保系统互联互通互操作的技术支撑,是电子政务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绩效评估的管理规范。第一节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电子政务标准体系6个部分的内容分别是:1、总体标准:包括电子政务总体性、框架性、基础性的标准和规范;2、应用标准:包括各种电子政务应用方面标准,主要有数据元素、代码、电子公文格式和流程控制等方面的标准;3、应用支撑标准:包括为各种电子政务应用提供支撑和服务的标准,主要有信息交换平台、电子公文交换、电子记录管理、日志管理和数据库等方面的标准;4、信息安全标准:包括为电子政务提供安全服务所需的各类标准,主要有安全级别管理、身份鉴别、访问控制管理、加密算法、数字签名和公钥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标准;5、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包括为电子政务提供基础通信平台的标准,主要有基础通信平台工程建设、网络互联互通等方面的标准;6、管理标准:包括为确保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质量所需的有关标准,主要有电子政务工程验收和信息化工程监理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标准。第二节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同时,为了便于工程人员全面掌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及其相关标准,总体组编写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二版)》,共分总体、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支撑技术、信息安全6个方面第一部分:总则。它概括述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结构以及标准化的机制。第二部分:工程管理。它概括描述电子政务工程管理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三部分:网络建设。它概括描述网络建设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第四部分:信息共享。它概括描述信息共享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五部分:支撑技术。它概括描述支撑技术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第六部分:信息安全。它概括描述保障信息安全须遵循或参考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三节中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阶段成果1.正式发布了一批国家电子政务标准GB/T19486-2004《电子政务主题词表编制规则》;GB/T19487-2004《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19488.1-2004《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GB/T19667.1-2005《基于XML的电子公文格式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19667.2-2005《基于XML的电子公文格式规范第2部分:公文体》;GB/Z19669-2005《XML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指南》;GB/T19581-2004《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GB/T19487-2004《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电子政务基础术语》;《基于可扩展置标语言(XML)的电子公文格式第3部分:显现》《基于可扩展置标语言(XML)的电子公文格式第4部分:办理》《基于可扩展置标语言(XML)的电子公文格式第5部分:交换》《基于可扩展置标语言(XML)的电子公文格式第6部分:归档》《基于可扩展置标语言(XML)的电子公文格式第7部分:安全》2.形成了多项国家电子政务标准草案《电子政务数据元素第2部分:公共数据元素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5部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2部分:分布式应用间信息交换技术要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3部分:异构数据库接口规范》《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4部分:技术管理要求》《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使用管理规范》3.出台了一批的电子政务相关标准4.正在起草一批电子政务标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包括如下几个标准:(1)《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网络基础设施》。(2)《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支撑技术》。(3)《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安全管理》。(4)《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工程管理》。(5)《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总则》(6)《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信息共享》《电子政务标准》共由6项组成。(1)电子政务总体标准。共45条,可以分为如下3类:·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由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等6条。·电子政务术语标准,由电子政务交换术语、汉语信息处理(词汇)、信息技术(词汇)、电子政务术语等31个条。·中文信息处理标准,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信息处理现代汉语分词规范等8条。(2)电子政务业务标准。共132条,可以分为如下4类:·数据元,共11条。·代码标准,共97条。·文件与单证格式,共18条。·业务流程,共6条。(3)电子政务应用支撑标准。共11条,可以分为如下4类:·信息交换,共1条。·置标语言,共4条。·数据库,共1条。·服务标准,共5条。(4)网络基础设施。共24条,可以分为如下2类:·建设规格,共3条。·网络管理规范,共21条。(5)信息安全标准。共125条,可以分为如下14类:·信息安全体系结构,共7条。·信息安全框架,共8条。·信息安全模型,共9条。·加密技术,共4条。·签名技术,共3条。·完整性机制,共2条。·鉴别机制,共5条。·抗抵赖机制,共3条。·PKI技术规范、PMI技术规范、KMI技术规范,共11条。·物理环境和保障,共23条。·信息安全产品,共5条。·系统和网络标准,共15条。·应用和工程标准,共11条。·管理标准,共19条。(6)电子政务管理标准。共25条类:·软件工程,共16条。·电子政务验收与监理,共2条。·电子政务系统测试和评估,共5条。·电子政务信息管理评价体系,共2条。
本文标题:第5章电子政务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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