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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3485:2016版与中国医疗器械GMP的差异ISO134852016版正式于2016年3月1日发布,过渡到2018年3月后2003版的标准不再继续使用。中国医疗器械GMP最近一次发布是2014年12月29日,其生效时间为2015年3月1日,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中国医疗器械GMP的要求。现就新版ISO13485与现行条件下中国医疗器械GMP的差异做简要的阐述。一、标准与法规目的差异ISO13485是个协调很多法规要求的自愿采纳的标准,结构上服从标准构建的指导原则要求,属于流程模式为基础,而中国医疗器械GMP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框架下的要求,属于《管理办法》指引下的《管理规范》,须强制执行。所以在理解ISO13485新版的时候,其对象是医疗器械及相关领域,以适用的要求为核心(当然包括适用的法规要求),并且可以合理的删减。理解中国医疗器械GMP的时候以规定原则为中心,针对的是中国的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为主,以生产医疗器械企业的合规为首要要求,配有可操作的《附录》和《检查评定标准》,以利于不断提升医疗器械的质量要求。二、标准与中国医疗器械GMP在内容上的差异根据ISO13485新版和中国医疗器械GMP的起草和修订历史来看他们的主要区别。具体的内容区别大致如下(限于篇幅,不能详尽):(一)定义和背景差别ISO13485的术语与定义部分,管理的通用部分借用ISO90012015版的术语和定义,当然部分术语仍然沿用ISO90012005版,新导入的术语都是源于欧盟指令和美国的法规。而中国医疗器械GMP的定义比较的少,与西方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这里存在了很多本土的特色,例如继续沿用“特殊过程”的定义,而且产品的定义也是与国际标准差别很大,部分的定义和术语在《附录》里,主角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新版ISO13485是以生命全周期理论为出发点,而中国医疗器械GMP则以“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为重要出发点的,结构上和内容的差异就很容易理解了。(二)管理要求上的差别ISO13485的新版的管理部分的要求与旧版的差别不算很大,比较中规中矩,涵盖方针,目标,职责,管理评审等。中国医疗器械GMP也有类似的要求,但是还强调了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企业负责人是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厂房设施的区域功能要求。另外中国医疗器械GMP的文件管理还覆盖了很多细节,如复制,起草,更改时的姓名和日期等等。(三)产品实现过程控制上的差异ISO13485的新版的过程控制讲究风险管理,而且对所有的过程的策划都是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增加了许多对变更的控制,重视外包过程的控制,列示了适用时设计验证和确认的样本量要求。而中国医疗器械GMP没有明示外包控制要求,但是有另外关于生产外包的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而且中国医疗器械GMP强调了供应商审核制度;同时中国医疗器械GMP也没有明确设计阶段的样本统计学要求。对于追溯性的要求,ISO13485的要求是考虑到协调的程度不一样可以采纳UDI,而中国医疗器械GMP没有明确这一UDI要求。对于放行的产品,中国医疗器械GMP明确要有合格证,而ISO13485新版没有这个要求。(四)售前和售后阶段要求的差异售前阶段,ISO13485新版强调了顾客技术交流的要求,而中国医疗器械GMP没有明显强调。中国医疗器械的忠告性信息告知要求在不良事件的处置要求中,ISO13485新版明确不合格品的忠告性信息通知,发生的情景有差别。ISO13485新版对投诉的处理非常的详细,而中国医疗器械GMP仅一处提到顾客投诉,此处的界定范围有差异。(五)纠正预防措施的区别ISO13485新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强调了闭环,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并对验证的内容进行了特别的强调,而中国医疗器械GMP没有明示验证活动,但是要求措施有效。关于其他系统的本质差异性不大,在这里不一一赘述。总之,新版的ISO13485与中国医疗器械GMP的差异性还是客观存在的,ISO13485的起草和变化往往是欧美为主要成员的意见为主的协调性标准,而中国医疗器械GMP的构建依据以《条例》为主,这与中国目前医疗器械现状和管理的现实密切有关。
本文标题:ISO13485-2016版与中国医疗器械GMP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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