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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语委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夏语〔2009〕5号)区语委各委员单位、区直各委办局(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各相关单位及学校(幼儿园):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3日——19日是第12届推普周,推普周已成为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并获益良多的文化活动,在全社会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营造文明、规范、和谐的社会用语用字环境,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根据《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武语〔2009〕8号)要求,现将我区开展第12届推普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书同文、语同音”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当前语言文字领域的重要工作,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一定要重点突破。为此,今年的推普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二、宣传主题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三、活动安排本届推普周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以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坚持“群众性、公益性、时效性”原则,立足基层,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各种有利于普通话推广普及的活动。推普周期间,我区将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活动:(一)环境宣传区语委全体委员单位,区直各委办局(单位)及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设置推普公益广告牌、悬挂宣传条幅、布置宣传展板(橱窗、板报)、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营造全区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氛围。(二)活动宣传1.“中华诵”、“中华赞”、“中华情”系列比赛活动根据《市语委、市文明办关于印发“江大杯”武汉市首届推普创新大赛――“中华诵”、2“中华赞”、“中华情”系列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武语〔2009〕9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系列比赛活动,激发市民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1)“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江夏区选拔赛。面向全区征集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视频作品(个人诵读音像资料),并选送优秀视频资料参加市级选拔赛。参赛对象:全区公务员、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不含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均可参赛。参赛选手应无戏剧、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比赛分组:比赛按“公务员组”、“教师组”、“综合组(除公务员和教师外的其他人员)”等三个组别分组进行评比和选拔。参赛办法:①每位选手须事先录制本人诵读的视频资料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②视频资料要求为wmv格式,时间不超过4分钟,单人诵读,诵读篇目为中华古今经典诗文和本省、本市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可参考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③请于2009年9月8日前将参赛视频资料及《报名表》(见附件1)用“USB接口移动硬盘”保存(也可将视频资料和《报名表》刻录成光盘并通过邮局寄送),送至江夏区语委办(地址:江夏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邮政编码:430200)。(2)“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江夏区选拔赛。面向全区征集讴歌新中国60年建设成就和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四个传统节日为主题的诗词歌赋原创作品,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各级选拔赛。参赛对象:本区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作品要求:①作品体裁为古体诗(含词、曲、赋等)、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②篇幅: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③内容要求: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或清明、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进行创作,抒发爱国情感,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各地文化特色及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引导和激励国民弘扬传统文化,过好传统节日;④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办法:直接将作品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请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作品发送至区语委办邮箱(jxyw2004@sohu.com)。电子邮件“标题”栏请注明:××(单位)“中华赞”投稿;请在邮件内文章(首页作品标题前)写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参赛作品以“word”文档保存并作为“附件”发送。(3)“中华情·国旗下讲话”主题演讲比赛。面向全区中小学校征集以讴歌新中国60年建设成就、抒发爱国主义情感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演讲视频作品,并选送优秀视频资料3参加全市选拔赛。参赛对象:全区具备升旗仪式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学和小学。比赛办法:参赛学校于2009年9月份(国庆节前)举行一次升旗仪式,在“国旗下讲话”程序中由学校相关人员发表以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的演讲,并对演讲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凭演讲视频资料(DVD光盘或USB接口移动硬盘)参加比赛(具体要求及评比标准见附件2)。参赛办法:请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及《登记表》(见附件3)用DVD光盘或USB接口移动硬盘保存,送至区语委办(地址:江夏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邮政编码:430200)。“中华诵”、“中华赞”为全国性竞赛活动,请注意登陆活动网站——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及时了解大赛相关信息。2.“普通话上街、下乡、进社区”活动推普周期间,有关单位(岗位)和社区周边学校应充分利用优势,在城镇街头、居民社区设立推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推普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对广大市民进行“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开展针对不同人群,行业特点的宣传、培训、实践活动,增强市民文明用语规范用字意识,提高市民语言文字应用水平。3.文明用语示范岗“岗位推普”活动活动期间,岗位全体工作人员应统一佩戴推普志愿者胸牌服务,主动向服务对象散发推普宣传资料、纪念品等,鼓励、带动服务对象一起说普通话,自觉使用以“三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去有送声)为基本要求的文明服务用语,为服务对象提供和谐、高效的交流环境和优质服务。(三)创建评比1.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评比活动。推普周期间,区语委、区文明办联合区工商局、城管局开展创建市级“文明用语示范岗”、“文明用字示范街”的整改复查工作。市、区两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复查和推荐工作。2.“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区级评选,区语委办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3.“江大杯”首届推普创新大赛——“中华诵·中华赞·中华情”系列比赛活动视报名参赛情况,区语委办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三、活动要求:41.全面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把语言文字工作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国家软实力建设,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拓工作领域,不断深化工作内涵,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注重与日常推普宣传、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通过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活动形式的创新,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宣传的内涵和实效。2.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大赛组织工作,努力把“中华诵”、“中华赞”、“中华情”等活动打造成弘扬传统文化、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品牌,彰显中华语言文字的魅力,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根据全区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要力求体现行业特色,注重实效,扩大社会影响。并及时对推普周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上报推普周宣传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工作的均衡、可持续发展。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第12届推普周主要活动预报表》及第12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总结(含图片、音像资料,典型材料等)报区语委办。联系电话:81826783电子邮箱:jxyw2004@sohu.com附件:1.“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区级选拔赛报名表2.“中华情·国旗下讲话”主题演讲比赛评比标准3.“中华情·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参赛作品登记表4.《江夏区第12届全国推普周主要活动预报表》5.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口号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5附件1:“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市级选拔赛报名表选送单位:组别:1.公务员组2.教师组3.综合组诵读作品标题及作者诵读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视频录制时间2009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诵读作品全文(请用小五号宋体输入)请于9月8日前将此表以电子邮件发送至区语委办:jxyw2004@sohu.com6附件2:“中华情·国旗下讲话”主题演讲比赛评比标准“中华情·国旗下讲话”主题演讲比赛的参赛作品为视频作品(DVD光盘或USB接口移动硬盘,WMV格式),采取百分制评分。评比标准如下:一、演讲内容(30分)1.演讲应以讴歌新中国60年伟大成就、激发师生爱国热情为主题,观点正确、理据充分、情感真挚、时代感强,避免空洞说教。演讲标题自拟(15分)。2.参赛学校或演讲者应自主撰写演讲文稿,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演讲文稿要切合主题及演讲者身份,立意、角度及材料务求新颖独到,条理清晰、语言生动、注重文采(15分)。二、演讲形式(10分)3.演讲必须在2009年9月份(国庆节前)本校升旗仪式上由演讲者现场发表,不得采取播放录音或由他人配音的形式替代(5分)。4.演讲者人数限1人,必须是本校的领导、教职工或学生(2分)。学校主要领导(书记或校长)亲自演讲另加2分。5.脱稿演讲(3分)。完全脱稿得满分,不能脱稿酌情扣分。6.恰当运用背景音乐、舞美及表演等辅助形式,起到丰富演讲形象、增强演讲效果的功效(加1-3分)。7.演讲限4-5分钟,不足时或超时酌情扣分。三、演讲技巧(50分)8.语音规范(10分):使用普通话演讲,语音标准。9.表达自然(10分):口齿清晰,语速恰当,发声自然。10.熟练程度(10分):表达流畅无误,每失误一次扣1分。11.感染力强(10分):节奏张弛符合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演讲风格具有感染力。12.形象风度(10分):衣着得体,仪态端庄自然,精神面貌良好,态势语使用自然。四、演讲作品录制(10分)13.突出演讲主体(5分):全程拍摄演讲者正面(全身或上半身)并同步录音,画面能清晰显示演讲者仪表、姿态,演讲录音(含伴奏音乐)清晰可辨;后期编辑时,应以演讲者的画面为主,显示演讲者画面的时间不少于演讲录音时长(4-5分钟)的90%。14.体现现场氛围(2分):演讲前后及演讲过程中可适当穿插升旗仪式、演讲背景、听众现场反应等全景或特写镜头,以印证现场演讲的真实性及演讲的效果,但穿插画面不得超过录音时长的10%。15.后期作品制作(3分):精心进行后期编辑、制作,可设计演讲作品的片头、片尾动画及字幕(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30秒),并显示演讲标题、演讲者单位、姓名、职务及录制时间等信息;演讲录像应同步配演讲稿字幕,字幕滚动应与声音、口型同步一致。7附件3:“中华情·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参赛单位(学校):填报时间:2009年月日演讲标题演讲者姓名及职务撰稿人姓名及职务发表演讲时间9月日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演讲稿全文(请用小五号宋体输入)请于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区语委办:jxyw2004@sohu.com8附件4:第十二届全国推普周主要活动报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2008年月日序号活动名称起止时间活动地点(范围)参与对象及人数备注请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此表(电子版)发送至区语委办电子邮箱:jxyw2004@sohu.com9附件5: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口号(1)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3)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4)四海同音,万众一心(5)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6)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7)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8)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9)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10)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11)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12)普通话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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